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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这样一条新闻,相当有喜感,原文如下——
2012年上映的电影《咆哮无声》中有一段“八百壮士跳黄河”的情节,而百岁的抗战老人王蒙芳和抗战将领后人赵武原认为,这个情节没有事实依据,且歪曲了抗战史,诋毁了中国军人战至最后一滴血的英雄气慨,遂将电影的出品发行及相关视频网站起诉。
为什么说有喜感呢?
因为无论如何,编造“八百壮士跳黄河”的悲壮故事,并将其拍摄成电影的这些人,都是痴情果粉,国军真爱。
国军“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黑暗历史,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在他们心头,令他们喘不过气来,他们一定要把这个案翻过来,一定要力压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英雄“狼牙山五壮士”一头。
五个人跳悬崖算什么?国军有八百人跳黄河!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尽管用力过猛,惹得众人嘲笑,但也不是成心的呀?“我们”热爱国军的一片丹心,你们看不见吗?要是有一点点想诋毁国军的故意,愿遭天打五雷轰!怎么可以当众给“我们”嘴里塞马粪呢?
国军老兵因恼羞成怒而涨红的脸,在无辜果粉一脸懵逼的表情映衬下,为这个多少有点沉闷的春天增添了不少快活的气氛。
就为这个,也要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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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要为国军挽回“荣誉”,单靠起诉“电影的出品发行及相关视频网站”哪里够——
最早将这个故事形成文字的是小说家陈忠实先生,而陈忠实又是从《立马中条》的作者之一张君祥那里听说的。
此外,2015年,中国国家话剧院出品了原创大戏《中华士兵》,冯俐编剧,查明哲导演,“再现了800冷娃投黄河的悲壮故事”。
然后,2015年,陕西画家李新安也创作了“八百壮士投黄河”的巨幅油画……
这些人全都应该吃马粪,否则何以消除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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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还有另一面。
按照新闻叙述,两位原告分别是“抗战老人王蒙芳和抗战将领后人赵武原”。这里的“抗战老人”和“抗战将领”都是一种相当暧昧,乃至刻意模糊的说法。
相关的资料显示,王蒙芳先生可以确定是国民党军的老兵,而“抗战将领”则指的是曾任杨虎城的十七路军将领,1947起义加入解放军的赵寿山将军,赵武原先生是他的孙子。
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王蒙芳先生1936年参加十七路军,1945年抗战胜利后即回乡务农,没有在解放战争中被俘、起义或投诚加入解放军的经历,可谓原装正版的国军老兵。他认为“八百壮士跳黄河”的故事抹黑了国军/陕军,以受害者兼代言人的身份提起诉讼,从身份上说应该没什么问题。
赵武原先生的身份,就存在值得厘清之处了。
赵寿山将军
赵武原是以赵寿山将军孙子的身份提起诉讼的,但赵寿山将军的一生,可以简单地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也可以称为蓝色阶段,是身为国民党旧军人的历史,包括担任十七路军旅长、国军第38军军长和第三集团军总司令的经历;第二个阶段也可以称为红色阶段,则是他1947年起义之后,被毛主席任命为第一野战军副司令员,解放后又担任青海省人民政府主席和陕西省省长等职务的经历。
对赵寿山将军来说,红色阶段是获得了新生,是对蓝色阶段的否定。如果赵将军还健在,他对自己政治身份、法律身份的认定,只能是起义之后的新身份,而断不会以“国军将领”的身份开展活动,并主张自己身为“国军将领”的权利。
质而言之,王蒙芳可以用“民国遗民、国军遗兵”的身份,多少有点尴尬地到新中国的法庭上主张国军/陕军的荣誉权,但赵寿山将军会同意自己是“民国遗民、国军遗兵”吗?赵武原先生如此大包大揽,符合赵寿山将军的遗愿吗?这可以理解为对赵寿山将军1947年选择的一种否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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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更严重的问题。
既然王蒙芳先生、赵武原先生自认可以代表陕军主张权利(并且这一代表资格已经得到了法庭是确认),那么陕军的债务也理所应当地由他们来承担,法律上不存在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主体。
回溯一下十七路军-陕军的历史,应该说比国民党中央军要好很多。但同样作为旧军队,他们也不可能白璧无瑕,有些时期甚至可以说是对人民犯了罪!
举个例子。1926年,担任杨虎城所部营长的赵寿山,和杨虎城一起卷入了军阀混战,在西安被军阀刘镇华率领的镇嵩军整整围困了8个月。守城期间,杨虎城要征集市民存粮以作军用,但许多市民不愿交出粮食,赵寿山向杨虎城建议“枪毙几个,宁叫挣死牛不叫打住车!”这个建议被杨虎城采纳了。
今天,如果这些被枪毙的市民后人向赵武原先生要求赔偿,赵先生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吗?
况且,毫无正义可言的军阀混战本身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再举个例子。1930年5月,蒋冯阎中原大战爆发,本是冯玉祥部下的杨虎城将军投靠蒋介石,参加对冯、阎作战,攻占洛阳,为蒋介石获胜立下汗马功劳。赵寿山在此战中升任旅长,年底任绥靖司令。中原大战结束后,赵寿山率部回到陕南,“绥靖”过程中击溃收编了一些地方军阀部队,但也杀害了一些共产党人。
这笔账要不要算?
其实,赵寿山将军在1947年起义参加解放军后,他做为旧军人的历史,是在革命过程中已经解决了的问题,今天无需追究,他的一生总体上是光荣的。
可是,当赵武原先生以界定诉讼主体的方式恢复了赵将军的旧军人身份之后,这些问题也就再次浮出水面了。
赵武原先生是在维护他的爷爷赵寿山将军吗?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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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和最后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相比,前两个问题又算不了什么。
这个问题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革命建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承认新中国成立前那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被推翻的阶级、被消灭的旧军队以及被革命的浪潮所荡涤的一切旧统治精英权益的合法性。
承认了他们权益的合法性,革命就失去了正当性,人民共和国就失去了正当性!
试问:如果承认了他们的名誉权,则他们人身权、财产权等等一系列权利,要不要承认?如果都承认,推翻三座大山的中国革命的正当性又在哪里呢?
这些“民国遗民、国军遗兵”,即便感到自己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斗争中受到不公正待遇,这也属于政治问题,只能在政治范畴内通过党的政策来解决,法庭无权受理,也根本不能审判。
新中国人民法院的法庭审判这样的案子,就等于在审判自己存在的合法性。
为什么呢?
因为人民法院受理这样的案子,从逻辑上说,就等于承认了在革命过程中被最终消灭了的旧军队、旧军人的权益,沿着这样一条道路走下去,最终会导致对一切参与缔造新中国的革命阶级、革命力量的审判,会导致对法庭自身的审判,乃至对革命本身的审判!
这个问题难道还不严重吗?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难道还要继续审理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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