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人的慈悲不是美德 一一关于对台最新26条政策的一则建议 一下子出台“26条”政策。好! 对湾省的攻心战,一锤紧似一锤。 让台湾民众感受大陆的发展,搭上大陆发展的快车,顺应大陆发展以得到实惠,这是大好事。“26条”酝酿多时,讲的很具体很全面,具有可操作性,亦为好事。 但是,那些公开的暗中的死硬台独分子,还是我们的台胞吗?对台胞的优惠政策适用于这些人吗?对于这样的人,还要让他们在经济上占便宜得实惠吗?这些年给的还少吗?让的还少吗? 特别是那些来大陆捞金拿着台胞证的鸡贼分子,海峡这边这样说话,海峡那边那样说话,一边足捞大陆的钱,一边回岛票挺台独。 如果一味给钱,如果对这些人不作必要的甄别,岂止是傻,简直是助长台独为虎作伥。 大陆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这些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挣钱也越来越难了,大陆需要抚恤的百姓更多。 给钱,可以慷慨,可以大方,但不能喂疯狗一般,咬我的手,还要继续喂肉吗? 慈悲是美德,对恶人的慈悲不是美德,对贼人的慈悲也不是美德,而是纵恶。
故此,这些条条当中无例外地均应设立一个前提,这是一条根本的、重要的、不可以改弃的原则:所有享受这些政策的台企(包括实际控制人和明确受益人)和个人如有支持台独行动,即刻一票否决。 加上这一条,意在保证惠及台湾人民,开展统战工作,推动祖国统一大业,没有这一条,很可能沦为没有道理、没有原则、滥施慈悲,拿着大陆人民的血汗钱送人。 有人或说,这些意思肯定都有啊,不需要明确写出来罢了。果真如此,我们的担心是多余了。但一个新的问题产生了:明确原则难道不重要吗?这样重要的原则难道不应当明确吗?偷偷摸摸干嘛?藏藏掖掖干嘛?公开讲明了,让每一个台胞明晓这些标准,在标准下做出选择,岂非更好?朋友来了有好酒哦,敌人来了有猎枪,相信中国老百姓普遍认同的这个朴素道理,也会得到那些真心希望祖国统一的台湾同胞的理解和支持。 考虑到便捷性与可操作性,可取事后核查制,一俟发现确凿台独行动,再发起霹雳式惩罚不迟。认定台独行为,应有明确的量表,可参见引入核安全事故1~7量级标准,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行动,以免无地放矢一惊一乍。 我们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孤立台独分子,对于那些有过台独言行,事后悔过,并在实际中有切实悔改表现的人,应当有再次放行的具体标准。 【附录】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19年11月4日中午写于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8号;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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