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张华裔美国海岸警备队女兵站在美国军舰上,以中国海警船为背景拍摄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
照片的主人公叫做郑浩儿(音译,英文名:haoer zheng)。她1992年生于上海,10岁随父母一起移民去了美国,2018年加入美国海岸警备队。
加入美军也就罢了,她还被派到在中国黄海和南海频繁活动的美国国土安全舰“斯特拉顿”号上服役。
今年10月初,“斯特拉顿”号在进入黄海以后,被我海警船2901船“伴随监视”。郑浩儿就是在这一期间摆脱了在舰上厨房刷盘子的工作,开始被美军“重用”——利用她会讲流利普通话的优势,向我正常执法的海警船喊话,并发出“警告”。
据称,郑浩儿对这项工作颇感自豪,并认为这是她为美军做贡献的特殊方式。
照片上,郑浩儿笑靥如花,十分得意。但她没有意识到,利用自己的文化背景,与自己的文化母国为敌,可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如果有一天中美之间真的爆发战争并且被俘的话,她可能会失去日内瓦公约的保护,不能享受战俘待遇。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先举一个例子:
朝鲜战争期间,在元山登陆的美国海军陆战队中有一个名叫吕超然的华裔美军少尉。当他所在的分队被志愿军阻击时,吕超然利用自己会讲流利汉语的优势,大喊“不要开枪,我是中国人!”
突然听到对面有人喊出中国话,志愿军战士出现了短暂的疑惑并停止射击,美军则利用这一短暂的喘息机会猛烈还击,不消说,志愿军战士因此遭受了不应有的伤亡。
吕超然运气比较好,最终逃出了志愿军的包围圈。但我要问的是:如果当年吕超然被志愿军俘虏,他能像其他被俘的美军士兵那样被优待并享受战俘待遇吗?
答案显然否定的。
当他喊出“不要开枪,我是中国人”时,等于已经放弃了他的美军士兵身份,志愿军完全可以以间谍罪将其当场处决。
即便留下他一条性命,战后也要将他送交军事法庭审判,追究其战争罪行——他利用相同的文化背景骗取志愿军战士的信任,然后又利用这种信任给志愿军战士以杀伤,这就违反了《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中“遵守战争法规及惯例进行战斗”的规定。
当然,吕超然作为一个美国人,如果不利用自己的特殊文化背景进行战场欺骗,而仅仅是像普通的美军士兵一样作战,则被俘后当然也可以享受和普通美军士兵一样的待遇。
关于这个问题,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的阿登战役战役中,德军统帅部为了挽回败局,制定并实施了代号为“格里芬行动”的特种作战计划,即选派会讲英语的德军士兵组成突击小分队,换上美军的制服,乘坐缴获的美军吉普和坦克大胆穿插到美军后方,到处袭击美军士兵、切断电话线、倒转路标、布设虚假地雷标志等,搅的美军后方一片混乱,人人自危。
美军对参与“格里芬行动”的德军士兵的报复也是残酷无情的:以他们讲英语并且不穿德军军装为由,宣布他们不受日内瓦公约保护,抓获之后进行简单审问就将他们就直接枪决了。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看到有华裔青年(有的还没有获得美国国籍)加入美军的报道,有些甚至成了“网红”。
比如今年四月份,就有一篇《我,25岁,从小在深圳长大,现在是一名美国陆军空降兵》的文章火遍全网,被网友疯转,阅读量不到一天就破10万+,作者是一位名叫高天才的深圳女孩。此外,她还在网上通过利诱手段试图招揽更多想要入籍的年轻人加入美军,成为美军在中国宣传的传声筒。
高天才是无知的,她这样的行为,一旦回到中国,将可能受到起诉与审判。
历史和战争都是无情的,军人是为战争而存在的。加入美军的华裔青年都要考虑一旦发生战争时如何面对自己的文化母国的问题,一定要明白,利用自己的文化背景、肤色和语言进行战场欺骗与宣传就会犯下战争罪行。对他们来说,最好是以不参与未来可能的对文化母国的军事行动作为参加美军的条件,这对他们自己和家族都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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