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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泓:推动慎刑原则,适用于吸毒行为吗?

字号+作者:谭泓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2025-12-15 08:56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推动慎刑原则,适用于吸毒行为吗? ——驳罗翔《吸毒是否入刑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谭 泓 12月11日,《人民法院报》新闻评'...

推动慎刑原则,适用于吸毒行为吗?bmv品论天涯网

——驳罗翔《吸毒是否入刑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bmv品论天涯网

谭 泓bmv品论天涯网

12月11日,《人民法院报》新闻评论专栏特邀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撰写署名文章《吸毒是否入刑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国新闻网》等转载。文章提出:和光同尘较之非黑即白也许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语言本身是具有模糊性的,在不同的语境中含义是不一样的;吸毒已入刑,吸毒关联行为被规定为犯罪?无不呈现法律折衷主义造成“价值模糊和标准混乱、实质不公与个案偏差、法律适用僵化与灵活性丧失、理论争议加剧与实践分歧、公众信任受损与法治权威弱化”等严重危害。尤其,以“摒弃对刑法的盲目迷信,推动慎刑原则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收尾,企图将“慎刑原则”用于吸毒行为的“更大范围达成共识”,未曾思考是否会重蹈美国鸦片泛滥灾难和中国鸦片战争百年屈辱,必然遭到人民群众和一代真正学人的严正批驳!bmv品论天涯网

一、 和光同尘较之非黑即白,是一个较好选择吗?bmv品论天涯网

其观点之一:bmv品论天涯网

近日,有人提出吸毒入刑的主张。不少人问我的立场,我的立场就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光同尘较之非黑即白也许是一个较好的选择。bmv品论天涯网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所以每个公共议题可能都有正说、反说、折衷说,即便你坚持自己的观点,但也许对立立场也有相对的合理性。有时和光同尘的“狐狸式”思维比非此即彼的“刺猬式”思维更恰当。bmv品论天涯网

【批判反驳】bmv品论天涯网

清晰界定性是法律的最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以其“规范性”,为行为提供明确的模式、标准和方向;以其“普遍性”,对所有主体平等适用,不因身份、地位等因素区别对待,以其“程序性”,保障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适用等公正规范;以其“可诉性”,当事人以清晰的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尤其,以“国家意志性”,体现国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意志;以“权利义务一致性”规定社会主体的权利同时明确其义务;并“国家强制性”作为保障实施的手段。bmv品论天涯网

法律的清晰界定性,必然需要遵循“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法理逻辑。否则,如果以和光同尘的“狐狸式”思维予以“模糊界定”,必然“引发法律纠纷、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公民权利、降低法律权威性”。罗翔公开倡导“和光同尘”狐狸式思维的法律折中主义,违背法律“清晰界定性”的基本特征,已经带来带来如下巨大的社会危害。bmv品论天涯网

一是价值模糊与标准混乱。折中主义导致法律所追求的核心价值(如公平、效率、秩序等)被稀释或模糊化。例如,在刑事司法中,若同时强调“严打犯罪”与“保障人权”,但缺乏清晰的优先级或界限,使司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难以确定应优先遵循哪一价值,导致裁判标准不统一,影响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bmv品论天涯网

二是实质不公与个案偏差。折中主义试图平衡多方利益或立场,而忽视个案的具体情况和实质正义。例如,在民事赔偿案件中,若机械地折中双方诉求,将无法充分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加害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导致赔偿结果既不能有效补偿受害者,也不能合理惩戒加害人,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bmv品论天涯网

三是法律适用僵化与灵活性丧失。过度追求折中可能使法律适用陷入僵化,不敢突破既有框架或原则。例如,在面对新型法律问题或复杂社会现象时,因担心偏离任何一方立场而不敢灵活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或原则,导致法律无法及时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出现“法律滞后”现象。bmv品论天涯网

四是理论争议加剧与实践分歧。法律折中主义可能引发理论层面的争议,不同学者或实务工作者对“如何折中”“折中的依据”等问题存在分歧,进而影响法律实践的一致性。在刑法理论中,关于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的折中观点,将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差异,增加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bmv品论天涯网

五是公众信任受损与法治权威弱化。若法律折中主义导致裁判结果频繁出现“和稀泥”“两头不到岸”的情况,可能使公众认为法律缺乏明确的立场和原则,进而削弱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长期来看,这可能影响法治权威的树立,降低法律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bmv品论天涯网

二、 法学语言本身具有模糊性,还是应字斟句酌?bmv品论天涯网

其观点之二:bmv品论天涯网

语言本身是具有模糊性的,一个词、一个句子的意义,并非百分之百对应着客观世界中的某个实体,在不同的语境中含义是不一样的。bmv品论天涯网

【批判反驳】bmv品论天涯网

中国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高莉副教授著文“精确性向来被视为法律语言的本质特征之一,合理地认识和把握法律语言的精确性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语言学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价值”(高莉《理解法律语言精确性的三重维度》,《语言与法律研究》2024年第1期)。法律语言的精确性是法学界基本常识,罗翔先生却提出“语言本身是具有模糊性的”,怎么能不让社会质疑:知名法学者对法律语言认识局限,还是明知故变,以乱法序?bmv品论天涯网

法律语言的“精确性”,从语义层面,需要概念清晰、避免歧义,确保每个词汇、短语都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避免模糊或多义表达;从语用层面,体现在对具体案件情境的适配性,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法律语言的含义达成共识、消除歧义,绝不是罗翔所说“在不同的语境中含义是不一样的”;尤其,从认知心理层面,法律语言的精准性反映了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意志,通过明确的权利义务设定、责任追究机制等,引导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从而为社会成员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使人们能够预判自己的行为后果,增强对法律的信赖和遵守意愿。bmv品论天涯网

法律需要尽可能做到“语言精确性”,避免“语言模糊性”,避免法律条文、法律规范中使用的语言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多义性或边界不清。从表现形式角度,“重大”“严重”“合理”“适当”“其他”等模糊词汇的使用,在不同语境下产生不同理解。从概念界定角度,由于对“公共利益”“正当防卫”等法律概念,曾经缺乏明确的内涵和外延,需结合具体案件判断。从条款表述开放性角度,法律条文留有解释空间,法官或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适用。进而避免:当事人因对模糊条款的理解不同产生争议,影响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法官因模糊语言扩大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司法不公;公众难以准确理解法律要求,导致法律执行不到位或误解法律意图。bm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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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吸毒已入刑,还是吸毒关联行为被规定为犯罪?bmv品论天涯网

其观点之三:bmv品论天涯网

虽然吸毒并未一律规定为现行刑法中的犯罪,但是不少吸毒及关联行为在事实上都被规定为犯罪,吸毒既可能是重罪,也可能是轻罪,当然也可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微罪。bmv品论天涯网

【批判反驳】bm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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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律对吸毒及相关行为的规制存在“刑罚漏斗”问题,如贩卖毒品罪刑罚极重,但吸毒行为仅属行政违法,导致法律逻辑失衡,将吸毒入刑可实现对毒品全链条犯罪的均衡打击,堵塞法律漏洞。在全球60%以上国家将吸毒定为刑事犯罪背景下,需要通过立法将吸毒入刑,体现国家在禁毒领域的决心和国际形象。近代以来,无数禁毒工作者为打击毒品犯罪付出生命,吸毒入刑是对亟待英烈牺牲价值的尊重,对吸毒行为处罚过轻意味着对禁毒事业的漠视。bmv品论天涯网

不仅“吸毒记录不可以封存”,而且由于对吸毒处罚力度不足,难以有效遏制吸毒,只有通过将吸毒入刑向社会传递“吸毒即是犯罪”的强烈信号,才能减少吸毒者侥幸心理,对青少年群体产生警示,避免认为吸毒“只是小错”尝试贻害终生。同时,吸毒者为获取资金购买毒品,盗窃、抢劫、诈骗等次生犯罪,已经对社会治安构成威胁。吸毒入刑将有助于减少吸毒人群对社会的潜在危害,并通过刑事司法程序整合监禁、社区矫正、强制戒毒等,为吸毒者提供更系统的戒治支持,提高戒毒成功率,帮助吸毒者回归社会。bmv品论天涯网

12月3日,浙江宣传回应社会舆论“这需要权威部门更透明、更及时地回应和沟通,就大家的核心关切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真正起到释疑解惑的作用,尤其是实施过程中,如何消除公众对公平、安全、有效等问题的疑虑,是接下来需要进一步努力的关键(之江轩《“吸毒记录封存”之忧要被听见》,《浙江宣传》2025年12月3日)。罗翔署名文章《吸毒是否入刑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相继在《人民法院报》刊发、《中国新闻网》转发,意味着权威部门希望通过权威法学学者“更透明、更及时地回应和沟通”“真正起到解疑解惑的作用”,罗翔应该倍加珍惜。但是,无论和光同尘的“狐狸式”思维、法学“语言本身具有模糊性”的谬论,还是将“吸毒行为”与“吸毒关联行为”偷换概念,都难以得到社会和法学界认同,并进一步加重着舆论争议。尤其,引起进一步争议的是:北京大学人权法和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等,到底要以怎样的狡辩与谬论误导中国法治与社会关切?bmv品论天涯网

四、不战而屈人之兵,依靠什么实现攻心为上?bmv品论天涯网

其观点之四:bmv品论天涯网

古人说,刑法起源于兵法,但兵法的最高境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攻心为上。惩罚不是越重越好,当然也不是越轻越好,必须平衡惩罚不法和保障人权这两个价值。bmv品论天涯网

【批判反驳】bmv品论天涯网

对于罗翔提出的如上观点,可以细分三个问题。bmv品论天涯网

其一,刑法是否起源于兵法?“刑法起源于兵法”这一观点并非普遍认可的定论,而是中国法律史学中的一种学说。“刑起于兵”认为,中国古代刑法起源于上古时期种族、部落之间的军事冲突,战争中使用的兵器成为刑罚工具的原型,最初用于约束异族或战败方,后逐渐扩展至本族内部,形成早期的法律秩序。该学说诞生于20世纪初的中国近代学术语境,与当时社会达尔文主义、种族争竞史观以及中国民族西来说的影响密切相关。近年来,该学说受到法学界广泛质疑,法律起源是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多因素的复杂过程,刑法的形成与社会治理、规范冲突、道德观念等多种因素相关,而非单一的军事活动。bmv品论天涯网

其二,不战而屈人之兵,依靠什么实现攻心为上?“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以最小代价实现战略目标的智慧策略,其成功实现需要“强大的综合实力、精准的战略谋划、灵活的外交手段、道德与道义的制高点、耐心与时机的把握”。“有效的信息战与心理战”,仅是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手段之一,通过心理战、舆论战等影响敌方决策层和民众心理,瓦解其战斗意志。尤其,需要与罗翔交流的是,法学“攻心为上”依靠什么?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政策支撑,是充分而清晰的证据事实,是以法律知识、犯罪学理论解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及法律后果,是局势攻心、声势攻心、形势攻心。那么,最终依靠强大的法治震慑力,还是依靠“吸毒违法记录封存”?bmv品论天涯网

其三,如何平衡“惩罚不法和保障人权”两个价值?惩罚不法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社会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不仅惩罚不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权,而且基于人权具有不同位阶,如果保障不同位阶人权,实现人权保障的逻辑统一性,是每一位法学者实现逻辑辩证的。在人权位阶中,“生存权和健康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隐私权”属于下位权。主张“吸毒记录封存”者,以吸毒者的“隐私权”和避免受歧视的“劳动权”侵害大多数人的“生存权”和“健康权”,折射出的“是一次极不公平的权利倒置”法理扭曲,作为人权学与刑法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赵宏、罗翔等,无视“生存权、发展权”与“隐私权”的不同人权位阶,是对中国法治逻辑的严重扭曲。bmv品论天涯网

五、推动慎刑适用吸毒,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吗?bmv品论天涯网

其观点之五:bmv品论天涯网

借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老师在中国刑法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的话:“摒弃对刑法的盲目迷信,推动慎刑原则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bmv品论天涯网

【批判反驳】bmv品论天涯网

罗翔未能珍惜权威部门赋予“解疑解惑的作用”,相反,以“摒弃对刑法的盲目迷信,推动慎刑原则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结尾,表达对吸毒记录封存的最终解释,企图推动慎刑原则“适用吸毒”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是否思考会重蹈美国鸦片泛滥灾难和中国鸦片战争百年屈辱?可能“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吗?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交叉学科博士,基于法学专业的基本逻辑理性清晰感受到了巨大的潜在危机,有责任站出来说“推动慎刑原则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尤其“适用吸毒”,绝对“不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我们这一代学人的使命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bmv品论天涯网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毒品问题从来不只是个人选择,而是一个会侵蚀社会根基的系统性威胁。当法律防线出现缝隙,从个体到家庭的崩溃,再到社区的沦陷,其速度可能超乎想象。中国曾饱受毒害,历史记忆深刻。今天,我们依然是全球毒贩虎视眈眈的市场。在此背景下,法律的首要职责是护卫最广大民众的安全与社会稳定,任何政策的考量都必须以此为前提。bmv品论天涯网

今天的法治意味着明天的社会,美国毒品合法化造成总人口高达9.7%的吸毒者,需要警钟长鸣。需要回顾美国毒品是怎么一步步合法化的?bm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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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尼克松总统宣布毒品为“头号公敌”,发动全球首场“毒品战争”,大幅增加执法预算和监禁力度。bmv品论天涯网

1972年:全国大麻委员会建议将少量大麻合法化,但被尼克松政府拒绝。bmv品论天涯网

1977年:卡特政府推动大麻“非罪化”,标志政策首次出现松动。bmv品论天涯网

2012年:科罗拉多州和华盛顿州通过公投,首次实现娱乐大麻合法化,允许21岁以上成年人购买持有并建立征税体系。bmv品论天涯网

2018年:佛蒙特州《农业法案》将工业大麻(THC≤0.3%)联邦合法化。bmv品论天涯网

2021年:纽约州通过法案并建立自动消除轻罪记录(包括吸毒)机制。bmv品论天涯网

2020年:俄勒冈州通过110号法案,将海洛因、可卡因、冰毒等硬毒品持有从刑事犯罪降为民事违规(罚款或评估/治疗),成为全美首个实施硬毒品非罪化的地区。bmv品论天涯网

2023年:全美已有24州和华盛顿特区实现娱乐大麻合法化。bmv品论天涯网

早在2013年,罗翔便在《政法论坛》杂志刊发《刑法第 306 条辨正》,认为“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它已经逐渐成为遏制言论自由的杀手锏。煽动型犯罪是主观归罪的典型,完全无视犯罪所应具备的法益侵害性”“对于煽动型犯罪应该悉数废止,煽动行为如果符合教唆犯特征的,可直接以相应犯罪的教唆处理即可”,要求国家废除《刑法》第103条“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第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所有煽动型犯罪。bm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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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人不遗余力地在中国推进废除死刑、有罪变无罪和重罪变轻罪,他们这么做恐怕有着更为复杂和深层的目的”(《李光满:废除死刑、有罪变无罪、重罪变轻罪是社会进步?我坚决反对!》。面对罗翔、赵宏等一批人更为复杂和深层的目的,我们要捍卫的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学人使命,美国毒品泛滥的现实残酷场景不允许在中国出现!中国鸦片战争百年屈辱将成为永远的历史!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阻碍!bmv品论天涯网

(作者系高校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bm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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