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集体生产与分户单干时,有一部分人认为单干优于集体,其理由就是因为集体生产时,社员是为集体、公家干,而分到户之后则是为个人、为自己干。
但我们如果把社员一定期间内个人的工分累计量除以同一时期生产队工分总量,就得到每个社员的工分比,这个工分比,就体现了社员在集体生产成果的分配中所占的比例。由此看出,生产队的集体经营其实性质上与分户单干是一样,体现的是个体所有制,体现的是社员生产劳动的个体所有制。因此,从体现个人利益的角度来说明生产队不如个体生产方式优越是缺乏说服力的。
有位网友说,“现代企业合作分工发挥各自所长好不好?懂管理的、懂技术的、懂财务的、懂方案的、懂操作的、懂后勤的、发挥各自所长互相协作总效益最高。现代农业也同样证明了,科研项目证明了。单干是效益最低的生产方式”(今日头条,直爽辰星nk2023.4.25)。
这位网友是说到点子上了。这才是集体和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方式的真正区别。单干是大而全,小而全,生产经营及管理等所有事项都需要农户个体来完成。有句俗话说,浑身是块铁,能打几根钉?而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生产方式,通过集体生产可以取长补短,形成整体性的生产经营优势,提升生产经营的效率是十分明显的道理。
1983年,随着承包到户责任制的发展,人民公社被正式解散,我国广大乡村又恢复了农户个体生产方式。但是少数村庄从本村实际情况出发,顶住了巨大压力,仍采用集体经济方式,其中著名的有华西村、大寨村、周家庄、南街村等。而南街村与周家庄不同的是,他们也是分了几年之后,又重新集体化,回归到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方式。南街村通过回收耕地开设村办企业,到了1991年,总产值达到亿元。
南街村现有3700多口人,500亩耕地,南街村回归集体经济后逐渐发展成为集团型公司,下属有方便面厂、面粉厂、调味品公司、食品饮料公司等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 还有旅游公司、制药厂等共20多家企业。村民免费享受水、电、气、理发、住房、上学、医疗等多项福利,几乎包括了老百姓从出生到去世的一切重大项目。每月有200元的菜钱,逢年过节,村里都要发放节日食品,小到瓜子、糖,大到鸡、鱼。免费的住房配有电视、电脑、空调、油烟机、燃气灶、冰箱、柜子、床、脸盆等家用电器,只需带锅碗瓢盆就可以入住。“相比每月领一百多块养老金的大多数中国农村老人,南街村称的上是个乐园”【南街村是“共产主义社区”吗?(下)】。南街村的分配是村民工资收入部分占30%,福利部分占70%,实行按需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为辅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南街村集团现有职工11000人左右。南街村劳动力为1000多人,去掉这1000人,共有10000余外村打工人。这10000余人除了工资比村内员工多30%之外,其它并不享有南街村村民的福利待遇。南街村集团这种待遇差别主要在于村内员工与村外员工的身份区别:村内员工作为集体经济成员,既是劳动者,又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而村外员工只是单纯的雇佣劳动者。
南街村村内员工与村外员工的差别实际上揭示了农民集体经济与单干的根本性的区别:
集体经济条件下,农民的前途就是共同富裕,随着按劳分配向按需分配的不断发展,村民们逐步走向经济上的自由——不用再为孩子上学费用、不用再为医疗费用乃至孩子买房、婚娶费用等大额开支而烦恼,真正是安居乐业,享受生活;
单干条件下,农民个体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劳动生产力水平难以提高,而农资物价和生活费用不断上涨,因而仅仅靠种田维持不了生活,只能外出到外地打工一一单干的尽头就是成为雇佣劳动者一一出卖劳动力来换取相应的生活费用。背井离乡、抛妻离子、到发达地区打工成为不得已的选择。
在这里,前者是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者,作为主体劳动者,具有生产成果的受益权;后者作为雇佣劳动者,所得到的只能是体现劳动力价值的工资。这就是农民在集体经济条件下与单干条件下的根本区别。
在公众号交流时,有位朋友谈到:
“毛主席领导的人民公社公有制的劳动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精心打造的一颗消灭剥削、压迫和私有制,实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和人民共同走向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直奔人类最高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唯一正确的光明大道上的璀璨明珠!毛主席把人民公社做为成熟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基本单元,既可以避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导致的过度城市化进程,又可以在人民公社工业化的基础上集中农村的人口和资源,形成公有制基础上的城镇化集聚,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城乡关系,最终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与城镇国有经济的融合发展和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李明,2024.4.2)。
这个总结是十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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