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请你慢慢读这篇文章。
曾经的农村社会,是一个生生不息的社会,是一个日渐繁荣的社会;如今的农村社会,是一个死气沉沉的社会,是一个日渐衰溃的社会。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农村社会有效的社会建设主体被消灭了。
农村社会一个一个的个人,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但不是有效的农村社会建设主体,每一个人、特别是青年人都把离开农村立为人生第一目标,青年人离开农村也是国家教育的目标。所以,农村一个一个的个人,特别是青年人已经不是农村社会的主体或建设主体。
农村社会一个一个的家庭,是农村社会的主体,相较一个一个的个人而言,家庭在农村的社会主体性要强一些。因为有家庭,家庭里有父母、有祖宗、有田地和祖宅、有家业等,每个家庭成员都希望家庭兴旺,都有建设家庭意愿和责任。但是,随着家庭的农业收入不能养活家人、还有学校等进城之后,家里就只剩下留守老人了。世上的家庭,“只有瓜连子、没有子连瓜”,如今农村的绝大多数家庭,就像一座活坟,几乎没有了社会建设功能了。
农村社会的家族共同体,才是传统农村社会的基本建设主体。农村社会是一个高风险、低保障的社会,农村一个一个的个人、一个一个的家庭,都不是有效的社会建设主体,但是一个一个的家庭形成了家族共同体,家族共同体才成为了传统乡村社会的基本建设主体。家族共同体有祠堂、有族田族产族规、有学校义仓钱会、有巫师菩萨医师等等,家族共同体为每个家族成员及家庭提供“公共品”服务和保护,传统乡村社会由一个一个的家族共同体构成,相互竞争合作,所以传统的乡村社会因为有家族共同体而生生不息!
共产党来了,农村的家族共同体被村社共同体替代了,家族共同体社会被改造成了村社共同体社会。村社共同体是以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为基石的共同体,是一种比家族共同体强大的共同体,它有统一的产权、统一的财权、统一的事权和统一的治权,从1949年到1997年的小50年中,中国农村社会建设和发展速度及成就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上最快最好的时期,没有之一。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基本“公共”服务,无论是公平正义还是科学民主,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无论是人口数量还是素质,都是史上进步最快的。数字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1997年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名存实亡了,村社共同体社会正式解体,民间恢复家族共同体社会的努力遇城市化、市场化阻击而毫无成果,乡村社会变成了无共同体社会——原子化的一盘散沙的社会,无有效主体的社会。
现在的乡村社会,还不仅仅是一盘散沙的问题。集体土地不论向谁集中(唯独不会向村社共同体集中),收益都不会留在农村用于社会建设;家庭不论子孙多少、财富多少,都会脱离农村;政府无论投入农村多少钱,中标者都不是农村社会的建设主体;资本无论下乡干什么,都只能是让农村社会更脆弱。所有的法规法律、政策措施,都不是在加强农村社会的基本主体(村社共同体)建设,而是在解构农村社会的基本主体(村社共同体)。
即使是迟到了40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你认真研读会发现,这部法律名为加强农村社会基本主体建设,实际也是虚化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名义上是依据《宪法》第八条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际上基本背离了《宪法》第八条。在所谓的特色现代化的语境中、过程中,农村社会的衰溃是实现特色现代化的应付代价,农村社会的衰败和农村家庭或家族的衰败一样,被现代化的话语注释为社会进步,农村社会就像我90多岁的父母一样,风烛残年,而我早就离开了农村、离开了故乡,随着我父母的离去,我的农村社会就此终结。
社会,这个词使用的频率是很高的,可是又有几个人懂这个词呢?特别是经济动物化的人,是不可能理解社会这个词的含义的。企业,是经济建设的主体,提供的是物质商品,满足的是人们的物质需求;谁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呢?农村社会建设的基本主体是谁呢?谁来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公平、正义、仁爱……。经济动物们当权了,眼中只有经济、市场、政府,没有社会。社会建设主体被经济动物们消灭了,谁来建设社会呢?公平、正义、仁爱等等社会需求谁来提供呢?
现在的问题是,农村社会正在衰溃,奢谈什么活力呢!城市社会又如何呢?城市社会有真正的社会建设主体吗?其实,只有社会管制主体,没有自主性的建设主体。
社会主义救中国,从社会建设主体的发育、培育开始吧!要像发育培育经济建设的主体一样发育培育社会建设主体,社会才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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