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的底线意识!
什么是经济改革的制度底线?
改革不能突破制度底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任何突破制度底线的所谓“改革”不能称之为改革,而是“颜色革命”。因此,改革绝非无止境、无边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改革,如果缺少制度的底线意识和边界约束,那将自掘坟墓,不仅可以亡党,而且可以亡国。
中国经济改革的制度底线是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工业领域的全民所有制和农业领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体制改革只能改变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使之更有活力、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消灭贫富差距,而不能改变所有制本身,不能把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变为私人所有和外资所有,不能使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形成更大的贫富差距,不能在国内百姓之间形成日益严重的两极分化。
要防止借用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名再次瓜分全民财富和削弱全民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不能仅仅意味着私人资本和外资可以参股国有企业,还应该意味着国有资本可以参股和控股私人资本和外资企业。如果只许民资和外资参股和控股国资而不允许国资参股和控股民资和外资,那么,这种所谓的“混合所有制”实质上已经突破了社会主义的制度底线而属于所有制领域的“橙色革命”。
为了防止外资和私人资本以混合所有制之名、行“橙色革命”之实,必须强调:在发展所谓的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国家资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应该发挥主导性、骨干型作用,应该更有效率、更有效益、更有扩张性,并承当起更多的组织经济的责任、科技创新的责任。国有经济的垄断地位不能动摇。垄断是市场经济的高级形式,代表着组织化和有序化。为什么外资可以垄断而国资就不能垄断?在国内民营资本的资金、技术、管理能力以及国家忠诚度仍然处于低水平的情况下,国资退出的空间必然被外资所占领,国资退出垄断必然被外资所垄断。如果中国经济进一步被外资所控制,那么,中国的工业化之梦必将破灭。这样的改革显然违背民族意愿和历史潮流。
社会主义所有制不仅与市场经济是兼容的,而且有利于把市场经济推向有序化和组织化的高级阶段,从而避免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无序竞争和频繁危机。对于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首先需要理论自信,然后才能产生制度自信。现在相当多的学者、官员、国企领导没有理论自信,由此缺乏制度自信,结果是言不由衷、表里不一、人格分裂。
中国经济制度的三大特征
中国需要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因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必须旗帜鲜明地强调以下三大内容,突出三大特征:
(1)是市场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这意味着:市场体系特别是资本市场要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因为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市场,而是市场背后的力量),同时,以法制维护市场秩序,以公平维护有序竞争。
(2)是“有组织的市场经济”而不是“无组织的市场经济”。这意味着一切“去组织化”的改革、一切可能导致条块分割的改革、一切可能导致无序竞争的改革都必须坚决制止。
中国农村的“去组织化”改革实属发展“无组织、无序化的市场经济”,最终导致“三农问题”、农村环境危机和食品安全危机,还导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经济组织消失和基层政权黑社会化,从而成为非法组织和恐怖组织生根发芽的土壤。农村改革的后果需要认真反思。
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与国际垄断资本开展平等竞争,中国经济必须走有序化、组织化的道路。中国的改革必须以发展“有组织的市场经济”为目标。当今中国的市场经济主体是由外国资本、民间资本和国家资本所组成。究竟应该让哪一类资本充当中国市场经济的组织者?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选择。显然,作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决不能让外资主导中国的工业化,不能让跨国资本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组织者和主导者;而民间资本还缺乏经济实力、管理能力和国家认同能力,这类资本还不能充当中国工业化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因此,排除了外国垄断资本和本国民营资本之后,发展“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只能依靠国家资本。国家资本不仅要充当工业化的组织者,还要承担起农业组织化的责任,承担起国防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和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这是历史赋予国家资本的责任。国家资本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
(3)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而不是垄断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不仅意味着体现全民所有制特征的国家资本在发展经济过程中需要发挥主导作用,而且意味着教育、医疗和住房等领域必须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特色。在推动中国经济市场化和组织化的过程中,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家资本承担着主要的责任、发挥着主导的作用。这就决定着这种“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属于社会主义性质。同时,应该通过开征资本利得税、财产赠与税和遗产税等措施,优化税赋结构,提高全民医疗、教育和住房的保障水平,消除城乡差别和两极分化。
总之,中国的经济改革需要划出改革的制度边界,需要有底线意识,需要防止体制改革变成不自觉的“颜色革命”。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是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而不是将国家资本和国有经济贴上低效、垄断、不道德的标签,然后由外国垄断资本和国内买办资本进行切块、分割、占有和“混合”。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郑州大学当代资本主义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蓝田书院经典传颂”,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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