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本质
程恩富 董金明
从唯物史观出发,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决定的经济本质是一个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直接或间接决定该社会的上层建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本质规定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第一,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数次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就阐明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性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本质特征。
社会主义公有制之所以作为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本质特征,是因为如果体制机制操作得当,其完全可以高效地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在公平与效率层面体现出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一本质性缺陷。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可以通过矫正价值规律的功能弱点来体现社会整体的绩效优势,通过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来促进经济增长,还可以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初次分配中避免贫富差距过大,以此来为国计民生的全面快速发展提供重要的产权保障。
第二,把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到2035年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提出了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一步凸显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这就更加需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此来缩小阶层之间财富和收入的差距、壮大共同富裕的根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相较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一处重大变化是把“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为“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在新征程上,国资国企绝不是单纯的资本形态,两者的共促共建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彰显工人阶级领导阶级地位的集中体现,是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所在,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力军和压舱石。
第三,把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与公有制为主体的产权关系作为一组不可分割的经济制度的本质规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作了新的概括,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二者共同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新概括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凸显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两个主体”的共同富裕的经济本质,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创新。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把分配制度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其中,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反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本质,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总体格局;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结构是所有制结构的利益实现,决定了共富共享共福的总体格局。
那种割裂公有制主体与共同富裕的错误观点是背离经济辩证法的。当然,要把发展公有制为主体与非公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互补共促国计民生相关领域的较快提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自觉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
(作者: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首席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会长兼创新马克思主义研究分会会长;董金明,上海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原刊于《海派经济学》季刊 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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