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改革要正确认识和解决好三个关键性问题
刘国光
一、关于经济运行机制:在继续坚持市场改革的同时,要重新强调国家宏观计划调控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机制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推动了我国经济生动活泼地向前发展。在全部商品流通总额中,目前市场调节部分已占到90%以上。几年前有人估计,我国市场经济在整体上完成程度已达到70%左右。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建立。但是,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充分、不够完善,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如资源要素市场、资本金融市场等,都还需要进一步发展。此外,还有因经验不足、犯了市场幼稚病,从而导致过度市场化的地方,如在教育、医疗、住宅等不该市场化的领域也搞市场化,以至于发展到对市场迷信的地步,带来不良后果。
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之后,市场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都充分展现出来。市场经济在发挥激烈竞争、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效率等优越性的同时,其自身固有的缺陷,经过四十几年的演变,也逐步显露出来。特别是在总量综合平衡、环境资源保护以及社会公平分配上引发的问题,在我国不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够解决的。因此,四十几年的结果,一方面经济发展取得很大成绩;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出现新的矛盾,资源环境、分配民生等矛盾越积越多。这与国家宏观计划调控跟不上市场化的进程有一定的关系。
本来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就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这一根本点在1992年就明确地写入了党的十四大文件。这些年来,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水平在不断进步,我们在短期经济波动的控制上,先后取得了治理通货膨胀和治理通货紧缩两方面的一定经验。但是,国家计划对短期和长期宏观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明显减弱,这影响到宏观调控的实效,造成国民经济发展许多方面失衡。
现在是到了继续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加强宏观计划调控的作用,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的时候了。针对国家宏观计划调控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状况,党中央就已经多次提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健全,财税、金融、价格、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事业单位等改革稳步推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
这些强调发挥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中导向作用的文件,现在看来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并不是如某些人所讲的那样“要回到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不同于过去“传统计划经济”,而是计划与市场在更高层次上的新的结合。其主要表现:
一是现在的计划不是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无所不包的计划,而是只管宏观层面,微观的事情主要由市场调节。
二是现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是市场,计划是弥补市场缺陷与不足的必要手段。
三是现在的计划主要不再是行政指令性的,而是指导性、战略性、预测性的计划,同时又要有必要的约束和问责的功能。
国家计划导向下的宏观调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不能把“计划性”排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之外。
二、关于所有制结构:在坚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同时,要重新强调“公有制为主体”
从十四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直到现在,党的文件一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没有一个文件不以公有制为主体。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当然不是一句空话,不是停留在文字上,而是要坚决贯彻落实的。
现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不能只强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能只强调一个毫不动摇。
有人说公有制效率低,是官僚经济,是权贵经济,不是国家的财富,而是少数人的财富。笔者在一篇文章中谈到这个问题,公有制并非注定效率低。20世纪60年代我国的“鞍钢宪法”,有很好的经验,日本等国有企业管理都吸收它的经验,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企业管得好的,并不是一概效率低。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内部管理也有问题。某些企业管理不善,将国有资产变为少数企业高管人员的个人财富变为私有财产;就算没有MBO,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层也在腐化变质,有的企业领导自定薪酬,几十万、几百万年薪的高工资,而普通职工月薪只有几百元、几千元。这些都不是公有制固有的属性。人家攻击我们国有经济已经不是公有制,并非完全虚指,也指出了一些问题。但是,这些弊病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并不存在,是在市场化的改革以后才发生的,这也值得我们深思。
国有企业本身应进一步改革,既不能变回到过去“大锅饭”的旧体制,也不能维持现在被扭曲的形象,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目前存在的行政性垄断和腐败问题,解决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问题;要使得国有企业既真正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又有激励机制。这种探索,西方国家不是没有先例。西方国家也有国有企业,也有国家公务员,看看二者的收入比例,差距不会像我们现在拉得那么大。国有企业的领导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样,都是国家的公职人员,不能完全按照私有经济的法则办事。所以,国有企业管理腐败一定要治理。
重新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并非恢复过去“大一统”的公有制经济,也不是恢复旧模式的国有经济,而是在保障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毫不动摇地保护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并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深化国有经济改革。
三、关于分配关系:要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更加重视社会公平”
从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到拉开收入差距,允许一部分人通过勤劳先富起来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如果收入差距拉得太大,以致贫富分化造成难以逾越的鸿沟,出现两极分化,就不对了。现在要让先富带后富,缩小贫富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内,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其正面的积极作用,可以促进效率,促进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但是,过了这个阶段,贫富差距扩大,不能实现先富带动后富,不能实现共同富裕,不能实现公平的目标,这个时候,就必须强调效率与公平二者同时并重,而且更加重视和强调社会公平。
淡化“优先、兼顾”提法,强调“更加重视社会公平”,不是要回到过去,不是回到过去的“大锅饭”,不是回到过去的平均主义,而是在更高层次上的提高。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分配。但是,人们常忽略了这个观点。在分析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时,举了很多缘由,如城乡差别扩大、地区不平衡、行业垄断、腐败、公共产品供应不均、再分配调节落后等,不一而足。这些缘由都能成立,但不是最主要的。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最根本原因被忽略了。
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是收入差别的最大的影响因素。连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萨缪尔逊都承认,“收入差别最主要的是拥有财富多寡造成的,和财产差别相比,个人能力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他又说,“财产所有权是收入差别的第一位原因,往下依次是个人能力、教育、培训、机会和健康”。三十多年来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除了上述一系列原因外,跟所有制结构变化,跟“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的过程显然有关。这种关系,被某些学者在分析收入差距原因时,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了。
在调整收入分配差距关系、缩小贫富差距时,要多方入手。人们往往从分配关系入手,特别是从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再分配领域入手,完善社会保障,改善低收入者的民生状况。这些措施都是完全必要的,我们现在也开始这样做了。但是,仅从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着手是远远不够的,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还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从财产制度上直面这一问题,从根本上阻止贫富差距扩大、两极分化的趋势。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
所以,所有制发展上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发展公、私两种经济,不能只片面强调一个毫不动摇;要延缓“公”降“私”升速度和程度,阻止化公为私的所有制结构转换过程,坚决制止目前借反垄断来瓜分国有企业的浪潮,才能最终避免两极分化的前途。
总之,无论是所有制结构、运行机制还是分配制度,都要坚持正确的发展观。倒退没有出路,也不会有回头路。不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国没有出路;市场化走过了头,也没有出路。完全市场化,不要国家宏观计划调控;完全私有化,不要公有制为主体;完全的两极分化,不要社会公平;这不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小平同志讲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以下重大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要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因此,改革开放必须走向更高阶段,不按这样的道路走,改革开放就会失败,按这样的道路走,改革开放的道路会光明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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