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一弹。
直接上普华永道涉嫌违法违规的证据!
1.我因为质疑普华永道在恒大超2万亿债务暴雷前一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普华永道投诉侵犯商誉。下图是我在@腾讯公司 后台收到了普华永道对本人的投诉(见图1),里面的投诉主体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效证件是“913100006072661202”,联系人“崔**”,qq邮箱。
2.我用“普华永道中天”在天眼查、企查查上分别检索,与证件号“913100006072661202”吻合的只有一家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志义。
3.让我震惊的是,该公司已经于2019年4月4日注销了——是的,你没听错,普华永道向@腾讯公司 投诉我侵犯商誉,使用的证件是已经注销了4年多的公司的,而且@腾讯公司 还审核通过了,删除了我对普华永道的质疑文章。
4.同志们,请注意,普华永道使用4年前已经注销了的公司主体向腾讯举报我的文章侵犯商誉,腾讯还审核通过了,删除了我的文章——这是阴间新闻吗?
5.那么问题来了,普华永道向腾讯投诉我,是需要上传营业执照的,而营业执照上是有“营业期限”的。如果普华永道上传的营业期限的截止时间是2018年3月27日,那就是腾讯审核人员不负责任,导致普华永道使用虚假信息投诉还成功了——若是这样,普华永道使用已经注销4年的营业执照,是什么行为?属不属于无照从事经营活动?他们只是偶然使用了这么一次吗?这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他们有没有使用过该公司已经注销了的公章?此处可抄送上海工商管理部门!
6.如果腾讯的审核人员是负责任的,他们看到的营业期限不是2018年3月27日,而是其他日期,那就意味着普华永道可能伪造了一个营业执照,若是这样的话,那伪造国家证件是不是违法行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7.既然普华永道理直气壮地投诉我侵犯商誉,为什么要用一个注销了四年之久的公司主体呢?
8.我不懂,请万能的网友帮我分析一下,也请@腾讯公司 和@普华永道中国 给我一个正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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