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海军一艘炮艇10日不顾中方一再劝阻和警告,执意侵闯中国黄岩岛邻近海域。中国海警船依法对菲船采取跟监外逼、航路管制等必要措施予以驱离。黄岩岛是中菲双边关系中的敏感点之一。问题的实质是菲律宾超越自身领土范围对中国黄岩岛提出领土要求,违背国际法,违背《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挑战领土关系国际秩序。
中国对黄岩岛的主权在历史上即已确立。作为中沙群岛的一部分,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黄岩岛,确立了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进入20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先后于1935年、1947年和1983年3次审定公布南海诸岛名称,均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予以重申和再确认。过去50年间,中国政府曾先后4次批准无线电爱好者登岛进行探险活动。当中国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面临外来挑战时,中国不得不采取加强主权行使和领土管辖的措施,2012年“黄岩岛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菲律宾的领土范围由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并经菲律宾国内法和美菲双边条约反复确认。黄岩岛在菲律宾领土条约界限之外。1997年以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论美治菲律宾还是独立后的菲律宾,都没对黄岩岛提出过领土要求,甚至还不止一次地明确表示黄岩岛不在菲律宾主权管辖范围内。1990年,菲律宾驻德国大使比安弗尼多在致德国无线电爱好者的信函中明确表示,“据菲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部,黄岩岛不在菲领土主权范围以内”。1994年,菲律宾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部在向美国业余无线电协会出具的文件中确认了上述说法。
但到了1997年,菲律宾突然背离上述立场,公开对中国黄岩岛提出领土要求,随后先后通过颁布国内法、发布官方文件等方式为其改变立场寻找借口和制造所谓“依据”。而这距中国政府首次审定和公布黄岩岛名称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
菲律宾曾声称黄岩岛“邻近”菲律宾、在其主张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因此是菲律宾领土。然而,国际法上并不存在靠“邻近”取得领土的规则。一国不能用对资源的主权权利来否定他国的领土主权,或者对他国提出领土要求。这样做不仅违反“陆地统治海洋”原则,还违背《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菲律宾还曾声称“有效管辖”黄岩岛,但无论是其提出的1956年非官方升旗活动还是未指明年份的海洋科考,能证明的不是对黄岩岛有了什么“有效管辖”,而是对中国领土主权进行了侵犯。
纵观1997年以来菲律宾就黄岩岛提出的主权主张,不难发现其“理据”不时发生变化,缺乏必要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很多时候在逻辑上又难以自圆其说。或许有个理由可以解释这一现象:为了给染指中国黄岩岛的行为寻找借口或者制造所谓“依据”,菲律宾不得不“结论先行、再找理由”,哪怕这些理由在历史、事实和法理上是牵强甚至荒诞的。
从近年来菲律宾有关表态看,菲方的主要关切是渔民生计问题。杜特尔特时期,中菲两国政府曾就妥善处理南海仲裁案、使之不影响两国关系达成共识,中菲关系实现转圜。中国没有在黄岩岛主权问题上让步,但从中菲友好和两国关系大局出发,对菲律宾渔民在黄岩岛附近海域捕鱼做出妥善安排。可以说这是中国对菲律宾采取务实、理性南海政策的善意回应。
近段时间,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的自我克制意愿降低,投机冒险心态凸显,侵权挑衅增多,并持续炒作南沙群岛仁爱礁、鲎藤礁和中沙群岛黄岩岛等海上事态。中菲双方在技术和操作层面曾经形成的海上默契因菲律宾单方面举动被陆续打破。当前海上摩擦风险增大,菲律宾应当认识到,把妥善管控分歧、维护海上局势稳定纳入中菲双边海上沟通处理机制才是正道,试图通过准军事手段挑衅侵权然后扮“受害者”打悲情牌诓骗国际认知,只会起到反作用。(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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