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福岛核电站产生的核污染水,日本经济产业省专家组曾提出5种处理方案,将核污染水排海并非唯一处理方法。日本政府没有充分讨论所有可能的安全处理方案,也没有采取万全之策对核污染水进行尽可能的无害化处理,执意选择最低成本、最“省事”、最不安全的处理方式,即直接向海洋排放。日本政府的“省事”带来的是整个人类的大“不省事”。这些“脏水”排海,污染的绝不只是相关海域。
首先,“排污入海”污的是国际组织的声誉和权威性。日本为给“排污入海”赋予合法性和正当性,强拉国际原子能机构为其背书,甚至垫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评估报告前言申明,报告本身并非是对日本排海决定的“推荐”或“背书”,如果日本将此当作强推核污染水排海的通行证,是在严重污损国际组织的声誉和权威性。更何况有资格且有义务对海洋水体及海洋生物和人类生存环境遭受危害进行评估的国际机构不止一家。
其次,“排污入海”污的是日本的“人设”。日本作为二战战败国,一直谋求洗刷过去的污点,成为“正常国家”,甚至希望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然而,只有为国际社会创造福祉、提供公共产品的负责任国家才有资格被公认为“正常”。一个既不对其二战期间犯下的战争罪行表示悔罪和道歉、还给国际社会增添新伤害的国家,怎么能让世界人民信服,又怎能得到联合国各成员国的认可?日本政府的此番胡乱所为是在自证其污。
再次,“排污入海”污的是人类共同家园。地球陆地资源濒临枯竭,人类生存越来越依赖海洋和蓝色经济的开发利用,各国都有义务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1972年《伦敦倾废公约》禁止通过海上人工构筑物向海洋倾倒放射性废物。美国一家研究机构在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发表研究报告称,福岛核灾难发生5个月后,在美国西海岸圣迭戈附近捕获的金枪鱼中检测到放射性元素铯-137和铯-134。海洋没有物理边界,放射性污染物随着洋流向世界每个角落扩散,人类将难以向海洋获取无污染的食物。人类社会对海洋的憧憬将因为核污染而变为恐惧。日本政府曾承诺在获得相关方的理解之前,不会对核污染水进行任何处置。然而,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反对声音,日本政府仍一意孤行进行排海准备,这无异于是在公开挑战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最后,“排污入海”污的是人类良知和国际公理。1968年,美国学者哈定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公用地的悲剧》的文章,解释人类某种不理智的行为,即通常人们会认为公用地是可以免费私用的,同时又不愿为公用地的管理和保护付出代价,从而造成公用地被破坏。日本的相关行径可以对号入座。日本素有在大洋中追逐和虐杀鲸鱼的传统,严重危及鲸鱼种群的生存,遭到国际环保人士的强烈反对,但几十年来日本仍打着科研的幌子对鲸鱼大开杀戒。日本在不断向海洋索取的同时又向海洋倾倒核污染水,肆意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如果日本开了这样危险的先例,以后再有效尤者,照此下去,人类良知何在,国际公理何在?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所说,“如果有人认为福岛核污染水可以饮用、可以游泳,我们建议日方把核污染水好好利用起来,供这些人饮用或游泳,而不是排进大海,让国际社会担忧”。(作者是国际问题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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