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继续蹭黄奇帆先生流量,向黄奇帆先生致歉。
在我喊话黄奇帆先生——谈“经济发展放大招”之后,不少同志提醒我:土地抵押贷款或入市交易会破坏土地集体所有制,会造成灾难性后果。
我觉得有必要对这样的提醒及担忧做些解释。
农民的土地等产权,能抵押贷款或经营权、使用权能流转“交易”(所有权不变)——“死钱变活钱”,对农户、集体及农村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有极大促进作用。
任何地方,能“死钱变活钱”,就能快速发展,谁拥有“死钱变活钱”的能力,谁就拥有发展的“超级权利”。地方政府及房地产老板有把土地“死钱变活钱”的权利,所以,地方政府及房地产老板有获得“超级地租”的权利。
我是一个坚决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人,所以,我一直想着要让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死钱变活钱”的权利,才创造性发明了“村社内置合作金融”——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内置信用合作部(或资金互助社),以帮助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死钱变活钱”及“超级地租”的权利。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坚持和完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由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死钱变活钱”及“超级地租”的权利,可增加农民及村集体可支配现金流及数百万亿或更多集体资本,以支撑中国回归内需和内循环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这是建设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举措。
村社内置合作金融或建立内置合作金融村社,是在党支部党委领导下创新农村以农民及村集体为主体的新型组织制度,是新制度供给,是解决农村基本组织低效、金融制度无效、集体产权制度无效、信用体系无效、自主服务无效、民主自治无效、自主发展无效…等一系列无效,激活农民及村集体主体性及农村内生动力的根本举措,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大招,是扩大内需及建立内循环的第一大招,是确保“伟大斗争”取得胜利的第一大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下中国农村还数百万亿、甚至千万亿级的沉默资源资产,是一定要“死钱变活钱”的,是一定要被“资本化”的,根本的区别在于:谁来变?谁来化?“超级地租”归属谁?“超级地租”能不能留在国内支撑内需及内循环经济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就必须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置合作金融制度,以内置合作金融部为切入创建“一社N部”村社联合社体系——三农基本组织制度。否则,农村几百万亿或千万亿的沉默资源资产最终会被极少数人“资本化”,“超级地租”就会被极少数人占有并最终美元化。如果是这样,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坚决不能这样!
这就是我从十几年前就创建乡建院搞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的农村综合发展试验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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