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的“村BA”“村超”火出了圈。公众热议不断,各路媒体争相报道,政府部门也迅即响应,农业农村部与体育总局联合宣布举办全国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俨然共谱了一场“民呼我应”的奏鸣曲。
不是故意抬杠,我觉得全国“村BA”这事儿需要泼点冷水,降降温。先说出观点,我反对。下面说说几点理由:
第一,黔东南的“村BA”有基础,全国不见得。黔东南所在的贵州,多民族杂处,各民族文化和生活习俗融合得好,有开展群众公共活动的本土文化资源。多年前,我到黔东北农村调研,发现只要村寨里有公共活动,哪怕远在千里之外务工的年轻人都要赶回来参与,在我们这些“外人”看来如此不计成本的“非理性参与”,当地人觉得理所当然,享受生活是压倒一切的,无可厚非。但在全国大多数农村,只有农忙和春节时,村里才能看得到中青年人,他们来去匆匆,还要外出为生活奔波。不是其他地方不想搞“村BA”,实在是没有群众基础。
第二,群众文体活动有必要,比赛不必要。群众需要文体活动吗?当然需要!群众对文体活动,可以直接参与,也可以间接参与。篮球足球比赛,场上那几个十几个人就是直接参与,观赛就是间接参与。与专业性文体活动相比,群众性文体活动的优势就是群众可以直接参与,而不仅仅是看客。活动时间、组织方式、参与规则、参与成本等,都要围绕保证最大参与度来设置。日常活动,自己玩玩,就挺好。搞搞小范围比赛,未尝不可。但如果搞成大规模比赛,就必然会为了成绩而牺牲参与度、包容度,造成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排斥。政府主导来搞,还会产生公共资源分配不公平问题。“村晚”和“广场舞大赛”都有前车之鉴,本是老百姓的舞台,一旦成了比赛,就会出现各种应赛策略,“成绩”压倒了“参与”,还可能造成群众之间的不愉快、不团结。
第三,全国比赛,必然增加基层负担。两部门发的是“通知”,却又说“不作硬性要求”,恐怕有矛盾。真不作硬性要求,就发个倡议,鼓励各地自行决定,以县乡村为主,因地制宜开展小规模友谊赛就可以了。更坦率地说,我觉得倡议都不需要。现在只要上面有文件下来,地方和基层就有的忙,几乎必然会变成任务指标来抓,也就必然是,增加了负担,活动又变了味,劳而无功,基层做得没有意义感。上级部门倒是用一句“不作硬性要求”事先撇清了责任,做了好人。我前几天就此事发表了一篇媒体评论,一些基层干部留言,普遍表达了担忧。这当然不是懒政,不是不作为,实在是已经苦不堪言。这样的全国比赛,越少越好,没有最好。
第四,乡村文体活动,要关注大多数。足球、篮球运动好不好?当然好。“村BA”“村超”引发社会关注,恐怕有一部分原因,是公众对国内职业赛事的现状不满,对专业运动队成绩不满,关注和热议背后,未尝没有一点羞臊一下后者的心理。但这两项恐怕不适合代表乡村文体活动,尤其不能因此忽略了大多数地区、大多数农民的文体活动需求。前面第一条已经说了,全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在村的主要是妇女和老人,他们的文体活动需求和现状更真实也更需要关注。一方面,广场舞、健步走等已经很普遍,但另一方面,确实还有很多地方,老人妇女缺乏文体活动,政府搞的公共文化服务与他们的需求对不上。
第五,过度营销有反噬效应,基层工作要返璞归真。“村BA”的爆火,少不了地方政府的包装和助推。“会做不如会说”已经成为普遍共识。“会说”就是包装和营销,就是造词、玩概念,且很有可能是“做一分,说十分”。各地竞相营销,吸引流量,以至于为了迎合网络生态搞各种“网红体”,哗众取宠。营销主义逻辑也侵入到各种治理“创新”工作中,各种花活让人眼花缭乱。可稍微了解情况的人都知道,花样不断翻新的“创新”与基层治理的真实样态已经越来越远,并且已经成了沉重的“造词”负担。营销主义的反噬效应就在于,它制造了热点,左右了注意力,“热点”成了“重点”,影响了相应的工作安排和资源分配,宝贵的人财物资源被虚耗,成不了“热点”的被忽视,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被侵蚀。现在,基层工作迫切需要脱虚向实,返璞归真。各方,尤其是上级部门应该带头刹住营销主义之风,为基层松绑,让基层真正能够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去做好那些真正有意义的工作。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王德福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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