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间,兰州自来水连续两次出状况,这一次情况尤其严重,不仅惊动了省上,甚至惊动了中央;至于对兰州市民带来的不便、造成的恐慌,更是有目共睹;另外,这次事故对党委、政府,以及国企的公信力也造成了损害。总之,影响是多方面的。
眼下的当务之急,当然是紧急处置事态,尽快恢复自来水的正常供应,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事故发生后,由于兰州市委市政府反应迅速、应对得力,这件事情已经能解决。接下来,就应该是事故原因的排查和责任的追究。此事的重要性不下于应急处置,一来舆论关注,众目睽睽,大家拭目以待;二来不查处责任者,就不足以平息民怨;三来不认真查处,追究责任,责任方就不会深刻汲取教训,就难保类似事故不再重演。
痛定思痛,关键在于把坏事变成好事,把教训变成财富,使自己聪明起来,以免在同一个地方多次跌倒。笔者以为,兰州彻底解决自来水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催促兰州石化加紧出城入园,向新区搬迁,以彻底消除空气污染和管道污染的重要源头。几十年来,兰州石化为甘肃,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这些贡献表现在GDP统计、利税缴纳、大批量就业、人才培养,以及拉动兰州消费需求等各个方面,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同样毋庸置疑的是,兰州石化对兰州的污染也是事实。当年,把兰州石化布局在兰州上风上水的西固区,说明当时的决策者脑子里只有工业建设,而毫无环保观念,这种愚昧决策的后果是导致了兰州石化对兰州污染效应的最大化。因此,兰州石化对兰州的污染,其责任并不全在兰州石化本身。现在谈论此事,并非苛求前人的意思,而是为了总结教训,改进工作。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随着兰州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人们环保理念的日益强化,兰州石化的搬迁势在必行。这不但是甘肃省领导层、兰州市领导层的意见,更是兰州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然,庞大的重化工企业搬迁,成本高昂,殊非易事,这也正是兰州石化搬迁至今进展缓慢而人们并未苛责的客观原因。此次震动全国的自来水危机,原因已经查明,确与兰州石化的石油污染有关。有的兰州市民发出了这样的议论:“兰州石化不光污染兰州的空气,连咱兰州的自来水也不放过啊!” 在这样的情况下,兰州石化的搬迁还要拖下去吗?还要拖到哪一天?下定决心吧!抓紧行动吧!如果决心大一点,搬迁快一点,兰州人民会感谢你们!搬迁腾出的大片土地,甘肃省、兰州市均同意由兰州石化自主开发,不会让兰州石化在经济上吃亏。
二是抓紧谋划第二水源地,尽快从上游刘家峡引水入兰。 兰州守着黄河,却未能尽享黄河之利。兰州在黄河的取水口位于西固区西柳沟,兰州市民生活用水的93%采自这里。据了解,这个取水口是上世纪50年代苏联专家和我国专家经过反复对比、论证选定的,当时这里作为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无工业企业、无排污口,水质没有问题;但现在的水质比上世纪50年代要差不少,并且现在取水口上游及周边的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分布着化工等工业企业30多家,这对兰州城区供水构成了潜在威胁。这样一来,寻找兰州第二水源地,切实提高兰州城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就成为一个十分迫切的任务。事实上,兰州市委市政府对此已有初步计划,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专家们一致认为,兰州市从刘家峡水库直接向市区调水项目条件成熟,水量充沛,水质优良,技术可行。资料显示,刘家峡水库位于黄河支流湟水河入河口上游,年入库径流量286亿立方米,总库容57亿立方米。库区水为优质地表水,接近一类标准,库区上游无污染。另外一个有利条件是,刘家峡水库水面高于兰州市黄河水面200米左右,直线距离约32公里,可自流引水至兰州城区,一旦电力出现问题,刘家峡水库仍能正常为市区供水,完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笔者的看法,从刘家峡引水入兰,好处有三:一来可以为兰州建立水源双保险格局,确保供水安全;二来可以显著改善水质,为兰州人民提供更优质的饮用水;三来可以规划引水通道蜿蜒城区,湿润城市空气,美化沿途环境。此次自来水事故之后,从刘家峡引水入兰之事应提上议事日程,加紧谋划,加快动作。
三是设法收回自来水控制权,由国企负责掌控自来水业务。一个城市的自来水供应,性质上属于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出了问题,无论具体情况如何,都需要这个城市的市委市政府出来承担责任。既然如此,市委市政府就需要对该项目尽量拥有直接控制权。但兰州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此次自来水事故,污染源来自兰州石化,这是大央企中石油设在兰州的分公司,兰州市对它没有控制权。自来水公司则是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这是2007年成立的一家中法合资公司,兰州市国资委占有55%的股权,并派出董事长。按理说,兰州市对这家公司应当拥有控制权;但是,公司章程里居然有一条超越常规而令人匪夷所思的规定——法方拥有一票否决权!这样一来,兰州方面的绝对控股权和董事长职位就变得毫无意义。由于这家公司极为低调,从不接受采访,更不准记者进入关键部位,因而了解情况十分困难。据知情人士私下透露,威立雅方面牢牢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大权,在不增加投资、不提升技术、不更新设备的情况下,一门心思谋求利润最大化。中方对此不满,要求召开董事会,提出的意见却往往被法方一票否决,作为控股方和担任董事长的兰州一方有时甚至连个董事会都开不成。在此情况下,自来水公司设备老化,技术陈旧,用了几十年的自流沟也不修缮清理,甚至听说威立雅使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也是低成本的。低成本运营的确增加了他们的利润,却降低了自来水的水质,受害的是兰州广大市民。笔者在兰州生活了四年多,每天早晨刷牙时都注意到,牙缸里的自来水中能够清晰地看到杂质。笔者绝非一概反对引进外资,更不是一概反对民营企业,但对于公共服务项目来说,如果让私有公司来管控,他们必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绝不会承担政策性亏损,对涨价的热情倒是很高,花样猫腻也很多,且政府对其不宜约束监管,如此这般服务质量何以保障?因此,笔者建议,借此机会,以合理方式收回兰州自来水的实际控制权,以国企自主经营自来水。不是说国企就没有缺点,而是说,国企可以完全服从政府的严格监管,在政府支持下可以承担政策性亏损,可以不以利润为唯一目标而更加重视社会效益,这些因素对于确保自来水的供水安全是必要而有益的。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好:粮食“靠别人靠不住,要端自己的饭碗”,水对于国家安全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性不次于粮食,因此也是同样的道理,一定要端自己的水杯。据了解,许多国家把自来水视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不允许他国公司参股,大门甚至有士兵持枪把守。如果想参股美国的自来水公司,得通过有国防部参与的一个委员会的审核方可,事实上非常困难。相比之下,我国各地的自来水公司向威立雅等外资公司大开方便之门,显然是过于随意、过于轻率了。对此应进行反思的,不光是兰州,而是全国。
笔者以为,只有借此契机,下定决心,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大力度采取果断措施,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兰州的自来水问题。(林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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