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中国思想文化界和网络争论不休,首先是争论所谓“普世价值”,后面争论“民主”,最近一段时间里争论“宪政”,控制着话语权的一方给自己贴上某种标签以后,就占领了道德高地,给不同意见一方贴上负面标签进行打压。
“挂羊头卖狗肉”、“拉大旗作虎皮”,这是人们常常用来形容某些人打着某种冠冕堂皇的幌子贩卖私货和类似狐假虎威似的吓唬别人的行为的常用语。
“拉大旗作虎皮”这种现象在文革期间表现比较突出。几个人拉个队伍,就是一个“兵团”,贴上“革命”、“造反”的标签以后,就好像贴上了“护身符”,你不能反对他们,哪怕你只是反对他们的某种具体行动,否则,你就是反对革命,反对造反,反对文革。
这一招现在也被某些人完全继承和发扬光大了,不过时过境迁,老标签过时了,换上时髦的新标签。什么“自由”、“民主”、“人权”、“宪政”,你还不能反对他们,哪怕你只是反对他们的某种具体行动,否则,你就是反对“自由”、“民主”、“人权”、“宪政”。
耐人寻味的是,那些平时极尽对毛造谣污蔑之能事的人,居然拿出毛在1947年代表共产党提出的一些关于“宪政”的论述。可见这些人的孤立,为了忽悠民众,竟然把他们一直通过造谣污蔑来进行否定的人物也搬出来作为幌子。
什么叫宪政?这不仅仅是个概念问题,还有结合各国的实践定出实施的不同模式问题。
宪政的定义是这样:
关于宪政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美国政治家萨托利将宪政的要素概括为: 1 有一部叫做宪法的高级法,不管其是否成文; 2 存在司法审查; 3 有一个独立的法官组成的独立的司法机关; 4 存在基本性的正当法律程序; 5 存在有约束力的立法方式上的程序规定,可以作为赤裸裸的法律意志进行有效控制机制。
路易斯·亨金认为,宪政意指“成立的政府要受到宪法的制约,而且只能根据其条款来进行统治受制于其限制”。还有学者认为“宪政是这样一种理想,正如它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个人,并向个人授予权利一样,它也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政府并向政府授权。”
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丹·莱夫也以宪政蕴含的法治要义来阐述宪政,认为“宪政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秩序,即限制和钳制政治权力的公共规则和制度。宪政的出现与约束国家和官员相关。”
作为西方自由主义的政治制度,“宪政”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三权分立,互相制衡。这是宪政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第二,司法独立,违宪审查和宪法法院。第三,多党轮流执政。第四,议会财政。第五,有限责任政府,即小政府大社会。第六,自由市场经济。第七,普世价值,包括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等所谓现代西方价值观。第八,军队国家化。第九,新闻自由。
中国从近代以来开始受“宪政”观念影响。早期主要受英国“立宪政体”的影响,把宪政理解为民权与君权的结合,所谓“君民共主”。后期倡导“民权主义”,强调政权和治权分离。
孙中山先生主张的“五权宪法”是中国资产阶级宪政主张的集中体现。我党第一代领导人在同国民党专制独裁政权的斗争中,也使用过“宪政”概念。
毛泽东在1940年指出:“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反动派的专政。”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中共开始用“人民民主专政”概念。此后,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使用的宪政概念,以及标志着资产阶级法治和政体概念的宪政概念,均不被使用。
其实不管如何五花八门的解释,其本质归根结底就是八个字:“依法行政,权力制衡”。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真的的宪政。
在实质是一样的情况下,实现模式可以多种多样:
比如某些人奉为经典的所谓西方“宪政民主”,美国是总统共和制(总统为首脑),德国是议会共和制(总理为首脑),英国日本是君主立宪制,法国是半议会半总统制,在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国情和发展道路的西方国家尚且如此,没有理由要求其它国情和发展道路不同的国家照搬他们的模式。
很多事物都有真假之分,宪政也不例外,在这里的真假不是以西方国家的制度作为参照系进行判断的真假,而是从某些国家国内的某些人提出这种观点的动机和实践起来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诸方面进行考虑而进行判断的真假。
事实也是如此,按照某些人的标准,下面的这些国家是实现了所谓“宪政”的国家,而且是标准的西方模式“宪政”。
苏联解体的同时,俄罗斯产生了第一个民选总统叶利钦,这也是得到美国和西方首肯的所谓“宪政”。1993年10月,本来是一起促成苏联解体的战友但是却积怨已久的叶利钦与俄罗斯议长哈斯布拉托夫终于爆发了公开冲突。叶利钦调动政府军,用坦克包围议会大厦,酿成了震惊世界的“黑色十月事件”。
这次事件是俄罗斯最高执行权力机构和最高立法权力机构持续激烈斗争的结果。从1992年初叶利钦推行激进的改革政策以来,以叶利钦为首的一方和以议长哈斯布拉托夫、副总统鲁茨科伊为首的另一方,在改革政策、国内经济形势评估、新宪法内容、俄罗斯政体以及对外政策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以致发展到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
叶利钦下令军队包围俄罗斯杜马所在的议会大楼,随后进行了炮轰,以武力强行解散杜马。
总统能够用武力强行解散民选产生的杜马,这是真宪政吗?
2013年6月30日开罗解放广场上反对总统穆尔西的游行,在4天后升级为军队发动政变,扣押现总统,埃及政局骤变。
穆尔西政权在施政上也的确出现失误。当选后,穆斯林兄弟会过度利用了埃及国民的信任,将这个国家引向了伊斯兰化,并试图通过全民公决、修正宪法的方式为伊斯兰化提供法理工具。过去埃及的宪法,强调伊斯兰法是埃及法律的源泉之一,而现在的宪法修改成了伊斯兰法是埃及法律的源泉,使得日后的埃及执政者可以依据伊斯兰法行事,这遭到了埃及司法界、基督教力量以及一些世俗力量非常激烈的抵制。
但是既然民主的原则就是多数人决定,为什么通过宪政手段选举出来的总统不采取选举和公投的方法,而采取军人发动政变的方式废黜总统?并且得到美国的默许。而且更加耐人寻味的是埃及中北部明亚省(Minya)的一个法庭,仅用了短短两天时间的审讯,在没有听取被告的辩护词下,于2014年3月24日宣判529名前总统穆尔西支持者死刑,罪名是谋杀一名警员。
军队发能够动政变,扣押现民选总统,这是真宪政吗?
2013年12月9日消息,当地时间8日,50万乌克兰民众涌进首都基辅市中心的独立广场,抗议政府拒绝与欧盟签署联系国协议,要求总统亚努克维奇下台。
乌克兰总统维克多亚努科维奇2014年2月19日凌晨发表讲话说,反对派领导人呼吁人们拿起武器的行为“越过了底线”。他指责反对派领导人完全无视民主的基本原则,“政权应该在选举中获得,而不是在街头或广场上获得”。
从2月22日亚努科维奇被乌克兰议会解除总统职务,行踪不明,到28日现身俄罗斯境内,在这一周内,乌克兰局势跌宕起伏:
22日,亚努科维奇被迫离开首都,行踪不明。同日,同为地区党成员的议长和第一副议长提出辞呈。议会迅速予以批准,并选举反对党祖国党第一副主席图尔奇诺夫为新议长。反对派随即迅速全面掌控议会。随后,议会通过一系列决议,包括解除亚努科维奇总统职务、释放前总理季莫申科等决议,并宣布将于5月25日提前举行总统选举。
23日,乌议会通过决议,新议长图尔奇诺夫将暂时履行总统职责。乌议会当天还通过决定,解除亚努科维奇政权内包括外交部长、教育和科学部长等在内的多名高官的职务。
26日,代行乌克兰总统职责的议长图尔奇诺夫宣布履行武装力量最高统帅职责。同日,图尔奇诺夫解除了乌克兰对外侦察局局长伊里亚绍夫和国防部侦察总局局长格梅扎的职务,并对安全局进行部分人事调整。此外,代理总检察长马赫尼茨基宣布,已向亚努科维奇等发出国际通缉令。
对民选的总统,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而是在外部势力的操纵下,采用街头政治的办法,占领政府机关,由反对派单方面废黜原合法的民选总统,这是真宪政吗?
从2013年10月开始, 泰国反对党开始发动一系列反政府集会,参加人数逐次增加。这次集会实际上是2006年9月泰国发生政变以来,混乱局势的一种延续。泰国本身就有通过集会占领政府部门、机场等重要地点的传统。2008年,黄衫军曾经占领泰国总理府和曼谷两大机场。2009年,红衫军也曾占领过泰国财政部。这一次泰国的反政府集会者实际上是在复制以前集会的模式。
这次集会表面上是反对他信制度、反对他信家族,实际上深层次矛盾在于2001年他信上台后推行一种草根惠民政策。他信把国家资源分配到不发达地区,使得泰国不同阶层对立更加严重。他的政策赢得城市中下层和农村等“草根”阶层欢迎,但是引起中产阶级、精英阶层的反感,社会矛盾加剧。本次集会就是这一深层次矛盾的再次爆发。
泰国的政治结构比较特殊,不象英国等其他君主立宪的国家一样,皇室只是个象征意义.在泰国:国王掌控军队的最高权力,是国家的实际最高领导人,可以说是皇权鼎盛.而总理只负责国家的行政.政府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和发展.并没有丝毫的军事领导权.泰国近代历史上如果当皇权和政府相违背的时候,军队就以效忠国王的名义,发动军事政变,推翻民选政府!甚至废除宪法.这样就开创了非常坏的头,民选政府的权威被极大的削弱,国家的法律也受到了扰乱,导致了泰国上到政治党派小到普通公民都漠视了国家司法政治的极端重要性.结果一遇到问题就喜欢背离正常途径,走较为极端的道路!
如果说乌克兰的动乱是因为区域矛盾和对立的话,那么泰国则是社会基层的对立,尤其是穷人、农村人口和富人,城市居民的利益之争,但是,黄衫军和红衫军都采取了街头政治的办法,结果你方闹罢我登场,最近泰国宪法法院判决英拉下台,红衫军的“挺英”的示威游行又即将参与进来。
本来英拉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是比较理性的,作为看守总理,她没有对反对派采取强硬行动,而是希望通过宪政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反对派不接受,一定要单方面迫使总理下台。这算是真宪政吗?
再就是据说实现了宪政的台湾地区。 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签署的“服贸协议”,被卡在了台湾“立法院”?“服贸协议”全称是《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两岸签署服贸协议的参照蓝本是2003年大陆与香港签署的同类协议,其签署的动因,缘于大陆与香港签署协议后服务业深度发展带来的共赢事实。在全球一体化大背景下,作为位居一体化最活跃的东亚地区的大陆和台湾,只有顺应时势,联手打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市场,才能共谋发展,实现互利双赢。这也是台湾当局冲破岛内各种政治干扰,最终与大陆签署服贸协议的动力所在。
服贸协议的实质内涵是,大陆与台湾互相有条件开放部分现代服务业市场。正常情形下,互相开放市场总要遵循对等原则,不过,考虑到台湾经济结构、市场局限性包括市场容量有限,以及台湾经济多年裹足不前的客观现实,为更多照顾台胞利益,以大陆经济巨大体量和稳健增长带动台湾经济走出低谷,在签署“服贸协议”时,台湾对大陆开放服务项目只有64项,大陆则对台湾开放80个服务项目。至于双方的开放幅度,大陆则明显高于台湾。
就在台湾“立法院”准备审议《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时候,3月18日起台湾发生“服贸风波”,数百名台湾反“服贸”示威学生强占“立法院”等岛内公职机关。台湾当局3月24日凌晨开始清场,双方肢体冲突造成70人受伤。此事既是蓝绿两营激烈对抗的最新舞台,得到绿营“四大佬”的集体站台,亦系台独势力及其背后势力从中作祟。
立法机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最高权力机关,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但是在绿营操纵下强占“立法院”等岛内公职机关的学生竟然跑“立法院”会议大厅里拉屎。这是真宪政吗?
在上述5个例子中,除了泰国和台湾地区外,背后都有美国和西方的插手。
那么,我们国内某些人一直挂“宪政”的“羊头”卖的又是什么呢?
某些人高喊所谓“宪政”,但是他们却支持以平民作为目标的恐怖袭击,这种“宪政”不会是真“宪政”。
某些人高喊所谓“宪政”,但是他们反对反腐败,从积极推进贪官免死到宣称反腐败会妨碍他们的所谓“宪政”,极力反对高层的强力反腐。这种“宪政”不会是真“宪政”。
某些人高喊所谓“宪政”,在他们已经占有中国的大部分财富的情况下,拼命鼓吹推进私有化,要把黑手伸向所有的国有资产,掠夺财富的目的非常明显。这种“宪政”不会是真“宪政”。
某些人高喊所谓“宪政”,但是他们和“台独”、“藏独”、“疆独”等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勾结在一起,主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这种“宪政”不会是真“宪政”。
某些人高喊所谓“宪政”,但是他们主张让中国变成美国的第53个州,或者把中国和日本合并,由日本来领导中国。这种“宪政”不会是真“宪政”。
某些人高喊所谓“宪政”,但是他们依靠外国势力的支持,煽风点火,一次次制造事端,挑战法律的权威,损害社会稳定。这种“宪政”不会是真“宪政”。
那么,他们挂“宪政”的“羊头”卖的是什么呢?
我们不妨拿17、18世纪的波兰作为参照系。
16至17世纪上半叶,波兰是东欧的一个强国,但到18世纪初它已经走下坡路,18世纪末被俄、普、奥三个邻国瓜分。波兰的衰落主要是它的内部原因造成的的,不利的国际环境只是外因。
波兰的社会结构为贵族主宰国家提供了基础。据估计,在17世纪,波兰本土人口每十个人就有一个贵族,因此享有各种特权,在欧洲,这是一个十分独特的现象。但是贵族中只有极少数大贵族才真正握有实权,他们占据大量地产,担任各种官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国家政策,为数较多的小贵族则依附于各个大贵族。大小贵族之间虽然有种种矛盾和差别,但是作为一个社会阶层,他们是与其它阶层对立的。
贵族的强大造成政治的危机。1572年亚盖罗王朝灭绝后,波兰国王由贵族选举产生,所有贵族都有选举权。但是贵族们倾向于选举外国人,因为这样可以把国王置于他们的控制下。于是王权日趋衰落,它失去抽税、宣战、媾和、委派官员的权力,在一切重大问题上要服从王国议会的决定。波兰的议会和其它国家不同,它不是等级代表会议,而完全由贵族组成。议会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大贵族、高官以及高级传教士组成,下院则由小贵族组成,再加上为数极少的城市代表。这个议会与波兰的社会经济情况极为相似,它反映贵族在国家中的绝对优势。但贵族以维护自己的特权地位为能事,他们只考虑领地的利益,从不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中央的权力就越来越小,议会本身也逐渐丧失功能。1652年,下院一个代表反对一项把传统的星期六议会期延长一天的动议,结果使多数人的意见被否决;这以后,就形成这样的惯例:只要有一个人反对,任何决议都不能通过。这种惯例美其名曰“自由否决权”。由于有这个惯例,议会不仅不可能对重大国事作出决策,就连它自身的存在也成了问题。在1652-1674的55届议会中,有48届议会因“自由否决权”而解散,其中有三分之一是仅受到一票反对而被解散的。
中央政府的衰落使贵族们大受其益,特别是大贵族受益最多。他们可以决定自己势力范围内的税款摊派,1640年以后甚至可以任意抽取地方税,还可以组成地方军,使国家变得更支离破碎。国家唯一的经常性税款是从国王和教会的领地上抽取的,还不足以维持和平时期一支12000人的军队。每逢战时,即使议会能够取得一致意见开征“非常税”,税款也总是不足,完全不足以应付持久的战争。军队无饷,战斗力低落,国家面临危局,大贵族趁机扩大势力,小贵族就更加依附于他们,产生了一个个国中之国。
当欧洲的多数国家都出现君主专制制度,以维护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的时候,波兰的国家却正在解体。而这又恰恰发生在俄、普、奥、瑞等国上升为强国的时候,于是,列强对波兰的瓜分就不可避免了。1660年东普鲁士摆脱对波兰的藩属关系并入勃兰登堡,为普鲁士国家的形成打下基础。1662年立窝尼亚丢给了瑞典;1667年第聂伯河以东的大片领土又丢给了俄罗斯,波兰的国际地位每况愈下。
统治阶级中也曾经有一些人企图扭转这种颓势。加西米尔和索毕斯基(1674-1696)两位国王都曾企图加强王权,实行某种变革,但都在贵族的反对下失败了,加西米尔甚至还被赶下台。18世纪初波兰内忧外患接连不断,变革的企图时有出现。但是这时候的变革变得更困难了,不仅贵族反对,外国势力也横加干涉,不允许波兰奋发图强。波兰贵族的内讧使波兰落入不同外国势力影响之下,俄、普、奥、瑞都先后插手波兰,交替占过上风。最后一任波兰国王波尼亚托夫斯基(1764-1795)曾是叶卡捷琳娜的情夫,他的当选表明俄国在波兰占优势。这引起其它列强的不满,波兰问题于是成为国际争端的一个焦点,最终导致俄、普、奥三国第一次瓜分波兰(1772年)。在面临亡国的威胁下,波兰的贵族这时真的想改革了,但已经为时太晚。1791年5月由“四年议会”(1788-1791)公布的新宪法被俄国用武力碾碎(1793年),紧接着便是第二次瓜分波兰;1794年贵族领导的武装起义又在俄军的镇压下失败了,1795年波兰被第三次瓜分,于是一个独立的波兰从地图上消失了。
这一切告诉我们,贵族民主发展到极端必然导致议会瘫痪,政府无所作为,引起社会混乱,进而把国家导向灭亡。
在中国面临列强再次虎视眈眈,并且它们一再操纵某些人煽风点火的情况下,在少数人拥有大部分财富,并且想进一步掠夺并且把一直来掠夺的财富合法化的情况下,在某些国家想构筑对华包围圈,封锁中国的经济生命线的情况下;在中国有56个民族,并且在几个大自治区中,有两个在外国势力操纵下出现民族分裂主义倾向,而且中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在少数人与多数人日益对立,并且少数人在外部势力的支持和操纵下,一再践踏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权威性的情况下,某些人不管他们打着多么冠冕堂皇的旗号,实质上他们要在中国推进的,就是类似17、 18世纪波兰这种性质的“贵族民主”。
自由派中的“宪政”派有两种人,一种是真正为了社会进步的,但是看准病开错药,用教条主义对待外国的经验;另外一种人就是贪官和权贵的代言人,甚至本身就是贪官和权贵。
当然,贪官对宪政的态度也有两种,一种的确是害怕真正的宪政以后对自己不利的;另外一种是占有很多的政治和经济资源,相信不管时局如何变化他们都能够占据社会高位的。
那么什么才是真宪政呢?
党的十八大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民主、法治也列入其中。这说明,虽然高层宣布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但是,对民主、法治的进程是积极推进的。
窃以为,结合宪政的精神实质和中国的具体国情,真正的宪政就是循序渐进的从基层民主做起的大众民主,又称全民民主(或大民主)。大众民主是宪政民主的来源,但是全民民主是粗糙的、无序的、无底线的、甚至造成恶性的自由竞争,破坏和伤害是不能避免的。而宪政民主是在全民民主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增加了人权自由保障的内容,既消除了特权的危害,也消除了多数人的暴政的弊端,可以做到真正的公平、正义。
不经过大众民主并且以大众民主为基础推进的所谓“宪政民主”,不是糊涂就起码是一种“民主理想主义”。至于某些人急匆匆要把西方那一套马上照搬过来的目的是什么,你懂的,大家也明白。
因此,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反对某些人积极推进的实质上是“贵族民主”的假“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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