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网站8月17日头条爆料,奥巴马政府数周前向中方提出,停止在美国进行抓捕经济罪犯的“猎狐”行动。
该报援引美国国务院匿名官员的消息称,美国中央情报局在中国部署许多间谍,中方在美国也是如此。而“猎狐”行动中,中国派遣公安部便衣警察赴美劝返嫌犯,使用的却可能是旅游、商业签证。
不过,《纽约时报》随即指出,美国自己也常派便衣特工在外国抓捕嫌犯,中央情报局在海外逮捕了“9•11”事件恐怖分子,然后送到秘密监狱或别国政府手上进行审问。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马克•莱蒙迪表示,美国不是任何国家逃犯的避风港。但他同时说,若要美国帮助中国抓捕逃犯,中方应提供犯罪证据;他声称“中国尚未提供我们要求的证据”。
据中国公安部通报,2014年7-12月,从69个国家和地区追捕境外逃犯680名。其中,缉捕归案者290名,投案自首者390名,分别占42.65%和57.35%;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者208名,占30.59%,其中,超过亿元者74名;潜逃5年以上者196名,其中10年以上者117名,时间最长的22年。
观察者网专栏作家鲁宁曾撰文指出,在国际场合,中美皆系高调反腐并主张反腐国际合作的大国,但在背地里,美国对中国的贪腐和贪官,一是利用来作为攻击中国社会制度的炮弹和影响中国青年一代的教材;二是作为要挟中国政府之筹码;甚至骨子里不希望看到中国反腐真正取得实效,乐见贪腐击溃中国。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偏偏美国成为“养育”中国中等以上外逃贪官最多的国家?为什么中美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多年,中国早就向美国提供首批千余名在美生活贪官名单,而美国迄今只向中国遣返过两名逃美的“苍蝇级”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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