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决定2017年开始行政长官可以由普选产生。香港特首梁振英今天表示,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普选问题的决定。今天下午,新华网刊文《新华社评论员: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文中指出,企图以激进违法活动搞乱香港,企图借助外部势力来向中央政府施压,企图把香港引向背离“一国两制”的歧途,注定是不能得逞的。
以下为文章全文: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新华社评论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提交的有关报告,并于31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决定2017年开始行政长官可以由普选产生。这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时刻,迈出香港政改“五步曲”的关键第二步。后续如能顺利走完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律程序,将使500多万香港合资格选民第一次实现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行政长官的权利,从而在回归祖国20年时实现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新跨越。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这是出席人员在表决。
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目标,是中央政府对全体香港市民的庄严承诺,是香港回归以后最重大的政治问题,攸关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攸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攸关“一国两制”正确实施。
从特区政府开展的为期5个月的公众咨询结果,从行政长官梁振英提出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从前不久声势浩大的“保普选、反占中”大签名活动和“和平普选大游行”,从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座谈会上所发表的意见,都可以看出,香港社会普遍希望2017年能够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普遍认同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普遍赞成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作出的决定,既严格遵循宪法、香港基本法,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又认真听取、积极回应香港社会主流民意,具有坚定的民意支撑和重要的社会共识基础。决定体现了中央推进香港政制发展和民主进程的诚意与善意,体现了中央维护香港长远利益的责任与担当,对于确保“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正确实施,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有助于香港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凝聚共识、息纷止争。依法循序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目标,将使香港能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发展民主。如果有些政治势力、有些人还是不尊重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的决定权,还是想按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国际标准”来另搞一套普选办法,否则就威胁要“占领中环”、在立法会否决普选法案,甚至冲击立法会、冲击特区政府,企图瘫痪国际金融中心和特区政府运作,那么,这种状况一旦出现,香港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将受到严重影响,全体港人的生活与福祉将受到严重损害,香港将不得安宁。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及由此带来的中央政府全面管治权是不会逆转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是不会逆转的,香港走向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道路的趋势是不会逆转的。企图以激进违法活动搞乱香港,企图借助外部势力来向中央政府施压,企图把香港引向背离“一国两制”的歧途,注定是不能得逞的。在关乎基本法的原则问题上,中央政府立场坚定而明确,决不会退让、妥协,广大爱香港、珍惜繁荣稳定的香港市民决不会答应,全国人民也决不会答应。
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并且确保普选取得成功,是国家与香港的大事,也是生活在香港的每一个人的大事,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责任,广大香港市民也都负有责任。我们真诚希望广大爱国爱港市民团结起来,行动起来,精诚合作,迎难而上,与中央和特区政府一起,为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而共同努力,把普选由梦想变成现实。
香港特区立法会对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负有重大的宪制责任。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作出后,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及其修正案,还须获得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作出的决定,为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打开了闸门,也将为在行政长官普选之后实现立法会全部议员普选创造条件。我们由衷希望立法会全体议员明辨是非,把握契机,站在维护“一国两制”的高度,本着对历史负责、对香港市民负责的态度,争做香港民主发展的促进者,让后代子孙永远铭记这一代人的抉择与贡献。
“同舟在狮子山下且共济……理想一起去追,同舟人誓相随,无畏更无惧。”历史的契机现已展现,民主的号角现已吹响,相信有中央坚定不移的支持,有特区政府坚定的决心和信心,有广大市民的民意支持,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定能和衷共济,携手踏平崎岖,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目标,为香港民主发展开启历史新纪元,“写下那不朽香江名句”。
梁振英: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普选问题的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31日在特区政府总部会见传媒时表示,特区行政会议官守及非官守成员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所作出的决定。
梁振英在《决定》通过后会见传媒,他表示,他和特区政府将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实现全港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的民主目标。《决定》已经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定下框架,特区政府会尽快启动第二轮公众咨询,并于明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
梁振英说,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有关决定发展民主,是香港人的共同愿望,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他说,“只要大家愿意,2017年选举行政长官,香港大部分市民,即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就不再是旁观者。”
梁振英还强调,今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是最后一步,因为要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还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通过,因此,要成功如期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要让香港市民人手一票,“仍然有一定难度”。如果不能争取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201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就只有原地踏步,五百多万本来可以投票的香港人就会失去投票权。
梁振英表示,在不同的方案之间,香港人最大和最重要的共识,就是让香港市民在2017年历史性地行使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让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踏出一大步。“香港的政制发展不能停顿,香港的繁荣稳定不能倒退,我呼吁全港市民,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不分党派,都要齐心一意,落实普选,推动民主。”
梁振英还强调,这是香港第一次、历史性地能够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自己的行政长官,希望广大市民珍惜这一权利。他同时还呼吁以和平、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强调任何违法、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行为都不会得到大多数市民的支持。
7月1日,约600名市民日响应网上号召,于中联办外集会并递交请愿信,冀向中央政府表达香港市民“反占中,保法治”、渴望维护香港良好法治环境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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