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日前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明确点名“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广告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都列入暂停播出范围。
对这一封杀令多数网民叫好,“早就该封杀,只是封杀得太晚了”,“为什么总是这样千呼万唤才出来?”还有网民认为,“这个文件的岀台实际上宣告了黄海波等人的死判”,“犯了错误改了就好,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更有网民为黄海波叫屈,“这是枪挑一条线,棍扫一大片呀。海波不知道得罪了谁,6个月的期限快到的时候,就出来这个文件。”
吃哪碗饭就要对饭负责。商人们财富来自于卖产品,要对使用产品的用户负责。明星们的财富来自于知名度,当然要对粉丝负责。明星享受了超高知名度带来的好处,自然就应该承担超高知名度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公众人物必须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思想端正的精神面貌和正面形象,这就要有比普通人更高的道德要求,也要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来引导社会风气传递正能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于律己,做社会公序良俗的实践者。
一些明星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不知自爱自律,吸毒嫖娼的新闻层出不穷,对社会,特别是对青少年产生极坏的示范效应。行业主管实行封杀令,阻止负能量的扩散,也是对该行业从业人员的警示。那么多青少年喜欢看偶像剧,如果那些演员不被封杀,很多青少年也会去模仿。
黄海波嫖娼被刑拘时,一些网民甚至为其嫖娼叫好,成为一种奇观。“海波挺住”、“海波加油”、“今夜我们都是海波”充斥网络。这种“叫好”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其结果只会拉低社会道德门槛,模糊社会底线,对社会公平正义毫无益处,只会徒增社会的负能量。
封杀劣迹演员并不只是中国。日本艺人酒井法子被曝出吸毒丑闻后,便彻底丧失了娱乐圈出头露面的机会,不仅所有通告都被取消,而且丧失了全部广告代言合约。曾经蜚声世界摇滚乐坛的英国人格利特,因“恋童癖”恶习“人赃并获”后,其演艺生涯和个人商业形象都受到毁灭性打击。不仅其经纪公司、广告代言纷纷拂袖而去,而且一度被多达19个国家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而禁止入境。但这种封杀通常是由“市场”而非“市长”来决定的,当一名艺人被公认为“失德”和不足为大众榜样时,经纪公司和广告代言就会主动抛弃他,因为谁也不会和自己的钱开玩笑。
要演戏,先学做人。封杀劣迹演员,广电响起好声音!
原题:广电封杀劣迹演员,封得好 (作者是环球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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