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按理说,禁令之下,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理应睁大眼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叫停。(10月22日《重庆晨报》)
义务教育作为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典型性代表,历来是不缺少话题的,但是近来央视却曝光了众多广告一路杀进英语课本,并送入了学生的手中,如此高端的植入性广告,即使在现代化的今天还是让人不禁另眼相看。除了佩服广告商的独具匠心之外,更让人担忧的是如此明目张胆的广告是怎么进入教科书的?广告的硬性植入对于学生有什么影响?是广告商的无良还是监管部门的无德?
在市场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善良的人们已经见识到了广告的铺天盖地和无孔不入,运营商的的利益追求无可厚非,广告的大范围推广与营销与日益健全的市场机制并不冲突,人们已经习惯了诸如电视与节目中间的广告植入。教科书中出现广告除了不严肃之外,更多的是对教育事业的亵渎,如此多的广告来自何方想必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但是如何植入却让人不得不浮想联翩。教材的编订、印刷、出版和发行是官方教育部门的行业隐私和业内机密,面对这些不为人知的机密和隐私,运营商们是如何窥探的呢?
广告的植入出现在最终的教科书中,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既然是官方标配的教材,教科书的编纂和排版理应是由专业的编委会负责,是严格按照教育部或者出版方的课程要求来进行前期的编订。编纂完成后,交由指定的出版发行商负责后期的印刷和出版,问题就在这里,广告是出现在编纂阶段还是出版阶段呢?这无从得知,但是无论出现在那一阶段,都是对教育的最后一片净土的极尽讽刺。
大量的植入性广告对于孩子们有什么影响?这是最值得注重的,官方的教科书不是一般的出版物,它在教育过程中是被赋予了特殊权威的,它是教师在从事教学活动中间的一个重要依据。教材里面出现广告,一是对孩子的价值观会产生影响,对孩子来说,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分不清哪些是广告,哪些是教材上编写的内容。如此说来,教育还是教育吗?教育都不是教育了,那要教科书何用?
据了解,学生教科书是由各省统一定制的,然后具体的各地级市根据自身的教学特点再对其进行各自的续订,期间可能夹杂着复杂的利益关系,一些有些关系的广告商自然不会放过这块大肥肉。但这终归只是客观原因,教材的审定和发行,负责的还是教育监管部门,既然教材有问题,为何会畅通无阻地到达学生手中?广告商的无良固然可恨,监管部门就难道没有一点责任吗?这背后的权钱交易恐怕只有当事者才能讲得清了。
除此之外,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既然国家明文规定,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理应更加规范教育行业的诸多乱象,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另外在教材的选定中,学校有没有自主选择教材的权利?也是明确受害方的另一重要因素。
除了无良,在学生教材中植入广告是否也违反了我国的广告法?2014年出台的广告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广告。果真如此的话,广告的恶性植入就不单单是教育问题了。(程世杰)
原题:教科书中的广告从哪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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