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按: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现行宪法自颁布到实施已走过了32年。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政文”在宪法日前夕发表《人民日报记者独家探访“五四宪法”起草地》文章,再次回顾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历程。
文章指出,修宪是天大的事情,比法律的制定、修改大得多。名义上,有“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现行“八二宪法”这四部宪法,但包括现行宪法以及前面的“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在内,最根本的东西没有变,比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比如社会主义制度,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如人民民主专政。毛主席所讲的“四梁八柱”没有变,不能变,不会变。
原文摘编如下:
深秋,记者来到西湖畔的北山路。红枫黄叶一路紧随,连排的梧桐似一道彩色弧形,西湖水波平似镜,远处白堤影影绰绰,断桥弯弯,参天大树把枝干伸到水上,投下倒影。
找到北山路62号,眼前一个院落,几幢小楼,坐拥湖山。院门平时关着,院落里,一些寻常花草,灰白的小楼朴素低调,似乎一切都很寻常。
但,这个小院怎么会寻常!
1954年,正是在这个小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在这里起草、孕育——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这部宪法,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其为“五四宪法”。
大国的第一部宪法,意味深长。
“‘五四宪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基本政治和法律制度体系,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在60年的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宪法以其特殊的功能维护政治共同体的价值共识,提供合理平衡国家、社会与公民之间关系的平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宪法学会理事郑磊徐徐述说。
宪法只可能有一部。就像造一个大楼有一张图纸,建造一个国家也有蓝图,这个蓝图一般就被认为是宪法。“用毛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建造它的‘四梁八柱’。”郑磊说。
是啊!修宪是天大的事情,比法律的制定、修改大得多。名义上,有“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现行“八二宪法”这四部宪法,但包括现行宪法以及前面的“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在内,最根本的东西没有变,比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比如社会主义制度,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如人民民主专政。毛主席所讲的“四梁八柱”没有变,不能变,不会变。
在杭州商讨宪法大计的这段时间,毛主席住在西湖边的刘庄。那么,宪法中的很多灵感,应该从住处迸发。由着这个念头,再到刘庄里的丁山顶上,重访毛主席当年读书的小楼。
一幢红色的庄严小楼立于山顶最好的位置。门关着,透过玻璃,里面桌椅井然,书籍陈列有序。巧的是,一对母子从另一边山坡上来,妈妈在细声告诉儿子:“看到吗?这里就是毛主席读书的地方,我们国家的第一部宪法也是他在这里构思的!”儿子问:“妈妈,宪法是法律吗?”妈妈回答:“宪法好比是法律的母亲。如果法律不受重视,就会黑白颠倒,坏人得不到惩罚,还会欺负你。如果宪法被搁置了,就可能给国家带来灾难……”好奇地迎上去一问,原来这名孩子是学军小学五年级学生,他的志向,就是当一个公平正义的律师!
一部宪法,走过60年的风风雨雨,绝不简单。郑磊感慨,改革开放30多年来,现行宪法的变化非常大,也进行了一些调整。社会在向前发展,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稳定是有一定张力的,这个时候就需要顺应社会发展,做出一定的修改。“但无论何时,依法治国,凸显宪法意义,是我们这个社会坚如磐石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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