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法官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送达再审法律文书。当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再审法律文书,撤销原判,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新华社记者 任军川 摄
18年前,一个无辜生命以法律的名义被枪决。18年后,内蒙古高院的法官当着呼格父母的面,宣布1996年“4·09女尸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18年冤案终于昭雪,法律终于还呼格家人一个公道。
正义虽然迟到,但万幸没有缺席。这份公正的裁判告慰了逝去的生命,也体现了司法进步,将是依法治国道路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值得点赞。
虽然案件得以昭雪,但社会各界更关注的是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因为像这种冤假错案不能最后总是由国家一赔了之。而严惩冤案制造者,也是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杜绝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受害者的可能。
我们不但要追究、严惩呼格案的办案人员,而且要把它作为典型案例。在公检法系统的重要文件、历史档案、各种文献和教科书中做详细记录,作为中国在依法治国道路上经受的沉痛教训,警示他人,警示后人。
四中全会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该冤案实行倒查制严惩责任人,是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具体体现。
对于死去的呼格吉勒图而言,这份无罪判决是太迟了。但我们不能责怪正义,不能因为正义的迟到而谩骂。正义的到来,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在进步在发展,稳步走在依法治国的大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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