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文稿:对于苏共这样一个拥有70多年历史、2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来说,其垮台是诸多“合力”作用的结果。在这些因素中,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苏共没有跳出“周期律”陷阱,特别是党内逐渐形成的特权腐败,也就是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凭借其政治地位和社会身份,垄断政治、经济等权力,并为谋取私利而滥用权力。在苏共党内,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特权腐败已成为根深蒂固和习以为常的痼疾,以致蜕变成既得利益集团和官僚腐败集团。可以说,苏共垮台很大程度上是特权阶层的“自我蜕变”。
1 苏共特权阶层的形成和演变
从历史上看,苏共的特权阶层是逐步形成的。十月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但由于种种原因,执政后,在苏维埃政权机关以至布尔什维克党内,官僚主义逐渐地滋生并蔓延开来,并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对党产生不满的重要根源之一,这引起了列宁的高度重视,他曾尖锐地指出:“我们内部最可恶的敌人就是官僚主义者”,(《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页)“我们所有经济机构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列宁全集》第52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00页)为此,列宁投入极大的精力同官僚主义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
斯大林时期,干部任命制度化(“官员名册制”)和非制度性的党内斗争不断发生,为党内高级干部逐步围绕政治权力中心形成特权阶层提供了土壤。但自赫鲁晓夫起,在政治上搞非斯大林化的同时,在组织上也开始背离列宁的建党原则,在党和国家机构中逐渐形成一个既得利益的官僚特权阶层,经过勃列日涅夫特别是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改革失误,苏共党内官僚特权阶层最终形成且羽翼已经丰满。这个阶层主要是党的高级官员,在20世纪60—70年代,又扩大到工会领导、享有特权待遇的科学家和高级知识分子。这个既得利益的官僚特权阶层控制了党政机关的重要领导岗位,享受名目繁多的诸如宅第权、特供权、特教权、特继权和特支权等,把为人民服务的职能变成谋取私利的职能。
20 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戈尔巴乔夫自由化经济改革政策的推行,原先体制内的官僚特权阶层,除了享受种种堂而皇之的特权待遇,而且还在改革的名义下,通过改组经济管理系统、银行系统、分配系统,把最盈利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或者直接控制着巨额的财富,实现了财富的迅速积累。通过各种“合法”的私有化手段,官僚特权阶层将支配权置变为实际所有权,将隐形占有变成公开合法占有,形成了极少数人掌控的寡头利益集团。这些集团的领导人绝大多数都是苏联的党政高级官员。当时甚至连共青团也动了起来,开始经营“共青团经济”,开办共青团商品交易所等。如果说,从前的财产归高级官员支配但并不占有,现在这些财产则都转为法律认可的私有财产,这些变化的实质是把高级官员在政治经济中的权力置换成财产。
戈尔巴乔夫执政后期,苏共领导层的绝大多数人已经不是社会主义的坚定支持者,这些腐化变质的特权阶层在苏共及其思想理论的瓦解过程中看到了自己的机会,野心与私利不断被诱发并膨胀。当他们感到社会主义制度朝不保夕,他们挂在嘴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和罩在身上的共产党人的光环都已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原有的特权必须改头换面,而资本主义是他们既得利益合法化的最合适的制度时,便不顾一切扯去最后一块遮羞布,成为公有制的最有力的摧毁者和私有化的最实际的推动者。至此,苏联官僚特权阶层进一步演化,呈现出典型的机会主义、实用主义和物质主义,并进一步演化为反社会主义性质,苏共特权阶层最终毁灭了苏共和苏联。
可以说,搞垮苏共的主要力量并不是反共分子,而是苏共党内的特权腐败分子。苏联解体后他们摇身一变,变成了新体制下的新官僚或者富翁。据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所1995年的调查,当时在俄总统周围和政府部门任职的政治精英,有74%—75%来自苏联时期的干部,而那些发财致富的经济精英,则有 61%来自苏联时期的干部,特别是共青团干部和经济领导人。从这里可以看出,苏共的垮台,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场党内高层官僚特权“异化”和“自我蜕变”,私有化实际上是早就准备窃取这些财产的苏联官僚阶层玩弄的顺水推舟的把戏而已。
2 苏共特权腐败的严重政治危害
从苏共蜕化变质的过程来看,一切腐败现象都同没有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苏共的腐败从根本上来说是权力的变质和异化。
1.特权腐败削弱了苏共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感召力,造成了人们的信仰危机。苏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先进政党,是以“人民的选择”名义取得政权,并把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公平正义、平等自由作为党的旗帜的。但在现实的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这样一个标榜“社会平等”、“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的政党,却在无所顾忌地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享受种种特殊待遇,甚至于腐化堕落,与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共产党的宗旨格格不入。在苏联时期,特别是在勃列日涅夫时期,社会上关于官员们物质挥霍的闲言和流言越来越多,社会群体意识中弥漫着各种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负面情绪,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的嘲讽和鄙弃。
2.特权腐败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加重了民众对党的信任危机。苏共在执政中后期,随着特权腐败势力的不断发展蔓延,特别是苏共实行“民主化”、“公开性”以后,以往被认为掩盖着的腐败现象被大量揭露,人民所接受的社会主义理想精神和道德标准迅速趋于崩溃,人民群众对党和社会主义产生了信任危机。随着人们对政府和社会主义的信任下降,倾慕、崇拜西方的意识在社会大众领域的“夜间人”(指白天处处注意与官方保持一致,到了夜间则揭开“面纱”露出真实的一面,阅读地下出版物,交流政治笑话或批评时政)和“厨房辩论”(指为避免政治麻烦关起厨房门与家人或朋友悄声议论或批评政府,在私下里表达对现实政治的反感)中滋生蔓延。正像苏共中央委员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著名学者和政治活动家格·阿·阿尔巴托夫所说的那样:特权腐败在苏联不仅造成了国家物质上的损失,“道德上的损失就更为惨重:社会分化加剧;经常遇到磨难的大多数人对那些不仅享受福利照顾而且享有种种特权、任意攫取不义之财而又逍遥法外的‘上流人物’的憎恨之情与日俱增,埋下了社会冲突的地雷,党、政府、整个领导层的威信下降,同时作为一种自然反应,右的和左的平民主义都冒出来了”。([俄]格·阿·阿尔巴托夫:《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78页)可以说,在戈尔巴乔夫改革以前,苏联社会主义的方向已悄然发生了偏转!正是这种偏转,为后来民主派思潮的广泛传播和民主派夺取政权播下了种子。
3.特权腐败破坏了党纪国法,潜规则盛行,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共产党是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政治组织。苏共党章明确规定,一切共产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位如何,都必须遵守党纪和国法,都没有例外。然而特权阶层的存在却使这样的规定形同虚设。在特权存在的情况下,正式的规则和规范可以不遵守,潜规则却大行其道。一方面,权力商品化,大搞权钱交易。特别是在70年代改革的浪潮兴起以后,公开的和秘密的权钱交易恶性地蔓延开来。主要是在流通领域中倒买倒卖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甚至走私包括石油、金属、核原料等战略物资,大发横财。就连派赴阿富汗军队的军官也从事武装走私活动,问题之严重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大肆卖官鬻爵。勃列日涅夫时期,许多地区和部门提拔干部已不是按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了,而是任人唯亲,拉帮结派,行贿受贿,某些地区连党委书记都明码标价。据资料显示:1969年,阿塞拜疆一个区委第一书记价值20万卢布,第二书记10万卢布。期间,全国性贪腐大案要案不断发生,有些案件还直接涉及勃列日涅夫的亲属,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同时,潜规则的盛行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人们为了实现和满足自己的利益,不得不行贿、找门路、拉关系,寻求那些有权有势人的庇护。在20世纪70年代末,特别是80年代初,谎报指标、弄虚作假、伪造企业账目、贪污受贿,实际上已经成为群众性现象。1987年戈尔巴乔夫推行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之后,苏联官员的贪污活动规模更大。特权及其滋生出的种种消极腐败现象,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苏共越来越脱离群众,党的声誉和威信一落千丈。
4.特权腐败阶层充当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急先锋,亲手葬送了苏共和苏联的社会主义事业。官僚特权阶层,贪恋权势,贪图享受,化公为私,恣意妄为,客观上起着瓦解苏共组织、败坏苏共声誉、消解人们对苏共的信任和支持的作用,并从根本上动摇苏共执政的基础。同时,他们为维护既得利益,极力阻挠和反对任何有损他们既得利益的改革,成为积聚社会矛盾、制造社会积怨和引发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他们一方面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以各种崇高的名义,以夺取权力为中心,结党营私,形成既得利益的保护圈;一方面利用僵化的体制,拒绝或者利用改革的名义,维护和强化他们的既得利益。而在条件具备的时候,他们就会义无反顾地抛弃他们一贯高喊的理想、信念和原则,公开举起了全盘私有化的旗帜。
大卫·科茨在其所著《来自上层的革命》一书中,介绍了1990年前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许多民意测验机构在苏联进行民意测验的情况,结果表明:在民众中主张搞资本主义的只占5%—20%之间,而高达80%的人希望坚持社会主义。但是,在大约10万人左右的占据着党政机关重要领导岗位的“精英集团”中,调查结果却相反:9.6%的人主张坚持社会主义,12.3%的人鼓吹搞民主社会主义,76.7%的人希望实行资本主义。从这里可以看出,苏共的垮台,适应了既得利益官僚特权集团的需要,在这一场“自我蜕变”中,他们充当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急先锋,亲手埋葬了苏共和苏联的社会主义事业。这正如曾任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的雷日科夫所痛心指出的:“正是那些力量,正是我们国家的那些具体的人,他们怀着对社会主义的仇恨,出于自己的民族主义观点和算计,更主要的是出于个人对利益的贪婪,促成了这样一次历史的大倒退,犯下了滔天罪行,毁灭了一个强大的国家,毁灭了它的社会制度,使绝大多数百姓陷入了极度贫困的境地。”( [俄]雷日科夫:《大国悲剧》,新华出版社2008年版,第353页)
3 特权腐败导致苏共垮台的警示
历史是一面镜子。苏共的教训对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都应该铭刻在心!既让人心痛,又促人警醒!近些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发动的颜色革命之所以屡屡得手,除了他们采取强有力的颠覆措施之外,更主要的是利用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制造政治动荡。我们党已经风风雨雨走过了95个年头,并带领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不断增强忧患意识。
1.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反特权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苏联的历史教训表明,特权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而不是某一种政治体制的专利,推翻阶级统治也并不能自动消灭特权,只要存在阶级差别和官僚系统,就有特权现象存在的条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存在封建特权的残余,又有资本主义特权的影响,加上我国政治体制还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使得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消除,甚至在一段时期内表现的比较突出,反对特权斗争的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因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必须充分认识到反特权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必须始终坚定反对特权斗争的政治决心,必须保持反特权斗争政策的连续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下决心解决领导干部权力观问题,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认识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彻底铲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努力营造公权为民,谨慎用权,依法办事的善治环境。
2.要高度警惕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由于理想信念动摇而形成既得利益集团,为获取巨额利益而阻挠改革进程甚至走向类似苏共那样的“制度转型”。苏共垮台的过程中伴随着苏共意识形态的瓦解,而真正导致苏共患上“软骨病”的根源是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动摇。这个特权阶层丧失了信仰,马克思主义对他们来说已成为只是口头上说说的东西,他们只关心自己的特权和利益。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高扬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坚决抵制和批判一切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态度暧昧,立场模糊。对于那些不信马列信鬼神、对前途丧失信心、随时准备“跳船”的党员干部,对那些丧失党性、形成既得利益小圈子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查处和撤换,决不姑息。与此同时,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党史国史党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决抵制任何对党的历史的丑化歪曲,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全党和全社会的认识。
3.必须警惕把特权作为维护政治秩序的工具。从苏共特权形成的历史教训上看,特权腐败之所以能滋生蔓延并最终导致亡党亡国,一个主要动因就是苏共出于各个时期的政治需要,将特权作为政治斗争和维护执政的需要。而特权一旦被作为巩固执政、拉拢人心的工具,就会迅速滋生蔓延并异化为各种特权腐败,最终导致官僚特权阶层的形成。因此,我们必须把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为一项根本的政治任务,时刻警惕将特权作为维护执政秩序的工具,时刻警惕因为政治需要而将特权现象合理化,纵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滋生蔓延。
4.鉴于苏共监察制度的虚化所造成的特权腐败和异化,要加强和创新新时期党内监督体制机制建设。苏共特权和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体制上找原因。邓小平说:“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3页)对于一个执政党而言,必须有健全的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继续以铁腕手段打老虎、拍苍蝇,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那些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所谓“有限时间论”“政策赦免论”等不攻自破;要继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把反腐败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避免出现“牛栏关猫”的现象;要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坚决纠正“党性教育过时论”的错误倾向,使党内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要严肃责任追究,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要我反腐”到“我要反腐”,并且要“问责常态化”;同时,还要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保持高压态势,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等等。
5.要始终把密切党群关系作为反对特权斗争的立足点。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关乎一个政党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官僚特权阶层败坏党和国家的形象,而且利用垄断权力占用社会资源,侵犯广大群众利益。从苏共反特权历史教训来看,官僚特权形成的过程就是一个党群关系由亲而疏直至恶化破裂的过程。因此,必须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既密切关注和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不断发挥人民群众反对特权腐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特权腐败的满意度,坚决遏制特权腐败蔓延势头,以反特权腐败的成效提振党心民心,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研究项目“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新发展”[项目批准号:2014YCXZD01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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