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撕断原副省长题字女子被刑拘。去年春节,湖北武汉女子陈艳是在看守所度过的,是因撕了一副写有“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9个字的字幅,而这字幅是湖北省原副省长所题,让她在看守所呆了54天。
陈艳说,2015年8月2日凌晨,她遭遇了丈夫傅某的家庭暴力。万般无奈下,她向警方报案,不久后,江汉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一年(自2015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止)。陈艳介绍,其丈夫傅某曾任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会长,福星国际商会大厦1713室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傅某是1713室的房屋所有权人。陈艳介绍,被她撕毁的那幅字就挂在1713室内。2015年11月4日,她进入此屋把锁换了,准备搬回自家房子办公,不料第二天不知谁把锁又换了。当她第二次进入此房屋时,一时生气将这幅字撕成两截。
这下她惹了大祸,这是原副省长题的字,他的名字叫韩忠学,虽然卸任了副省长职务但还有别的头衔,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也许麻烦就在题字的人有这种特殊的身份,原副省长兼书法家的写的字幅,当然非同小可,怪陈艳自己撞到枪口上,假若撕了小百姓的字,也就不算新闻了,更不会被扔进局子54天。
而且陈女士也不该不服,因为人家有法可依,字幅是经过一家评估公司鉴定评估了的,评估价值为5.0879万元,而且无巧不成书,江汉区物价局价格认定不多不少也是5.0879万元!《逮捕通知书》写的明白,陈艳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执行逮捕。不管毁坏公物还是私物处罚理所当然。
不过有一事不明,这个字幅到底哪个部门评估有效?5万元、且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是依据什么评估来的?是按艺术品价值还是按商业品价值、抑或是“高官亲笔”价值评估?就是说,是该由权威鉴宝机构来鉴定,还是要物价局划价?不光是笔者不解,当事人陈艳也颇觉疑惑,她很想知道,这幅字是题给省户外广告商会的,这个字在市场上能卖出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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