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则社会新闻,让城管再次成为焦点:一则发生在江苏徐州,当地城管队员因为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力而被“罚”做俯卧撑;另外一则发生在江苏常州,一名城管队员在协查一辆涉嫌违规运输建筑垃圾的变型拖拉机时,被高速行驶的拖拉机拖行了约200米。前者,有人批评是“作秀”,对责任追究避重就轻;后者,则有人在跟帖评论中“幸灾乐祸”。
城管是保障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长期以来,与广大“城管”队员的辛勤付出不成比例,“城管”被污名化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对“城管”执法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现象还时有发生,“城管”经常遭遇“吃力不讨好”。这其中原因很多,既有过去自身人员管理的问题,也有社会急剧变化带来的问题。一方面,城市管理千头万绪,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的存在,饱受诟病的“临时工”现象,在城管领域里并不罕见。对“临时工”不得已的大量使用,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质量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一些群体对严格城市管理的要求,可能就成为另一些群体生计、生活的阻碍,城管有时也在为这种社会利益冲突“背黑锅”。
这些问题的发生,无不凸显了此前城市管理与城市的快速发展已“不兼容”,而许多矛盾的根源在于没有捋顺城市行政执法关系。
例如,在城管身上,执法时的“无权”与“滥权”往往是并行的。对于执法者来说,他们在街面巡查时最常抱怨的情形就是“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小草帽”。最初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在于城市管理的执法权过于分散。往往一条街道上发生的问题,有的属于交管,有的属于工商,还有的属于食药监等等,多头执法、九龙治水的结果就是谁也治不好。但与此同时,执法权范围的不明确,有可能催生个别城管部门“任性”用权的问题,比如从权力中谋取好处,从百姓利益里揩油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正是个人城管队员执法不规范、甚至乱作为,才使得“城管”的形象一时难以得到有效扭转。
新型城镇化进程在加快,城市管理中的这些“疙瘩”不及早解开,只会留下更多隐患。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节点是,今年的5月1日住建部颁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全国城管执法进入了依法执法的阶段,也为下一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打下了基础,可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
城管执法是个直接面向普通居民的工作,干得好不好、水平高不高老百姓心里都会有杆秤。所以,对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来说,遭遇一些“尴尬”还是小事,关系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才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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