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
近年来,美国打着人权的幌子,一而再、再而三污蔑、抹黑中国的治疆政策。2019年联大期间,美国举行所谓关于新疆问题的讨论会,诋毁新疆反恐和宗教政策;9月11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了所谓的“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老调重弹,呼吁美政府就涉疆问题加大对华施压力度。这些政治闹剧,对新疆的人权状况和中国依法治疆行为进行无端指责,是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表现,暴露了其所奉行的人权双重标准。
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美国至今尚未签署《经济、社会和文化国际公约》,并悍然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各种调查显示,美国的人权状况不容乐观。例如,2018年美国伊斯兰关系委员会发布报告称,2017年反穆斯林事件同比增加17%,仇恨犯罪案件增加15%,原因则是三分之一以上反穆事件受联邦政府机构煽动,其中464起事件与联邦政府违宪的“穆斯林旅行禁令”有关。同年,美国白人男子罗伯特·鲍尔斯闯进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市的犹太人教堂,高喊反犹太主义极端口号,向正在教堂内礼拜的教徒进行了20分钟的扫射,致11人死亡、6人受伤。可见,反穆斯林、反犹太主义在美国仍然存在,美国自身宗教人权问题日益严峻。2010年以来,美国有23个州通过了选民压制法,其中有17个州的法案主要针对印第安人等土著居民。2018年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一项问卷调查显示,64%的受访者认为种族主义是美国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45%的受访者认为美国的种族关系在恶化,30%的受访者认为种族问题是当今美国社会分裂的最大根源。40%的非洲裔受访者说他们上个月在商店或餐馆中因种族身份受到过歧视。可见,美国宗教人权问题、种族歧视问题等日益严峻。
尽管美国自身人权纪录劣迹斑斑、乏善可陈,但却经常以“人权卫士”自居,以双重标准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国会参议院通过涉疆法案,正是美国无视基本事实,诋毁中国政府反恐和去极端化措施的拙劣行径。
反恐与人权保障有其内在联系,反恐即为了实现人权保障。暴恐犯罪严重侵害人权,必须依法打击。恐怖主义曾给新疆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给各族人民造成极大伤痛。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16年年底,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新疆地区策划实施了数千起爆炸、暗杀、投毒、纵火、袭击、骚乱、暴乱等系列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无法估算,充分暴露了其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本质。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我国运用法治方式,建立长效打击恐怖主义机制,对一切侵犯新疆公民基本人权、危害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的暴力恐怖活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美国无视反恐与人权保障的相互促进作用,企图以所谓“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公然干涉我国内政,严重违背了国际道义和人类良知,是美国长久以来所奉行的国际霸权主义的体现。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是世界性难题。我国通过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从源头上消除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遏制了新疆地区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人权。一方面,新疆教培工作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对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人员设定帮教、安置教育等举措,符合国家安全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新疆教培工作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的有关规定和基本理念。作为负责任大国,我国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坚持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准则,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决议,推动实施《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落实《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将新疆治理与人权保障有机结合起来就是落实国际公约反恐、去极端化原则和理念的有益尝试,这一举措,为参与暴力极端主义团体的人员提供再教育机会和经济机遇,鼓励其脱离暴力极端主义团体;向青年提供继续学习机会、职业培训资源、创业才能培养。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舆论却把新疆教培工作污蔑为“搞集中营”“侵犯人权”,这是对他国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粗暴践踏。奉行人权双重标准,到头来只会助长国际恐怖主义的滋生和蔓延。
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近年来,我国通过依法治疆,既对反分裂、反暴恐、去极端化进行了有效治理,也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的人权。两年多来,新疆没有发生暴恐事件,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百姓安居乐业,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2019年以来,已有上千名包括美国在内的外交官、媒体、学者等各界人士赴新疆参访,实地考察教培中心。参访者普遍表示,实际情况与某些西方团体和媒体的描述完全不一样。2019年7月26日,50个国家联名致函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支持中国在涉疆问题上的立场,指出新疆设立教培中心等举措有效预防了极端和恐怖主义,保障了基本人权。在这些国家中,近30个国家是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成员国。这充分表明,国际社会对新疆人权成就和反恐、去极端化成果自有公论。我国依法治疆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2500万新疆各族人民的幸福安康,都是为了给国际反恐事业作出贡献。
每个国家的人权保护事业面临的问题并不相同,我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当代实际相结合,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探索出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美国应正视自身存在的人权问题,摒弃将人权政治化、奉行人权双重标准的做法,摒弃借人权之名行干涉他国内政之实的行径,以客观、公正方式处理人权问题,停止推动有关议案成法,才能有效遏制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
(作者:刘志强,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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