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文明办发文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这一考核方式的改变,意在保障民生需求,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因此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对不少城市而言,需要改变对流动商贩传统的“驱赶”管理方式,给流动商贩一个安心经营场所,以打通城市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达到让商贩安心经营、活跃“地摊经济”、提振消费信心的目的。
当前,疫情防控已转向常态化,推进复工复产复业,把被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回来,其中,允许流动商贩经营,或者在马路“规划”临时市场,彻底松绑“地摊经济”,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一些城市做出了积极探索。如成都市先后出台“五允许一坚持”措施和“八项机制”,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区域贩卖经营,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大力激活城市“地摊经济”,释放就业、民生、旅游、夜市等多重正向“蝴蝶效应”。成都等地的实践表明,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宜疏不宜堵,宜帮不宜赶,流动商贩存在的占道经营、油烟扰民、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应该能够通过创新管理疏导方式予以化解。
这是城市管理方式、治理理念的根本转变,充分展现城市格局和情怀,这样的城市充满温情,充盈真情,充溢柔情,可亲可爱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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