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早报》援引《南华早报》报道,消息人士透露,美国驻香港外交官员如果要会见任何香港政府官员,或是教育机构、社团人士,都必须获得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批准。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本月2日宣布,美方决定要求驻美资深中国外交官,未来进入美国校园或与地方政府官员见面前,必须得到美国国务院的许可;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在使馆范围以外举行逾50人的文化活动,也必须得到批准。中国政府随后在10日宣布,对美国驻华外交人员的活动采取对等限制,包括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所有人员在内。不过,当时未说明具体作法。
亲商界的自由党党魁锺国斌告诉《南早》,他在两周前已被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告知,美国驻港总领事若要会见香港政党人士,必须事先通报核准;他因此将美国总领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要求与他会面一事告知公署,公署建议他现阶段不适合与美国驻港官员会面。
不过,一名上周才与美国驻港高级官员会面的匿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透露,未来若有这类会面,他也不会主动向中方通报,“(因为)该要求仅适用于美国外交官,而不是我们”。
《南早》取得的内部文件显示,中国外交部规定:“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其继任者,或任何代表他执行的公务者,在拜访任何中国地方政府设施或会见这些机构的人员之前,都必须在事先取得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批准。”
该文件也列明,官方、私人、社交和视讯会议,以及与“任何中国公立或私立教育机构或社团,及其所属人员”的任何会面,都需要获得批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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