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将审议涉港决定草案消息一出,各路乱港分子以及为这些人撑腰打气、插手香港事务的都跳出来了。看到你们这一副气急败坏的嘴脸,就知道人大精准出手让你们害怕了!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会上介绍了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内容。
22日,先是乱港分子黄之锋在脸书发文对“港版国安法”进行污蔑,叫嚣会继续“做国际线”,还声称国际未来对“香港抗争”的支持只会有增无减。随后他在脸书账号贴出一个筹款链接,并注明“只以美元结算”。
一众经常插手香港事务的外国势力也随即“发难”。其中美国总统特朗普甚至出言威胁,声称中国若在中国香港实行“港区国安法”,美国将“作出非常强力的回应”,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奥特加斯也附和了特朗普言论。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外长也发表所谓联合声明,对中国全国人大审议涉港决定草案妄加评论。
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是其繁荣的基石,法治和发展是其行稳致远的两翼。但由于香港基本法第23条关于国家安全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关法律长期“休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权力配置方面存在诸多缺失,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实际处于“不设防”状态。乱港分子利用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不断制造社会动乱,意欲颠覆及伤害香港,企图将香港变成反对中央政府基地,甚至谋求香港“独立”。
法治不彰,发展不畅。香港北望,亟待解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且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果断出手是必然选择,也是理所当然,更是天经地义!
黄之锋之流当然坐不住了,因为国家出手救港、堵塞法律漏洞,他们就不能为所欲为了。违法者得不到惩戒,是香港法治之殇。“反修例风波”以来,香港公共安全遭受严峻挑战,几乎陷入无法无天的境地,但乱港暴徒依然有恃无恐。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状况?看看香港司法一再上演的令人费解的判决就清楚了:被控“暴动罪”疑犯可用1000港元保释;撕毁、焚烧和践踏国旗的暴徒仅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港独”组织头目黄之锋本人也只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类似事件无疑在传递“无须为暴行负责”的荒唐信号!而现在,风向变了!
美国等插手香港事务的干预者也同样坐不住了,因为人大出手意味着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将彻底改变,他们再也无法肆无忌惮地干坏事。他们原本的如意算盘是通过制造事端让第23条立法长期“搁置”,但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也并不因此丧失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有的责任和权力。此次人大出手表明,面对香港的种种乱象,国家有足够的手段来应对!
这一次,人大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相关立法。第一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就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按照会议日程,28日下午,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将表决决定草案。22日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率全体司局长及行政会议成员举行记者会表示,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有关立法。特区政府态度鲜明,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是“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
最后,送上一个“彩蛋”。22日下午,有人煽动网民到香港中环IFC聚集表示反对,但结果只有孤零零的三人到场!
(文丨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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