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取消外商投资比例限制。外国投资者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设立条件和程序与内资一致。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及测量方法,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已开设在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机关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要求。
专家解读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 杨勇:国家也进一步对外改革开放,给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利,同时这也是考虑到营造一个更好的营商环境,给外国投资者一个国民投资待遇,对整个的娱乐市场还是有一个推动和促进的作用,通过外资进入的开放,使市场的活跃度会进一步地提高,对丰富老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带来一个很好的推动和繁荣。
而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这一调整事项中,《通知》指出,学校、幼儿园与营业场所之间的距离及测量方法,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杨勇研究员对此也给出了相关解读。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每个城市的容积度不一样,包括上海的徐汇区,50多平方公里有99个学校,我觉得把这个“周边”的解释放给地方,由地方的文旅局根据实际情况,既要保证市场的繁荣,也要保持原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相关的权益。(总台央视记者 赵继哲 石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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