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出太阳很喜人,但是大晴天来个霹雳一定很吓人。
昨天中午刚午休起来,还沉浸在美梦之中,突然看到一个视频,立马把我惊醒了,头脑清醒许多。先是感到可笑,继而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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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城管训话店员清理贴纸反抗格杀勿论#】,说的是浙江省桐乡市一位“市容巡查”人员,要求沿街药店撕掉玻璃窗上的店名标识,并表示这是桐乡市政府要求,不执行便“格杀勿论”,他的原话是:“如果你要反抗的话,格杀勿论!”
对此,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局长邱永堂回应称,这段视频内容发生在3月27日,系第三方外包公司人员操作失误,已责令第三方公司对其停职调查。
28日,嘉兴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发文称,当事人为我公司员工范某,市容巡查服装为我公司员工工作着装。事发当晚,公司已作出调查处置,将范某予以辞退。
这已经不是一句“好大的官威”能形容得了的。
这位训话的“大队长”,声音粗犷,语气强硬,用词“霸气”(应该叫“匪气”),令人瞠目结舌。城管本来这些年就积累了很多负面评价,经常上热搜,遭人诟病,这回更加雪上加霜,岂可一句解释就可以糊弄过去的。
看看这位大队长说的话,“你要是反抗的话,我们有卫生、公安、工商……四个部门来找你谈”,他这种威风凛凛、俨然一副代表“党政机关”的底气,恐怕不是一个“临时工”与生俱来的,背后是执法局的授权。
于是一个热频词“外包”就出来了。“外包”这是在市场经济经常采用的一种合作方式,尤其是技术业务领域。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党政军机关单位、基层政府部门也逐渐市场化改革,对于某些业务开始“外包”。比如某些街道的党建工作,花钱外包给社会上的公司或机构来做;比如学校机关国企等的食堂外包给外面公司,竞价承包。
但问题是,执法权能“外包”吗?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能外包吗?一旦出现问题,谁来负责?到时候是不是又说是“临时工”“第三方”干的、与我何干?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责任一推六二五,推得干干净净,可能吗?
这次事件不仅丢了桐乡的脸,失了城管局的面子,也给地方政府脸上抹了黑,对当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都是一个很大的损害。这个责任谁来担?
不管如何解释,如何甩锅,桐乡这次事件属于违规、违法,毋庸置疑。让第三方外包公司着公职人员正装,将执法权外包,太乱了。暴露了桐乡地方政府和浙江某些地方在权力该如何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上的不足、乱象、错位,到了该下重手整改的时候了。
还有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是,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城管的执法权可以外包,那警察的执法权是不是也可以外包?检察院的执法权也可以外包?政府部门都可以搞这种“市场化改革”,将某些政府权力都进行“外包”?
外包,包给谁?那还不是某些“服务公司”,也就是资本。资本的逐利性、贪得无厌已经广为世人所知。假如,资本一旦掌握越来越多的执法权,后果会怎样?实在不敢想象。
这个大队长一句“格杀勿论”,犹如晴天一个霹雳,惊醒了很多人。要防止出现类似的激起网民不满、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事件,辞退一两个“临时工”丝毫不解决问题。必须防微杜渐,从根本上堵住漏洞,不可一错再错。改革是需要的,但方向不能错。任何时候搞改革,人民立场不能丢,党性原则不能丢,为人民服务在宗旨更不能丢。
文/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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