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18以来,一个接着一个的大老虎被拿下,贪腐面大前所未有,打虎战绩史无前例。
刚悉,湖南一对杨、李“夫妻虎”同日被带走。沉思良久,深深感到,打虎斗争快十年,老老虎尚未打尽,新老虎又接着跃身扑来,而且一代更比一代厉害,钱腐候继,层出不穷。叹息,虎辈又有接班者,打虎反贪何是头?
被查的常德市委书记杨懿文和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湘江系夫妻关系
难道老虎们的贪腐是与生俱来的?我看并非如此。可想,一个干部能从一般的小小办事员提到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没有一点点闪光的表现可能吗?需要经过多少关口?一个关口失察,十数个关口都失察?假若贪腐成群出在那个伟大的时代?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假若”。
回顾党的百年史,各时期虽然也有腐败,但毕竟有的时代是极个别。建国初期,毛主席挥泪斩战功赫赫的刘张,宣告,共产党的干部绝不容贪腐分子。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形成了干群一致、同心同德、鱼水情深的政治局面。良好的干部作风受到人民的拥戴,赢得了二十多年干部队伍的清政廉洁。
这些年,不少握实权的党政官员不断的升为敛财大贪,是他们带头践行了一贯正确的“先富”而发富,还是哪方面出了问题?这的确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不好说也不便深究,只得把它看作,政治生态中有问题属正常,无视问题等于没问题也是“正常”。
就官员大面积贪腐而言,乌蒙山区一小村官道出真语:“为官不贪不是好官,就看贪的技巧高不高明,随不随潮流,合不合群,听不听话”。有权不贪,过期作废。不贪白不贪,群贪不算贪,利益大家沾,触目惊心。
最近的一个贪腐案例,让人吃惊沉思。黑龙江省一个处级官员祝某某被指控贪污2000万元、受贿600万元,其辩护律师辩称,祝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退赃达8000万元,远超过指控金额,应对其从轻处罚。最终,积极退赃成为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的理由之一。
一个处级官竟然敛这么巨大的财富,主动退出的赃款超过指控的几倍。祝贪与那些把所贪财转移他国或蒇而不退的贪官之比,也许是受良心的发现。贪官别望他有党性,那怕是有点点良心也还算是人吧!沉思之余得出文题:贪官退赃有感悟,从轻处罚给出路。
我想,仅文标题准会遭到人们的质疑:前锋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被指控2000万元,退赃达8000万元,一个处官哪来这么多钱,这不是变相的用赃款洗罪求减刑吗?
对,质疑一针见血,完全正确。可是,有没有想过,祝某某不退所指控之外的巨额赃款,司法机关仅凭所指控的2000万元判决,总不能将他斩立决吧!别说指控两千万,就是数以亿计的众贪官有几个被斩了的?判处祝某某十年八年,他来个不上诉,完事。对国家又有什么益处?
八千万元是什么概念?一个五千元一月的家庭不吃不喝,也需要千余年才有此数。如果祝某某将这笔巨款隐而不退,子子孙孙,大奶、二奶享之不尽。因为,被指控的数目毕竟只是两千万。
法律定罪重在证据,而证据,有的实证被毁,有的财富被转移,贪腐案中,无法查实的漏赃绝非个案,似是而非多多。以为被拿下的老虎苍蝇,所敛的财富都退完或查清了吗?别太天真了。像祝某某主动退巨赃的有多少?看看身边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机关、学校、医疗、企业等国有资产的大流失,而查实归案渺渺,为什么官员财产公布毫无进展,不就明白了吗?
想想全国各个领域的贪腐状况,资本魔力深不可测:权力可抓钱,财富可获权,权钱可相依,官帽可变现。由于作案者均是有权有势有财力的“精英”,他们的反侦察手段极强,使其贪腐无头案几乎无处不在,即使是专业打虎工作队,对此也是疑云重重,无从下手而不了了之。
祝某某的主动退赃,如同一颗炸雷,惊醒国人,从某种角度看,祝某算得上是贪腐群中的“好贪官”,起码他贪的钱财尚没转移异国它乡,也未完全藏匿。
吾以为,凡是主动退赃的贪官,只要退得彻底,待审的由司法机关视情节从轻发落;已判收监的只要主动退出赃款,也可减刑。有利于瓦解贪腐阵营,变废为利;有利于“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减少对立面”;更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挽回一点是一点,少受损失。这就是坏事变好事。
当然,从轻处刑也是有底线的。虽然不讲阶级斗争,总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视贪腐官员无罪不处刑吧。对于贪腐官员视情节处刑是必须的,不但要处刑,而且还要给出路。与其一概的收监耗资“养虎”,不如“放虎”(有西嫌者除外)限定范围劳动改造。
出路有两条:一是移交基层或所在单位,据情安排适度的劳动,由群众监督改造,使其悔过罪行,重新做人。此路仅适合主动退赃,贪腐情节轻微者;二是开发大西北,对于贪得无厌,情节特别严重的,遣送大西北,种粮、植树搞建设,让贪官们从曾经的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谋寻西方,走向限制自由、洗心革面、自食其力。既体现党坦白从宽的政策,又减轻人民的负担。(2021年11月19日23点修改)
【文/前锋,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公众号“红歌会网站”,欢迎扫码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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