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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魁:国企如何市场化

字号+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2013-06-16 23:02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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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魁:国企如何市场化
  十八大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但是,如何深化国企改革,仍然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不同思路。核心问题是:国企改革下一步到底是市场化还是民营化?或者说得更清楚一些,回避民营化的市场化到底走不走得通?不回答这个问题,国企改革很难指望下一步。

  市场化进程无法独立于民营化进程

  在1992年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化在政治上就处于安全区了,无论是学者、企业家、官员、政治人物,大都不忌讳市场化改革。但是民营化,许多人却不以为然,一些人则视为洪水猛兽。其实他们不知道,没有民营化,就不会有市场化。

  过去3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未来的改革进程也将证明,市场化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营化的快慢。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在七十年代末就开始启动,而那时正是民营化的滥觞。不但农村自留地的合法化和包产到户政策直接推动了农村集贸市场的繁荣,城市里国有企业开始试行的放权让利政策对于计划外的市场交易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放权让利,以及后来的承包制、租赁制、内部职工参股制,其实都是一种轻度的非正式的民营化制度安排,因为从产权安排的角度来看,部分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让渡给了国企的内部人了,我把这种制度安排称为内部人分享和内部人控制。

  再后来的股份化和改制,则将国企引向了正式的民营化道路。尽管那时非正式的和正式的民营化都很粗糙,也有很多漏洞和腐败,我们应该加以纠正和克服,但正是民营化的不断推进才使得市场化不可逆转,没有民营化的市场化,随时都可能走回去。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后来的转制,以及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营企业的不断壮大,不断将民营化推向纵深,从而市场化进程也得到加快。在1992年到2002年十年间,是国企民营化最快的十年,是国有经济比重下降幅度最大的十年,同时也是市场化前进最多的十年。

  但在过去几年里,不但国企民营化的进程显著放缓甚至出现停滞,而且在某些行业、某些地区还出现了所谓的国进民退现象,民营企业的产权、人权受到践踏的现象也明显增多,而这个时期也正是市场化改革裹足不前的时期。国有部门在上世纪末最后几年得到国家花费巨大成本进行重组以后,包袱显著减轻,当然机制也有明显改善,再加上本世纪以来突然到来的重工业化红利和宏观经济进入景气期,许多国企经营状况已经今非昔比,特别是那些处于上游行业和资源性领域的国企,成为金光闪闪的现金牛,不但它们自己认为机制转换已经到位,许多局外人也误以为进一步的民营化改革似无必要,国企在十年前所推行的许多改革都被淡忘了,中央所确定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目标远远没有实现。这个阶段,民营化步履蹒跚,市场化也进展迟缓。从各方面来看,离开民营化来推市场化,实际上是推不动的。

  国企不实行民营化就无法实现市场化

  不少人认为,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国企改革只要实行市场化经营就行了,没有必要搞民营化。

  问题在于,回避民营化的国有企业,能够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吗?

  在过去30多年里,国企的市场化程度的确在不断提高,绝大部分国企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能力都有显著改善,但是仔细探究,不触动国有制的国企能做到真正与市场体制的有机结合吗?其实不能。一方面,国企市场化的推进,与民营化是密不可分的;另一方面,由于国有制并未受到根本触动,国企至今并不能实行真正的市场化。那些所谓国企基本上已经市场化了的结论,似乎是受到了表象的迷惑。

  过去30多年里,国企尽管经历了深刻的体制变革和无情的市场洗礼,但它们是与其他类型企业一样平等地进入市场吗?它们是与其他类型企业一样平等地获取生产要素吗?它们是与其他类型企业一样平等地竞争并平等地接受市场淘汰机制吗?它们是与其他类型企业一样平等地受到国家保护并在特定境况下平等地获得国家救助吗?都不是的。

  市场体制不但包括产品市场,也包括要素市场、资产市场、控制权市场等等;不但包括市场交易行为,更包括维护交易、维护契约、维护竞争、维护权利的制度基础设施等等。国企究竟在哪些范围、哪些层次实现了市场化?不就是局限在产品市场这个范围和市场交易这个层次吗,而且也很不完全。在要素配置领域,国企远远没有做到市场化,而国企的资产市场和控制权市场目前基本上是封闭的,怎么谈得上市场化呢?在遵循和维护市场制度的基础设施方面,国企也享有不少治外法权,这哪里叫做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呢?许多国企经过一些市场化改造之后反而走向了反面,商业意识和自我膨胀的欲望大大增强,但软预算约束的问题又以新的面目出现,过去的软预算约束表现为对国企经营性亏损的补贴,而现在则表现为国家对热衷于过度投资国企的资本性支出的支持和各种经济资源的倾斜性注入以及对困难国企的救助,这些都是对市场体制的破坏。

  中国国企改革搞了30多年,总想绕开民营化,实践证明最后是绕不过去的。我们搞过国企转换经营机制,离开民营化能根本转换经营机制吗?实践已经证明不行。我们搞过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离开民营化能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吗?实践证明也不行。我们搞过董事会和治理结构改革,离开民营化能搞出真正承担受托责任的董事会和现代化的公司治理吗?实践证明还是不行。我们搞过主辅分离和国际对标,离开民营化能实现业务结构调整和核心竞争力的建立吗?实践证明眼前行但长期不行。

  因此,盼望国企实现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结合,这是一个奇妙的、豪迈的设想,我只能说,这不可能;回避民营化来推行市场化,这是一个一厢情愿、天真烂漫的道路,我只能说,这走不通。

  民营化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下一步绝大部分国企都应该走民营化的道路。民营化改革不是挂在嘴上,而是要付诸行动,这就必须要有路线图和时间表。

  我们可以根据中国上一轮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来制定民营化的路线图。

  我所谈论的民营化,不仅仅是国家所有权转向非国有投资者,而是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当然是所有权的转移,而第二层意思则是公司治理的转型。公司治理转型,就是随着所有权结构的变化,过去行政化、形式化再加上内部人控制、内部人分享的公司治理应该过渡到商业化、实质化并有基本透明度和制衡性的公司治理。

  具体而言,全国超过10万家的中小型国企完全可以选择整体出售的办法,同时应该实行职工的身份转换;而那些大型和特大型国企,可以实现股权多元化,国家持有一定的国有股,但要尽量采用混合所有制,并要尽量推行职工身份转换和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转型;在极少数特殊领域,譬如说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普遍性服务的领域,以及真正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可以保留一些纯粹的国企。在民营化的过程中,尽管国有企业将逐渐成为历史,但可以在较长时期保留一个现代化的、具有较强流动性和合意回报率的国有资产组合,这个国有资产组合应该用完善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来纳入到国家预算体系当中,并能惠及国民。

  应该说,在上一轮国企民营化改革的时候,无论是中央部门,还是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防止各方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制度体系基本上是现成的、完备的,只要我们认真执行、规范操作,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乱象。

  民营化还应该有一个时间表。在上世纪90年代那轮国企改革的时候就设立过时间表,叫做三年攻坚计划。这种有时间表的改革,效果非常好。新一轮国企民营化可以考虑设立一个五年期和十年期的时间表,在五年之内,完成中小国企的民营化和大型国有集团母公司的股权多元化,使国有经济在工业中的比重降到15%以下:在十年之内,完成大型国有集团母公司的国有绝对控股到相对控股甚至参股的过渡,在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领域的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要实现公司治理的现代化,国有企业在GDP当中的比重下降到10%左右,但我们有一个市值较大的国有投资组合以支持全民社保。

  到那个时候,高度收缩的国有部门将不再构成严重的资源配置扭曲和公平竞争妨害,中国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将得以确立。

  网络编辑:岚河水

  

  
发布时间:2013-06-16 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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