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具有基础性意义的是发展条件研究。这个研究不能停留于关于发展的一般条件的认识,而要探索使发展得以实现的条件。不解决发展的实现问题,发展研究就是不彻底的,甚至是无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从发展的一般条件研究进到发展的实现研究,关键是要找到使发展的基本条件实际发生作用的环节。这个环节就是矛盾、形势、问题和机制。
一、矛盾
发展的实现是一个过程。构成这个过程的是矛盾、形势、问题、机制四个环节。物质、政治和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三个基本条件,其中每一个条件都依其性质而有其特定的作用,但是实际的发展又不是每个基本条件单独作用的结果,而是三个基本条件合力作用的结果。这个合力是三个基本条件的有机结合,是一个矛盾的整体。在事物变化发展的矛盾中认识事物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马克思在谈到如何发现“一个变革时代”的意识时指出,其方法就是:“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1]
就社会生活及其过程而言,作为各系统要素作用结果的客观矛盾有三种类型:
第一,社会基本矛盾。物质条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包括物质生产生活在内的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生产关系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个基础需要并且决定一定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来为其服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也是一个矛盾的存在,二者的统一构成一定的社会形态,因此它是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但是,不能认为社会基本矛盾只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它还包括作为其基础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有两点理由决定我们应该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纳入社会矛盾范畴,看作社会的基本矛盾。一是生产是社会的生产,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中进行的作为物质生活基础的生产活动,因而它是社会性的活动;二是它是构成社会的基础的物质活动,也就是说它是人的最基本的活动。在社会层面上,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一切矛盾都可以在社会基本矛盾中找到它的根据和基础。社会基本矛盾制约着一切社会矛盾的产生、变化与解决。社会基本矛盾构成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第二,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的社会,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矛盾。它首先是基本阶级之间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它是无产阶级与资本家阶级之间的矛盾。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矛盾并不意味着社会基本矛盾不存在了,它依然存在,但只是在阶级矛盾背后发生作用的力量罢了。就社会发展而言,阶级矛盾、阶级斗争是它的直接动力。
第三,思想体系之间的矛盾。在阶级社会,政治表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具有三种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思想斗争。政治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思想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思想上的反映,是政治斗争的辅助手段。经济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最低形式,通常指工人阶级为实现当前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而采取的斗争形式。它一般缺乏长远斗争目标,也缺乏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指导。思想斗争(包括理论斗争)就是意识形态斗争,其意义在于确立无产阶级斗争的正确方向、道路和方式,维护无产阶级的阶级统治。思想体系之间的矛盾构成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
以上三种类型的社会矛盾每一种都可以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动力,区别只在于动力的性质,而不在于其是否具有动力意义。
二、形势
形势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由矛盾而引发斗争,由斗争而产生运动,由运动而生形势。广义来讲,矛盾、斗争和运动都属于客观形势,因为它们都分别在不同意义和程度上表现了形势,在特殊意义上,它们每一个都是一定形态或性质的形势。在这里,我们把形势看作由矛盾、斗争、运动等构成的总的客观结果。应该说明的是,矛盾、斗争、运动都是形势或构成形势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形势的不同类型。但就其内容和形成原因来说,形势分为经济形势、政治形势和思想形势。我们谈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条件,在直接意义上就是形势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关系。正是一定的形势导致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一定状况。所以,形势具有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预测学的意义。
形势是客观的,但又包含主观因素。客观性既在于它的形成过程,也在于它的结果。过程的客观性特别在于决定和推动其形成的现实的经济和政治力量。但是,形势的形成却是主观活动的结果。形势发生作用同样需要主观的力量。没有人的能动性的发挥,对于欲达到的结果来说,形势还是形势,形势不可能转化为结果。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再充分的客观形势对于结果的实现来说也需要主观力量的参与。所以,对于形势的把握和在既定的形势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都需要人的主体性的发挥。
以往,关于事物的认识、关于一定的思想、理论如何获得的思考,缺乏发生学的理念,也缺乏过程意识。由于通常形势只被简单地归结于社会存在,因而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过程中形势环节的作用就被遮蔽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条件论意义上,从条件作用实现的角度,提出矛盾、形势、问题、机制环节,把它们理解为从基本条件形态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实现的必要中介是必要的。
三、问题
任何科学、哲学和理论都是关于问题的研究,这些问题或是特定领域的或是世界整体的。总之,没有问题的发现和研究就没有科学、哲学和理论。具体的科学、哲学和理论都是在具体问题的发现、认识和解决中得以形成和建构的。科学、哲学和理论与问题的关系如此紧密,但当人们面对一定的已经形成的科学、哲学和理论时,则很难把它们与什么问题联系起来,除非对其中的某一个进行具体的研究时。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在于它们的一般性质遮蔽了问题。我们发现,问题的鲜明性特别存在于具有实证性特征的科学和实践性的哲学和理论中。“问题性”是这一类科学、哲学和理论的内在属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公开申明他们的哲学是实践的哲学,赋予其改变现实的使命。“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 正是在是解释世界还是改变世界这一点上,马克思把他的“新哲学”同“哲学家们”的旧哲学区分开来。马克思恩格斯既然赋予自己的哲学以改变现实的使命,那么这种哲学就是面向问题的。它不但有勇敢地面对问题的勇气与自觉,而且具有“问题哲学”的高度。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时代所提出的问题,和任何在内容上是正当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有着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3] 问题意识,始终是对每一位马克思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基本要求。敢于面向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应该具有的精神。这种精神就是面向现实和改变现实的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固有的批判精神、革命精神。它以对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和发展的历史经验的科学认识为基础。
既定的问题有客观的也有理论的。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目标,比较而言,首先应该关注的是客观实际中的问题、实践中的问题,因为客观的、实践中的问题不仅来得更加迫切,而且更为基础和根本。客观的、实践中的问题的解决能够带动、决定旧有的理论问题的解决,并且从中会发现和发展新的理论。对于实践中的新的理论的产生,对主体——无论是实践方面的还是理论方面的——都有一个理论性的要求,就是在实践中善于发现具有本质性和规律性意义的现象和问题,善于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
如果说“任何在内容上正当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都可以成为一般哲学的和理论的问题的话,那么,对于作为实践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或者作为包括哲学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说,首先的和特别的关注对象,除了实践中的问题以外,还应该有什么问题呢?并且应该有什么高度的问题呢?回答是:应该有“时代所提出的问题”,简称“时代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构成其研究对象的存在有一个基本规定,就是客观性,亦即现实性。而表现这种客观现实性的,一是存在的实践性,一是存在的时代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要能够成为时代的哲学,就要能够解决时代的问题。时代的问题当然是现时代所存在的问题。但是,应该明确的是,一方面,不是现时代所存在的一切问题都是时代问题,或具有时代的高度;另一方面,时代作为一种客观现实,它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同历史发展趋势一致,其内涵又是包括历史发展趋势的。所以,时代是指向现在的,也是指向未来的一定时期的。时代的这种性质决定了任何作为“时代问题”出场的问题的高度。那么,现时代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发展的时代问题是什么呢?从问题的总体性意义来看,它仍然是社会主义建设。从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开辟了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开始,这个“总问题”就没有改变过。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来说,这个“总问题”、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就是“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
四、机制
机制是条件实现的关键环节。物质、政治和思想是基本条件,矛盾、形势、问题是从基本条件形态到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过渡环节或中介,它们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条件。还有一些条件我们把它们归结为机制条件。同其他条件相比较,它们的一个明显特点是能动性。它们表现为主体的活动,从而彰显马克思主义发展是人的创造性活动的本质。
(一)实践机制
实践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意义在于实现发展的一切条件都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并且也都是通过实践发生作用的。物质性的条件总是同物质性的生产实践相联系,政治就是阶级斗争实践,思想条件是实践的结果又反作用于实践。实践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意义,有以下三点:
第一,实践主题转换决定马克思主义发展主题转换。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主题是现实中的问题,而现实中的问题就是实践问题,因为现实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发展总是在面对实践中的问题、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的时候得到发展。实践主题转换是实践的内容的转换,它启动理论研究面向新的实践主题,推动理论主题的转换,赋予理论发展以新的内容。革命实践主题决定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发展;建设实践主题决定马克思主义建设理论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产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产生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二,实践过程的表现决定理论发展的表现。这种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践的内容决定理论发展的内容。生产实践、阶级斗争实践、文化生产实践分别产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经济的、政治的和精神文化的内容;二是实践发展的品质决定理论发展的品质。这个品质有速度和程度两个方面。理论追随实践。实践发展的速度快,理论就可能得到快速发展。当然,这是就实践发展与理论发展的一般关系而言的,实际的发展会有特殊情况出现。按照发展的辩证法,理论发展的超前和滞后都是存在的。发展的程度,就实践而言,它是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实践开辟新的领域,理论才有机会开辟新的研究和发展领域。就实践而言,其广度和深度可以分开,但二者又往往是统一的,广度即深度。
第三,实践后的理论发展整体效应。实践与理论的关系表现为一种因果关系,但这种关系可以是一一对应的,又不完全是一一对应的,即理论发展的主题、内容、程度都是追随实践的。但是一种实践后的理论的综合的、整体的反映也是存在的。这叫作一定的实践活动对于理论发展的带动效应。这种理论效应在重大实践发生后,特别是革命性的重大事件发生后表现得最为突出。
(二)创新思维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条件问题上,创新思维的意义,既表现在理论发展条件的准备上,也表现在理论发展的实现上。首先,是作为实践主题的发展的各种条件的产生和理论创新发展主题的发现与发掘。没有自觉的意识就不可能具有提出问题、发现问题的意志和要求,而不具有创新意识和发展眼光就不会也不能去发现和发掘具有创新意义的问题、主题。其次,在准备各种发展条件的实践主题被发现和确立后,在由此决定的可能带来理论创新发展的问题、主题被发现、被确定后,不仅表现在对问题的分析,而且表现在准备条件的实践过程和对取得的实践经验的分析,都需要创新性的思维,否则由于发展条件的缺失与不足而影响创新发展的启动,并且不能捕捉到对于理论的创新发展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信息。再次,创新思维的意义表现在对于问题的解答上,也就是表现在理论的形成上。在认识论上,这相当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经验到理论的阶段。创新性思维的意义就表现在这个认识、思维的过程中。没有这个过程则认识不能得到提升,理论,特别是创新性的理论,就难以形成,马克思主义发展就可能落空。
(三)评价机制
对于事物、现象的发展来说,评价是它的一个内在环节、一种机制。发展首先是一个事实判断,但这个事实判断是包含价值意义的,对发展本身是承认还是否定就是一个价值问题。当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不管人们愿意对此做出评价还是不愿意做出评价,评价总是会发生。正确的态度是,无论人们对事物的实际的变化、发展做出什么样的评价,我们都要善于使对这个结果的评价成为有利于事物总体发展的环节,使评价对于发展来说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马克思主义是需要发展的,这不仅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自身本质与规律的问题,而且是无产阶级伟大事业发展的要求。因为,它不发展就会落后于实践,落后于时代,就不能适应无产阶级实践的需要,失去其对无产阶级实践的指导意义。既然理论的发展如此重要,那么,对于它在实践发展面前的动态就显得非常重要。对于发展事实的肯定评价,可以强化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的认同感,增强理论自信心。就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否发展的事实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通过发展的事实而对马克思主义能够发展的证明。因为凡是有生命力的事物都是能够发展的,没有生命力的事物就是没有发展的内在根据与前景的事物。所以,这种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的事实与品质的评价,无论是来自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自身,还是来自社会,都是必要的。来自社会的肯定的积极的评价比来自理论家们自身的评价更重要,这是因为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群众的认识与支持更重要,马克思主义存在与生长的环境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更重要。
当然,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问题上的评价,总是具体的,虽然总会有总体的评价,但这个评价还是要以具体的评价为基础,并且从具体的评价开始。这个具体的评价对象可以是某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的产生,某一部重要的马克思主义著作的出版,某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理论贡献,某一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重大活动和事件,甚至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取得的实践上的重大成就。人们正是在对这些发展的具体表现的认识与评价中形成对马克思主义的总体的认识与评价。
(四)接受机制
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评价与接受纳入一定条件下的马克思主义发展问题的理由,在于评价与接受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意义。这个意义,一是不在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形成,而在于形成后的作用、影响。接受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实际发生的作用、影响的形式之一。二是主要不在于某一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的发展,而在于马克思主义整体。评价的直接意义在于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影响的推动,在于对发展的成果的推广。而对发展的承认与接受,则是评价产生的直接的积极的成果。
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理论成果有接受,就有对它的推介与吸收。这是合乎逻辑的连续性环节。它们虽然是马克思主义取得发展性理论成果之后发生的事情,但是,就其意义而言,它们则属于发展本身。其道理就像上面所说,接受的意义“主要不在于某一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的发展,而在于马克思主义整体”。接受、推介、吸收是由已经实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所引起的其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条件,而这“其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则超越了某一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的范围,而具有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意义。
注释[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0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9~290页。
[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8页。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理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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