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历史和全局的战略高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出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并就如何加强纪检监察的覆盖度和有效性,如何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发表了一系列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的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的“纪检监察篇”,贯穿着鲜明的辩证逻辑主线。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提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整体合力和关键重点相统一,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内容;坚持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统一,标定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态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旨在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入分析和深刻把握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所蕴含的内在逻辑关系,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提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是党运用辩证思维治国理政的方法论体现。习近平立足新的历史方位,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全面分析党治国理政面临的风险挑战,以及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与成效,强调新的历史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任务是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一)以目标为着眼点,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
习近平强调,党的建设“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以增强方向感、计划性;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以增强精准性、实效性”。在目标导向方面,习近平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使命,指出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发挥坚强屏障作用,通过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落地落实。
回顾党的纪检监察史,纪检监察机关自产生之日就始终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开展监督保障工作,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心任务实现的根本保证就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见未来、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思想武器,更好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坚持目标导向就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始终沿着正确发展道路不动摇、正确改革方向不偏离,进而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经验。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只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在复杂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才能保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才能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汇聚奋斗伟力。所以,在新的历史方位下,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新时代发展的中心任务,“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建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不仅在总体上对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且对各级领导干部自身提出要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增强目标意识,着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指引,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把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愿景转化为具体行动。纪检监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中央同心同德,“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说到做到”,要紧紧围绕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要更加主动担起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时刻牢记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的职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跟进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治建设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有力有效推动党和国家部署的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二)以问题为着力点,阐明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习近平指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是辩证法矛盾思维的运用。习近平锚定新时代历史使命的根本要求,全面分析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面临的风险挑战与复杂矛盾,分析纪检监察工作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主次矛盾的不同、矛盾主次方面的不同,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政治责任和主要任务。
“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只要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我们的社会不断推向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是,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即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仍然会长期存在;“四种危险”,即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仍然尖锐严峻。国际范围内,各国文明交流交锋更为深入、意识形态斗争更为激烈;国内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深层次矛盾交织出现。国际国内多重挑战叠加使中国共产党在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的道路上所遇到的风险考验更为复杂。习近平基于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提出了如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问题,指出大党独有难题主要体现为“六个如何始终”。习近平强调,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的“纪律部队”,首要任务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这一任务“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矛盾的集中体现,发现了问题就等于抓住了事物的矛盾。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抓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化解矛盾的着力点,找到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在提出“大党独有难题”论断之前,习近平就指出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七个有之”的现实问题,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分析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体制机制上和监督执纪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解决体制改革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遇到的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指出,要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中需要把握好的九个问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就主题教育、政治监督、反腐败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建设、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八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也要善于运用问题导向思维,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分类处置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清问题性质。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2024年,全党在自我革命这一重大问题上认识更加清醒、行动更加坚定,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积极成效,强调要把风腐同查同治的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做到既发现问题又推动解决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
总之,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既有战略安排,又有具体部署,既把眼光投向远大的目标,又聚焦实现目标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各层次问题,全面考量目标和现实的差距,以问题的解决促进目标的达成。
二、坚持整体合力和关键重点相统一,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内容
习近平强调党的建设要“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对纪检监察工作,既注重运用系统观念思考如何解决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也坚持“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在整体推进中重点部署,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重点人重点事”。这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以系统观念凝聚合力,正确处理系统内部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主要矛盾的解决带动整体推进的辩证逻辑理路。
(一)以系统观念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系统观念是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观点的应有之义,强调整体把握事物发展的进程和趋势,统筹协调系统内各要素进而实现事物结构和功能优化。习近平围绕党“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如何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如何实现长期执政”这一根本性问题,系统分析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中的地位,阐述了纪检监察各子系统、各要素的关联性,尤其高度重视各层级、各领域、各环节的纵向衔接和横向贯通。
其一,立足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一整体部署,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监督是复杂的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只有打破监督壁垒、有效衔接、相互协同,才能让监督合力发挥最大效能。在这一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政治监督。政治监督不仅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生态,还包括政治纪律和政治担当等。政治监督目标的深刻远大、政治监督内容的复杂丰富,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带动整个纪检监察系统提高履职质量”,从而实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为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外部协同内部联合、健全纪检监察体系、提高监督质效指明了方向。
其二,以解决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腐败问题为靶向,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过去,针对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的问题,党中央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完善反腐败的协调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委行使职权。如今,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中央一刻不停歇继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体遵循、一体执行,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常态化、长效化。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这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是孤立地看待腐败问题,而是从腐败形成过程的整体视野进行分析,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查风必挖腐”“查腐必溯风”“由风查腐”“由腐查风”无不体现党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性认识的深化以及从严治党的系统思维。
(二)以关键重点带动整体推进,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着力点
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多种矛盾,其中主要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着支配和决定作用,同时构成解决问题的出发点。习近平十分注重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点,强调“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善于厘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区分轻重缓急,在兼顾一般的同时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他明确指出:“纪委要把专责监督履行好,聚焦主责、干好主业”,“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着重抓、着力查”,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这就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指明了着力点和方向。
其一,要盯住重点人。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上,再次强调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把手”是一个地方和部门贯彻中央大政方针、重大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对其所在地方和部门的整体功能的发挥以及能否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一把手”所处的位置和所具有的影响力,如果其违法乱纪极易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所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要加强对换届纪律风气的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以抓好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实现监督的全覆盖。
其二,要盯住重点事。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着问题意识和辩证思维,强调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精准发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体现了以重点问题的解决推动整体工作的逻辑理路。习近平坚持人民立场,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强调要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高度重视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指出“要把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的重要领域,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对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习近平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其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2025年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常态化系统化整治民生领域突出的风腐问题,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总之,习近平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多种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注重通过主要矛盾的解决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
三、坚持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统一,确定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态度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他进一步强调,“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严格管理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责任和使命任务的特殊性体现在其专责监督上,所以,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监督权时,不能只监督别人不监督自己,要坚持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的辩证统一。
(一)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提出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统一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谈到“谁来监督纪委”,监督者要接受监督,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授权和控权相结合”等问题。习近平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和态度提出要求,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敢于善于斗争,又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任何时候都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
一方面,监督与被监督是一对矛盾,而作为矛盾必然存在对立冲突的斗争性一面。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他人时要直面这种斗争性,要坚持原则,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其根本任务就是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肌体健康的病毒,要有力保障党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所以必须勇于同影响党的先进性、破坏党的纯洁性、疏离党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人和事作斗争。判断一个党员是否有斗争精神,就是要看他面对大是大非的态度、处理矛盾的能力、应对危机的表现以及抵制歪风邪气的决心。特别是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对同级“一把手”监督时,不能碍于情面,“不愿”“不敢”监督或者“选择性监督”,而是要顶得住压力,“不怕得罪人”、勇于亮剑、坚决斗争。
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的具体要求,并多次就“谁来监督纪委”、坚决防止“灯下黑”等问题发表讲话,强调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的监督,监督他人的人必须首先要管好自己、必须接受监督,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察权是把双刃剑,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行使权力必须十分谨慎,严格依纪依法。”各级纪委要以更为严格的标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立足于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提出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完善党内法规、“打虎拍蝇”等多举措并行,使反腐倡廉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也要看到党仍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反腐败斗争仍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指出:“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必须依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反腐败斗争是攻坚战、持久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坚定不移进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必须时刻谨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肯定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也提出纪检监察机关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政治强、站位高,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要求其他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坚决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特别是不能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
在新的历史时期,纪检监察队伍权力很大、责任很重,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新阶段的特点,主动深化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正是由于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所以在实际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时刻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很容易被‘围猎’”,甚至是“围猎”的重点对象,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强化日常监管,提高自身免疫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纪检监察机关要作自我监督的表率
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批判性革命性理论品格和实践指向的时代发展、是对党百年自我革命实践规律认识的深化。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面临艰巨的使命任务和复杂的危险考验,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作自我监督的表率。
首先,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自我革命,既要刀刃向外,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侵蚀党的肌体健康的病毒作斗争,还要坚决地刀刃向内,着力解决自身在思想、作风、廉洁、严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无私无畏,始终以党性立身,秉公执纪、谨慎用权,敢于善于斗争,真正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其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强化自我监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从而带动全系统作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再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不断增强专业能力,“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最后,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一事一时带好头不难,难的是事事时时作表率,所以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
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新时代新征程的目标任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队伍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忠诚的政治品格、可靠的行为方式、纯洁的思想精神不是与生俱来的,“表率”“标杆”也不是自动形成的。各级党委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授权和控权统一,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以从严的标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管理教育
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品格、素质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要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这些无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教育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形成发展是一个过程,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的形成发展也需要内因外因共同发挥作用。在外因方面,习近平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要将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当中。在全方位的管理中,习近平高度重视纪律在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中的作用,要求“以铁的纪律”“以更严的纪律”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从感性层面来看,“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党和人民对这支队伍充分信任、充满期待。”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纪律要求包含着党和国家对纪检监察机关权责作用的高度重视,体现着党和国家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品格的殷切期待。从理性维度来看,这是党中央通过纪律这个管党治党的“戒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进行外在约束和规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使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监督权时有畏有为,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为了保证全方位管理落到实处,还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经常性监督,防微杜渐,将严的信号传递到每个环节、每个阶段。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需要严格的他律,也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的自律。“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纪律和管理属于外因,外因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还要看纪检监察干部能否把外部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律自觉。对此,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教育,不断用党的纪律校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涵养其自律修为,增强其纪律意识,促使其养成纪律自觉。纪检监察队伍要主动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不折不扣地执行监督执纪的规则制度,不断推进自我革命、自我监督、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战斗力。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将纪律要求内化为纪律意识、纪律自律,才会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始终自觉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彻底贯彻国家纪检监察严的基调。
(二)以真切的关爱激发纪检监察队伍的干事热情
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仅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品格、素质能力提出要求,而且对纪检监察干部干事的精神状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主动接受”“主动应对”“高度自觉”“敢打”“勇挑”等关键词说明了这一点。如果对纪检监察干部只注重严管而忽视厚爱,容易使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畏惧监督、害怕处罚,从而影响监督执纪的积极性。“严管不是把干部管死,不是把干部队伍搞成一潭死水、暮气沉沉,而是要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因此在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时,要准确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要以切实的关爱激发纪检监察队伍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有原则有立场的纪律约束、教育引导“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习近平多次强调,要鼓励干部开拓进取,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要着力解决干部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教育,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增进纪检监察队伍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纪检监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绝对忠诚、对纪检监察事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激发纪检监察队伍干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意识。除了教育引导,还要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一方面,通过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措施,使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更科学、更有效,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干部的工作,给他们撑腰,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水平,排除工作中的阻力”,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保护真干实干的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有明确的边界和规范的程序,从而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总之,严管与厚爱要互为表里,寓厚爱于严管,坚定纪检监察队伍忠诚的政治品格,提高监督执纪的素质能力,强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五、小结
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辩证逻辑主线,具体表现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提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心任务;坚持整体合力和关键重点相统一,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内容;坚持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统一,标定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态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智慧和理论魅力,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也激励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作者简介:史巍,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教授;何有英,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博士研究生,吉林建筑大学研究人员)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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