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余庆县辞职的后续
3月11号,我在网上发布了《体制内打工人遭遇霸王条款——一位人民教师的辞职经历》,希望能够通过舆论监督来推动问题的解决,然而事情的发展一次次地出乎我的意料。
首先是文章的反馈出乎意料的快,其次是领导前后态度的转折也出乎意料的大。只有一点是在我意料之内的:在威胁我删除文章后,领导们并没有实质性地解决问题,并且还对我放狠话。
文章是11号早上发出来的,晚上八点我就接到了学校领导们口气颇为严厉的电话,让我马上去办公室。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到了办公室,却没有遭遇想像中的疾风暴雨。相反,我看到了笑容满面的,和前几次找他时态度完全不一样的校长。他一方面说十分重视这件事情,一方面又劝我把文章撤下来,并保证给我解决问题。随后一行人去教育局开会,说要讨论我的问题。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等晚上十点,教育局局长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是要登门拜访。我想不明白,平时爱答不理,怎么也见不着面的领导们。怎么突然就有时间来关心我了呢??
晚上10点多,局长和学校一行领导来到我住所楼下,因为住所太小,容不下这么多领导,便一起去了学校。领导一开始说话也是比较客气,先是扯些家常,嘘寒问暖,让我的一度相信他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但是,他们后面话锋一转,说起了此行的真实目的——劝我删文章。对此我据理力争,一再说明我在法理上的根据。对于这些事实,局长和校长并没有正面回应,不过自说自话,闪烁其词。反而很严肃跟我讲起了一些“拆迁钉子户”不服从拆迁,最后被“整治”之类的事情,我知道这是在暗示我不配合的下场。接着,他们又宣称第二天要带我去找县长,亲自解决这个问题。“问题一定给你解决,前提是把文章删掉”。
一些在场的学校领导也劝我,“你自己一个人在这地方,没有什么势力,你还是把文章删了吧,你吸引注意的目的达到了,不删文章的话,还不知道人家以后怎么对付你”,说实话,当时我的内心也动摇了,一方面是因为害怕报复,另一方面也觉得堂堂局长,应该不会说话不算数。
于是,抱着一丝信任与幻想。我乖乖地删掉了文章,但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嫩”了。
删除文章后,他们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折。
3月12号下午(也就是第二天下午),学校老师通知我,说要给我排课,我就知道事情的发展根本不是他们承诺的那样,因为辞职申请提出一个月后,劳动者是有权离开劳动岗位的,更何况我还在试用期,辞职申请早在去年12月份就提交并在一月就得到学校通过了,学校让我回去上班摆明了是在算计着什么。然后,我的一位朋友给我发消息说这件事情“闹大了”可能会影响我自身发展。
我打电话给校长,校长却把皮球踢给了县长。说县里要开会讨论这件事情。我何德何能,辞个职竟然还要到县里开会讨论。
我以为事情到这里可能就推动不下去了,可没想到晚上还有更令我吃惊的事情发生。
晚上六点多,我收到了学校两个平时关系还不错的领导的邀请,请我去吃饭,我以为是他们是来安慰我,没想到还是劝我删文章。随即,他们把我带到了教育局谈话,而在教育局等待我的竟然还有当地纪委。
到了教育局,我一坐下,他们就打开了录像设备。我当时心里有些惶恐。一是对方有那么多人,二是我身边根本没人陪着(男朋友和家人都不在本地),三是他们带了录像设备,还在电脑上做笔录?难道我是犯人么?这不是审讯犯人才有手段么?我当时真的很害怕。
漫长的谈话从7点多开始,一直进行到半夜12点,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直用话语把谈话向利于他们的方向引导,进行诱导性提问。我虽然据理力争,但也经不住他们一遍又一遍的逼问,“你不顾忌学校和教育局的形象,严重违师风师德”,“抹黑教育系统”他们甚至放狠话“处分”“开除”“除非问题反映到习主席那里,不然......”,我真的感觉心力交瘁,一度感觉要崩溃了。
最后,他们出具了一份谈话记录,让我签字盖章,并且要求我出具道歉声明,才有可能给我解决问题。我真的一脸懵逼。这些问题全部都是有一定诱导性的,我也架不住领导的官威,明明法理在我们这边,却像我犯了错。
(谈话记录并不是最终版本,这是第一次让我签字时拍的,后面也针对里面一些内容进行了修改。)
针对谈话的记录,我有几点想不明:
1. 在辞职时,以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我辞职,并欺骗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谁(有录音为证)?
2.在我被欺骗后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不是说明了在试用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在师范生三方协议后附加五万块违约金的是谁?为什么不在签订协议时告诉我附加条款并签字盖章?为什么领导的论断是“你来了余庆说明你知晓违约金的事”?
4.是法治重要,还是政府的面子大呢?难道领导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吗?在接受舆论监督的时候,为什么领导想到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删除文章,威胁写章的人呢?
5.违约金一会说可以不交,一会说交一万二,一会交五万,一会又是两万,为何如此不靠谱?
而我的诉求很简单——按照《劳动法》行事:
1.按照劳动法,在欺诈行为下签订的不符合劳动者意愿的合约无效,不应缴纳违约金。并且,在未提供任何劳动培训的情况下,余庆县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五万违约金显然不合理;
2.在未来一个周内(我提交辞职申请已经三个月了)给我办理辞职手续; 不进行言语恐吓、威胁,不扣押档案;
3.结清八月份的工资(学校拖欠的)和入职以来的课时费(学校拖欠的);
到今天,3月14日,距离我2020年12月1日提出辞职申请已过四个月左右,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今天早上,在我打电话询问进展时,又要求我删掉一名好心网友转发的关于我的事情的微信文章。他们口口声声说的解决问题,其实优先根本不是解决我的问题,而是要解决网上的文章,想着怎么让我道歉。
现在,我一方面正在准备走法律程序,一方面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说实话,我不敢指望劳动仲裁局。第一个是成本太高,等程序走下来,我今后一系列的规划都耽误了,第二个是我们之前去找过仲裁局的领导们,被泼了冷水。但我们还是会去尝试。希望我的事情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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