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泰俊:揭开画皮看本质,富士康真的很慷慨吗?
刚刚看到来源:栩然说公众号的《从马克思到马斯克资本主义或将迎来一场腥风血雨》一文,很是愤怒。该文不仅仅混淆视听,还公然鼓吹资本剥削有理。难道我们今天的生活都是源于外国资本家对我们的剥削吗?
先说说文中的富士康。
文中说:
实际上,在今天我国的多种发展下,我国的工人待遇已经比当初提升太多了。
就说现在被大家关注的郑州富士康吧,中上等的工程师,年薪可以有20万人民币左右。
普通工人工资也上升了很多,根据11月7日“富士康iDPBG郑州招募”的预招工公告显示,工人具体入职模式是以小时计算,每小时工资为人民币30元,工期至2023年2月15日,入职不满7天离职者,按照同工同酬薪资发放。
一个小时30人民币,如果干八小时一天240元,一个月就是7200元。同时郑州富士康还出台防疫护产激励新政策,出勤补贴提升至400元/天,11月出满勤最高可拿15000+!
由于该文使用的截图太过模糊,我直接在网上找到郑州富士康的这几则招聘及激励新政图片及新闻。文字内容如下:
11月1日,富士康为了激励留下员工生产,继续在奖励政策上“加码”∶上午10点左右,最新的“激励政策”发布∶在这一版本中,11月全月每天的出勤补贴从100元增加到了400元,全勤奖励也加码到了3000元一5000元,当月最高的全勤奖励为1.5万元。
为了让大家轻松看看这些招聘的内容,我把郑州富士康2022年11月1日至30日新激励政策原文作成word版。请看:
现将11月份激励新政说明如下
适用对象:iDPBG郑州厂区正常出勤之全体员工
适用时段:2022/11/1~2022/11/30
项目 | 现标准 | 新政标准 | ||||||||||||||||||
出勤补贴 | 100元/天 | 400元/天 | ||||||||||||||||||
全勤奖励 | 10/26~11/11期间累计出勤符合条件,可享有全勤奖励,标准如下
| ①终止原全勤奖励政策,10/26~10/31期间出勤按天折算(120元/天,上限600元) ②11/1~11/30按以下新标准执行
|
11月份出满勤·总奖金可拿15.000+
发放条件
(1)出勤补贴需满足无请假/旷工/调休/迟到早退>30分钟且日出勤时数不低于8H
(哺乳期依班别正常出勤)
(2)全勤奖励需在满足上述出勤条件基础上·累计出勤达到对应天数享有
(3)以上随当月薪资发放且发放时须在职
iDPBG郑州防疫小组宣
从这个激励新政,可以看到,这并不是富士康的工人工资水平,而是仅仅因为疫情严重状态下,郑州富士康大量工人逃离,造成员工紧缺,完不成生产任务的临时措施,仅适用于2022年11月1日至30日。怎么能够把这个政策看成是提高工人待遇?完全是混淆视听。
从激励新政的发放条件可以看到:所谓满勤是指“无请假/旷工/调休/迟到早退>30分钟且日出勤时数不低于8H”。也就是月不能多于30分钟不在岗,且每日至少工作8小时。30分钟不在岗的原因不考虑,因为已经包括了请假(事假、病假)、旷工,甚至调休也不行。这一点在疫情严重的富士康厂,恐怕员工很难出满勤。出台一个员工根本达不到的奖励,只不过是给自己涂脂抹粉而已。糊弄鬼那?
再看奖金标准:15≤天数<20为3000元。20≤天数<25为4000元。天数≥25为5000元。
我们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正常的全日制员工平均月工作为20.83天,此外均为加班加点。这个激励标准,正常出勤,也只能达到3000元而已。想达到4000或者5000元,只能是加班加点。
这些还仅仅是在疫情及其严重的状态下的临时1个月的举措。
怎么能得出“我国的工人待遇已经比当初提升太多了”的结论?
再看11月7日“富士康iDPBG郑州招募”的预招工公告。
文字内容如下:
郑州富士康iDPBG事业群
预招工公告
疫情扰乱了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公司当前各项防疫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园区生产与生活秩序陆续经恢复正常,相信不久之后必将迎来胜利的曙光。
为保障各位同仁健康安全,公司从防疫措施、住宿环境、园区消杀、员工关爱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加强与改善。因公司业务需要,现计划启动预招工,具体招工政策如下∶
入职模式
以小时模式入职
薪资核算
小时工价30元/时,工期至2023/2/15,入职不满7天离职者,按照同工同酬薪资发放。
每月7日发放上月同工同酬薪资,遇法定节假日,发薪日期顺延。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差价补贴,发放差价补贴时无需在职。
关爱补贴
公司为鼓励老员工返厂,10/10-11/5期间离职返乡人员,入职后将给予一次性关爱补贴500元,随当月薪资发放。
看到了吗?预公告招聘的是小时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时工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按劳社部发[2003]12号文《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说了这么多,核心几点:
1,聘用小时工不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小时工以小时计酬。
3,小时工日工作时间不超4小时,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24小时。
4,用人单位不用给小时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由小时工自己缴纳。
5,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就终止劳动合同,无需理由,且没有经济补偿。
6,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对比这个法律规定,再看富士康的招聘预公告:
招聘的是小时工,每小时30元。每日以4小时计算,每日120元,每周720元。每月四周只有2880元。没有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险。
《从马克思到马斯克资本主义或将迎来一场腥风血雨》的作者怎么算出7200元?
按照该文作者计算,“一个小时30人民币,如果干八小时一天240元,一个月就是7200元。”这还是小时工吗?作者的意思是富士康公司在违法用工吗?
招聘预公告中明确:每月7日发放上月同工同酬薪资,遇法定节假日,发薪日期顺延。这是违法行为。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小时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事实上,即使按照全日制工计算,每小时30元,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月平均20.83天,月工资也不过4999.2元,何来的7200元?
事实上,这还仅仅是疫情严重的情况下的临时措施。临时到2023年2月15日,三个月而已。干三个月,每月依法只能拿到2880元,没有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你觉得富士康真的很慷慨吗?
那么实际上正常状态下,郑州富士康工人工资水平是多少呢?我没有认真统计调查,但是不妨提供以下网上的一则信息给大家参考:
富士康的员工真实工资(一个郑州富士康女员工的自白)
来源未知 热度193
10月29日,郑州富士康因大量员工步行回家,引发社会关注。
普工,不转正的话一个月才19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2100元,有社保。
郑州富士康工资的主要来源其实是“加班”,淡季的时候加班少一点,普工综合月收入在3000多块。到了旺季,订单多了加班的时间自然也水涨船高,普工综合月收入有5000多元。
最极端的时候,一些富士康工人一天能上班14个小时,上夜班且周末不休,工资达到7000元左右。
大家不要会错意,我的意思不是富士康这工资给的少,相反我是想说,富士康这工资已经让部分郑州工人感到很满意了,用时间换金钱,这本身就是打工人的现状,多劳多得。
可问题是对比呀,之前给的这么少,财报上富士康还是良心工资,现在一下子刷出来这种天价式奖励机制,富士康必然是咬牙支出,20万人每个增加1.5万支出的话,富士康这波绝对是用自身血亏的方式,也要留住工人。
效果是有的,但并不明显。可见打工人即便在这种利益诱惑面前,还是犹豫了,平时张口闭口的“大型感冒”呢喊躺平的那些人呢快去富士康薅羊毛啊
快兰斯24小时财经直播
实时播报【富士康大招工,深圳厂区补位,郑州厂区高薪留人】面对郑州厂区遭遇产能受限,富士康此前对外称,计划以其他厂区补位,如今深圳厂区已有动作。11月4日凌晨,微信公众号“富工联观澜招聘”发布消息称,深圳观澜富士康IDPBG事业群招聘高价小时工,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31日,工资为21元/小时 展开全文√
知乎@叫我靖哥哥
30分钟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我们必须揭开资本家的画皮,看到其最大限度剥削工人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迷惑。
说明:本来有些使用了截图,但是试过几次在投稿中截图粘贴后,提交时变成页面无法访问,只能全部改成文字版。诶大减价阅读带来不便,请谅解。
附: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附劳社部发[2003]12号文《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10.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1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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