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义收到了许多外卖员们的诉苦,说深圳最近严查电动车在深圳的外卖员有的频遭罚款,50元到2000元不等;有的直接被扣车;还有的遭到传唤的威胁。
一位外卖大哥说“交警执法,就像猫抓老鼠一样,看到电动外卖车没挂牌的就抓,扣车,罚两千。”
大额的罚款让普普通通的打工人承受不起,2000元的罚款想但与普通外卖员三分之一或者近一半的工资。而对外卖员来讲,扣车更是断了生计来源。这样的场面让许多外卖员感到害怕、无奈和愤怒。小义虽然不送外卖,但也抱紧自己通勤的小车车瑟瑟发抖。
那么为什么深圳交警要严格查处外卖员的电动车呢?电动车上牌又是怎么回事?外卖员电动车上牌目前面临哪些困难?除了罚款、扣车,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
一、新国标与过渡期
交警为啥严查外卖员的电动车,这得从“新国标”开始说起。关于电动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简称“新国标”,于2018年颁布,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国标对电动两轮车各方面性能和质量都做了规定,具体如下图所示。
而除了以上三类,市场上其他不在“新国标”范围内的电动车,被称为超标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各地相继更新或出台了关于电动车的管理规定,对超标电动车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过渡期后,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不然有可能违反规定,被罚款或扣车。例如深圳市2019年就修订了《深圳特区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做了严格的规定。
1.重点违法惩治
◎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罚款300元;
◎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罚款300元;
◎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其他重点违法整治
◎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罚款500元;
◎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当然各地的过渡期或短或长,例如北京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为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最短的广东等地的过渡期则为1年,例如中山市是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二、过渡期未至,为何罚款却先行
就深圳市而言,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但是自2020年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2020年11月起,深圳市开始了对超标无牌的电动车的执法行动。据报道,由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都已完成了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上牌。交警部门将在上述各区严查无牌电动二轮车等非机动车违法,并对上牌电动二轮车试行非现场抓拍远程执法。
这才有了2020年年底以来,让外卖员们闻风丧胆的交警严查电动车行动。据深圳晚报的报道,2020年以来深圳交警共查处外卖电动车交通违法7.1万宗,同比上升1042.11%。这惊人的数据背后是多少外卖员东躲西藏,冒着生命危险与交警上演猫捉老鼠的游戏。
但是让人疑惑的是深圳市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明明2021年12月31日才到期,交警为何提前行动扣车,这让许多外卖员措手不及,乃至断了生计。交警的行为是不是也涉嫌行政违法呢?
三、束手无策的外卖员:不想上牌还是不能上牌
谈及电动车管理政策,很多外卖员牌颇为无奈,讲了他们面临的几个困难:
一是深圳没有非机动车道。深圳市只有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即使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由于不属于机动车,不能走机动车道。走人行道的话,上下班时间人流涌动,外卖员在人行道骑电动自行车反而增加行人的交通事故风险。
二是超前执法。深圳市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明明是2021年12月31日,外卖企业办理电动车牌照也是2021年1月份才开放,很多外卖员还没有开始上牌。但是深圳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行动却从2020年年底开始,让很多外卖员措手不及。
三是外卖员中的众包外卖员比较特殊,没有代理商公司管理,不能统一上牌,最终只能面对被扣车的命运。
四、外卖员心声:谁为外卖骑手伸张正义
面对深圳的不合理的严罚措施,很多外卖员感到委屈和愤怒,一位外卖员表示“深圳交警扣外卖小哥的电动自行车,真的是过头了,每天都在上演,有谁、哪个媒体为打工一线的外卖小哥伸张正义!疫情期间生存都难!”
小义认为,为了大家的安全,确实需要对电动车进行管理和限制,但是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同时,一要做到依法,不能违法法律搞突袭,让众多外卖员措手不及;二要做到合理公平,不能让外卖员去实现不可能达到的要求。俗语有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外卖员作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劳动者群体,为许多人提供了便利,为城市的运转贡献自己的力量。不仅是普通人,执法者更应该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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