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语:
中国民办教师历史悠久,业绩辉弘,在中国教育历史上占有光辉篇章。在长达半个多世纪中,为了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广大民办教师安贫乐教,从事着辛苦繁重的教育工作,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壮年乃至一生。
民办教师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世界其他国家没有的一个特殊群体,他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深谙中国历史的毛主席曾经说过:“不但要懂得中国的今天,还要懂得中国的昨天和前天。”要“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行,即找出周围不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¹
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民办教师这个群体,我们查找了一些历史资料。由于我国分为两个阶段,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时代,所以民办教师也打上了两个不同时代的烙印,既“计划内民办教师”和“计划外民办教师。”
我们这篇主要讲的就是“计划内民办教师”。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他们是如何在改革开放后沦为老无所养的一个广大群体;从他们身上,反映的不单单是教师这个群体,而是整个制度的改变,是劳动人民重新沦为奴隶的缩影。
优秀教师为何“老无所依”(上):计划内民办教师
壹 民办教师的序幕
关于中国民办教师,一位日本学者这样说道:“新中国根据‘以民教民’这样的从解放前传下来的革命传统,开始招聘民办教师。从此,民办教师迅速增加,1957年民办教师只是教师总数的7.5%,而在1958年达到了24.6%······不管在多么偏远的山村都有学校和教师。这为扫盲教育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这位日本学者说的没错,“以民教民”是在解放前传下来的。
一:土地革命时期
还在土地革命时期(既十年内战,1927-1937年),中国共产党就非常重视苏区教育的发展:“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什么地方呢?在于以共产主义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苏维埃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是什么?是厉行全部的义务教育,是发展广泛的社会教育,是努力扫除文盲,是创造大批领导斗争的高级干部。”²
大力发展苏区教育,这既是革命的需要,也是为了从真正意义上解放农民,让农民获得知识以摆脱愚昧和贫困。为了实现上述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苏区政府在极端残酷的战争环境里,发动群众办学,广开师资来源,以保证教育发展。
在当时,文化教育运动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拥护,群众自己出钱出力来办学,这是苏区教育的一大特色。当然,效果也是很明显的。
“根据江西、福建、粤赣三省的统计,在二千九百三十二个乡中,有列宁小学有三千〇五十二所,学生八万九千七百一个人,有补习夜校六千四百六十二所,学生九万四千五百十七人,有识字组(此项只算到江西、粤赣两省,福建未算)三万二千三百八十八组,组员十五万五千三百七十一人,有俱乐部一千六百五十六个,工作员四万九千六百六十八人,这是中央苏区的一部分的统计。
苏区中许多地方,学龄儿童的多数是进入列宁小学校,例如兴国学龄儿童总数二万〇九百六十九人(内男一二〇七六,女八八九三),进入列宁小学的一万二千八百〇六人(内男生八八二五,女生三九八一),失学的八千一百六十三人(内男三二五一,女四九一二),入学与失学的比例为百分之六十与四十,而在国民党时代,入学儿童不到百分之十······”³
二:抗战时期
抗战开始后,为了及早夺取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急需提高民众的知识和觉悟。但在战争的环境里,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经济极度困难,师资严重匮乏。
为此,毛主席发出了号召:“广泛发展民众教育,组织各种补习学校、识字运动、戏剧运动、歌咏运动、体育运动,创办敌前敌后各种地方通讯报纸,提高人民的民主文化与民族觉悟。一切这些,也必须拿政治上动员民办与政府的法令相配合,主要的在于发动人民自己教育自己。”⁴
毛主席的号召得到了广大的响应,但当时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不过很快就进行了调整。
陕甘宁边区在1943年以前,教育工作重质而忽略了量,把一些学校合并,未注意到边区是农村分散的环境,村与村之间相隔很远,而每一村的人口也很少。这样,不但不能使群众普遍入学,反而加重了群众的负担,自然会引起群众不满,认为上学是一件苦事。
1943年后,边区教育在总结以前工作经验、教育的基础上开始走向正确的道路,这就是:以考群众办教育的“民办公助”办学道路,既每村都有一个民办的村学。到1944年,边区的民办公助小学就有三百多个了。
三: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民办教育游离进一步的发展,教师从选聘到报酬的给付,其民办的性质也越来越明显。
自此,民办小学的师资除一部分是由原公办小学的教师转化而来,大部分是农民群众自己选拔的新教师。这些新教师大多是贫苦农民出身的知识分子和进步塾师。他们的文化、业务水平不高,但工作积极热情,生活作风艰苦朴素能密切联系群众,很受群众的欢迎。其具体过程是由校委会物色人选提名,经学生家长评议确定后,再报请区、县政府审批委聘。这种教师任用的办法的好处是可以密切联系群众,有利于解决办学上的各种实际问题,特别是经费问题和教师生活问题。
现在来看,我们不得不感叹当时人民群众已经有着一定权力了,单单教师聘选,连家长都参与进来了。从教育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共产党胜利的法宝——群众路线。
四:总结
从土地革命、抗战到解放战争时期,经过二十来年的探索和实践,红色区域逐渐走上“民办公助”办学道路。依靠群众力量来推动教育事业,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式。
这一教育路线,不仅对革命战争的胜利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更具有意义的是,为教育极其落后的中国找到了一条解决师资短缺、教育投入不足等问题的有效途径。这可以看作是新中国建立后民办教师队伍出现的历史序幕。
贰 计划经济内的民办教师
1949年新中国诞生,为扫除“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国家鼎立发展教育,由于财力不足及其它因素子制约,国家采取了集体办学、以民教民的“两条腿走路”办学方针。在开国大典的前一个月(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
虽然公立小学有了一定的发展,但限于国家贫穷,财力不足,还不能普遍地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特别是1951年土地改革后,农民群众迫切要求送子女上学。于是,国家在积极创立公立小学的同时,沿袭革命年代红色区域的办学经验,鼓励和支持群众办学,为新生的共和国减轻经济负担。这样,民办学生、民办教师应运而生,并随着发展逐渐挑起农村教育和扫盲教育的大梁。
1952年至1957年,全国中学民办教师约1.5万人,小学民办教师在7至15万人之间浮动,最高也没有超过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
1957年至1966年,短短几年时间学龄年龄入学率就由1956年的41.7%飙升到80.3%,小学教师由188.4万人增加为225.7万,人民办教师增加了12.5万人。
1966年是那十年的开端,其在教育战线上的反映就是,以阶级斗争的思维逻辑来管理教师队伍,以革命群众运动的方式来发展教育。
1968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山东省嘉祥县马集公社马集小学教师侯振民(公社教育组长)、王庆余(公社教育组成员)的一封信。信中“建议所有(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国家不再投资或少投资小学教育经费,教师国家不再发工资,改为大队记功分,”“教师都回本大队工作。”主要有以下五条:
1、从根本上改变了那种县文教局领导中心校,中心校领导高完小,高完小领导各小学的修正主义教育路线,使小学直接在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有利于对知识分子的再教育。过去教员与社员之间有一条沟,总是格格不入的,这就是小知识分子存有资产阶级思想的缘故,轻视贫下中农,不能很好地为贫下中农服务,贫下中农也就不愿意接近他们。如果小学由大队来办,教师再队里是教员,又是社员,是毛泽东思想的宣传队,又是斗私批修的战斗员,也能经常参加劳动,联系群众,既有利于知识分子的改造,对大队工作也能起到些帮助作用。
3、真正落实了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在农村,则应由工人阶级的最可靠的同盟军——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由于教育权夺回到贫下中农手中,学校是自己的学校,就能使小学教育工作不脱离政治,不脱离生产劳动,不脱离三大革命运动。教育工作就能与生产劳动、实际、群众紧密地结合起来,培养出来的接班人,才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4、教师都回本大队工作,一些被清出去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就可回本大队监督劳动改造。地富子女回本大队教学,也便于受到群众监督。
5、可以减轻国家负担。现在大部分小学还是国家办的,小学教师是一支庞大的队伍,我们马集公社是一个仅有21000多人口的小公社,有十四处公办小学,其中五处高完小,共有教职员51人,每年国家要负担工资20000多元,修建非3000多元,吃商品粮9792公斤。如果大队办,国家就可减轻23000元和9792公斤粮食的负担,就可以利用这些钱粮支援工业、农业生产,支援国防建设。”
这就是著名的“侯王建议”。
很快,“侯王建议”引起了国家办学体制的调整,将大批公办学校改为民办,大批农村公办小学教师被下放回原籍,改拿工资为记工分,本人及其子女被转为农村户口。
这个建议的特点首先就是将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打破了特权阶层对教育的垄断,让工农子女和官僚阶层的子女可以享受同等的教学水平。
其次是让群众监督进行监督,对知识分子的改造起到很大作用。
由于国家的推动,民办教师成几何倍数发展。在1977年,我国小学民办教师总数量达到了历史顶峰,达到491万,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2%。
叁 凄凉的后半生
30年的风风雨雨,30年的坎坎坷坷,几百万民办教师用他们的辛勤书写了共和国一个特别的时代。
他们朴实无华、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扫盲事业,农村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本来,民办教师的养老是由国家负担。改革开放后,由于社会性质的改变,国家不想担负这个群体的养老,那么这批人该如何处理?
一:国家机器开动
为了不承担计划内民办教师的养老责任,国家以民办教师人数太多,不利于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由,从1978年开始对民办教师进行治理和整顿。
整顿方法就是“关、招、转、辞、退”:从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程度等各方面对民办教师进行考核,确定留用者的民办教师资格;淘汰部分经培训仍不合格的民办教师(辞);关闭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关);将部分优秀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转);把年轻的有培训前途的民办教师招收到师范学校学习(招);实行高退休民办教师制度与退养政策等(退)。
简单来说,就是以各种方法减少民办教师的数量,我们拿“民转公”来说。
1979年10月31日,国家作出决定将边境136县、市中小学民办教师分两批全部转为公办教师。虽然这两批“民转公”只是在局部区域内进行的,但它牵动了当时全国400多万民办教师的心。然而,当他们真正踏上“民转公”的道路时,才发现这是一条“难以上青天”的渺茫之道。
“民转公”给民办教师们带来的最大痛楚就是僧多粥少,面对几百万民办教师大军,每年转正指标,几乎都是百里挑一。有时还一停几年。
由于僧多粥少,“民转公”工作不得不设置层层关口进行筛选,有年龄限制,有考卷成绩要求,还要交费。因此,能够“民转公”的只是极少数幸运者,对多数民办教师来说,“民转公”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梦。
可以看到,这是赤裸裸的欺骗和抢夺,本来就是由政府承担对民办教师的养老,他们利用国家机器划个标准,将大部分民办教师给划出去,只承担转成了“公办教师”的各项待遇。
国家的政策是强有力的。根据国家教委有关部门统计,从1978年到1993年,全国大约有94.1万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总计减少民办教师248.9万名,既由1978年的464.5万下降到1993年的215.5万。这十五年是改革开放后对民办教师的整顿时期。
二:由教师到捡破烂的身份转变
79年以前,当时是农村的集体经济制,实行分工,集体分粮,民办教师没有耕种矛盾。尤其是1967年至1977年那十年,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基本没有差别。可是1979年以后,一切都变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了,工分没人记了,口粮每人分了,收入也开始不稳定了。民办教师有责任田,也要忙于种地,搞教学就很难集中精力了。
特别是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民办教师的工资收入比例迅速下滑,平均不到公办教师工资的三分之一,同工不同酬的负面效应愈加突出。而民办教师亦教亦农的身份,使他们除了像公办教师一样经常因扣发集资、捐款拿不到全额工资外,还要像农民一样交纳各种附加费用,这无疑雪上加霜,民办教师几乎就要成了农村里的赤贫阶层。更为甚之,这种“赤贫”的身价,又连锁反映导致了世人对民办教师的鄙视、乃至欺凌。所有这些,使农村基础教育的矛盾一下子突现出来了,民办教师队伍的生存进入极其艰难的阶段。
我们前面说过,有一种减少民办教师的方式是辞退,而民办教师平时把整个身心都扑在了教学上,不具备其它方面的特长,所以一旦被辞退,会给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
例如:辽宁省辽阳县被辞退的一位民办女教师,工龄十几年,丈夫没有稳定工作,加之上要养老,下要养小,全家人主要靠她微薄的工资来维持日子,生活十分艰辛。她在承担着全家生活重担的情况下,刻苦学习,努力工作,1991年取得了中师学历,被评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十几年来,从教低年级到高年级,且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她想通过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来摆脱困境。突然传来被辞退的消息使她的希望破灭了,也使她的生活雪上加霜,难以为继,只好靠捡破烂为生,后来又向他人高息借了几百元钱和丈夫做起青菜生意。⁵
三:空荡荡的条文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无孔不入,为了利益最大化,拥有特权的官僚越来越把目光盯向民办教师的补助费,于是,民办教师那仅有一点的微薄收入开始被名目繁多的集资、捐款、摊派等瓜分。这导致民代办教师不仅工资很低,而且不享有福利待遇。
另外,随着民办教师逐渐到了退休年龄,民办教师的养老、医保、转正等问题一直没有落实。
虽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说明》明确规定:“特别对民办教师,他们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坚持工作,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今后,无论在什么地方,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上,包括晋升职务、推选先进,对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一视同仁。”
但这只是个空荡荡的条文,没有任何更加具体的指示,各部门完全可以通过踢皮球来摆脱民办教师这群烫手山芋。
四:总结
说起民办教师,我们就会想到民办教师的孪生姐妹“赤脚医生”,两者都是发动群众,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分别为我国的教育和医疗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样,两者也一样的老无所养,以至于有教师为了生存靠捡破烂为生。
辽宁省的民办女教师反映的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民办教师这个群体的一种普遍现象;民办教师这个群体也不是特殊情况,像国企下岗工人、赤脚医生也和民办教师的情况一样,所有福利都给统治阶级以各种形式收回,这是资本主义复辟的必然结果。
参考资料:
1:《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1页
2:《毛泽东同志论教育工作》,第15页
3:《毛泽东同志论教育工作》,第13、14页
4:《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1937年7月23日)——毛泽东
5:《中国民办教师现象透视》,第53页——孟旭、马书义
优秀教师为何“老无所依”(下):计划外民办教师
原编者语:
“教了一辈子书,退休后却不是老师,没有享受一个老师真实的退休待遇,老后连温饱都成了问题。”这就是民办教师的现实状况。
前文已经讲了“计划内民办教师”(点击左上角的链接可以阅读),这一篇主要是讲“计划外民办教师”。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供求规律在教育界再现,看到的是政府如何一步步蚕食“民办教师”的权益的。
壹 计划外民办教师
上篇我们已经讲了,1978年后,国家为了不承担对计划内民办教师的养老,以民办教师人数太多、不利于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由,从1978年开始对民办教师进行治理和整顿,到1993年整顿完成。
整顿是强有力的,这15年内计划内民办教师由1978年的464.5万下降到1993年的215.5万,总计减少民办教师248.9万名。
这样做的后果使我国教育的旧问题再次出现,农村教育的发展与师资匮乏、教育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再次成为我国教育的主要矛盾。
这不是我们新中国初期的问题么?好不容易发动群众自主办学,经过三十年的艰苦奋斗才将这个矛盾得以解决。几百万民办教师给削减掉,那我国的教育该怎么办呢?
以前面对这个矛盾,我国采取的是以民教民、发动群众来解决;改革开放后,我国采取的是招收临时工,既代课教师,也就是计划外民办教师。
一: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不同
代课教师与原民办教师虽然都具有民办性质,但二者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
原民办教师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特点是集体办学、以民教民;目的是使文化教育为阶级斗争服务,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知识以摆脱愚昧和贫困,从而真正的当家做主。
代课教师的特点是廉价、临时性。比如因为别的老师生病、休产假等,临时找他们来代替上课,所以代课教师还说不上是职业化教师,他们不在教师正式编制之内。正因为代课教师是“临时性”,不属于国家正式教师编制,代课教师实行的待遇是“谁聘谁出酬金”,村聘村出钱,乡聘乡出钱,县聘县出钱,国家没有统一的财政补贴,而且代课教师的工资普遍只有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一。
可见代课教师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民办教师,他们是教师队伍中最边缘化的人群。但是在现实中,代课教师慢慢的由“临时性”变成了长期性。就他们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来看,他们就是原来意义上的民办教师。所以,人们通常又将二者称为“计划外民办教师”和“计划内民办教师”。
二:代课教师的疯狂发展
上个世纪80年代农村吸收新的民办教师的门被关死之后,公办教师又一时补充不到,乡村只好聘用非计划内民办教师,即代课教师,来应对教育的发展。于是,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落后的乡村,与民办教师逐渐减少的同时,代课教师开始出现并发展壮大起来。
尤其是全面改革开放后,在利润的刺激下,代课教师呈几何倍数发展。1991年我国已经有59.6818万民办教师,1996年上升为91.8568万,到1997年已经突破百万大关,到达100.5490万。
面对代课教师这类更廉价的劳动力,通过这些恐怖数据我们看到的是资本对剩余价值的疯狂追求。连代表官方喉舌的报刊都不得不发声制止了。
《人民教育》1996年第9期登载到:“最近,一些地方民办教师来信反映,他们具有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教师资格任用证书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多年的计划内的合格民办教师,在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被乡村随意辞退,且乡村将他们辞退后,又擅自任用了一批计划外民办教师。”
三:供求规律在教育业再现
我们知道商品经济有一条规律,叫做供求规律,商品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其基础是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必须与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相适应。
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对这一商品的需求减少;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对这一商品的需求增加。
教育业私有化后,自然也不能摆脱这一规律。当教师靠出售自己的劳动力,成为一种商品出现在自由市场,他们的命运也就必然受这一规律左右。
改革开放后初期,计划内民办教师的门被关死,公办教师又一时补充不到,教师急缺,代课教师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同时,教育界进行了一次大改革,高考恢复后,师范学校也开始大力发展。
到1995年,全国高等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分别达到236所和897所。与1980年相比,高等师范学校在校生由33.8万人增加到58.3万人,中等师范学校在校生由48.2万人增加到84.8万人。从1980年到1995年,全国高等师范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共培养了551万毕业生。
到1995年,计划内民办教师的差不多200万加上代课教师的近100万和师范毕业生的500多万,师资力量已经达到800多万了。这个时候,教师的数量出现了过剩。
面对教师过剩,国家使用了老套路。就像以计划内民办教师人数太多、不利于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由,将一大批不能转正的计划内民办教师划出体制内,不承担其养老结果。
现在,为了缓解教师这种供过于求的情况。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正式发布,这就是教师资格条例,条例的第一条明确指出是“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也就是说,从这个时候开始,教师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才有从教的权力。
看到没?理由何其像。用你的时候可不管素质不素质,当你成为负担后,就以各种理由将你踢走。
条例虽然发布了,但是到1997年后才开始大力整治。自此,代课教师又呈几何倍数下降,到2003年,代课教师已经由97年的100.5490万下降到了54.2878万。
贰 谢老师
随着师范学校的发展,教育行业基本有着稳定的师源了,95年教师资格条例的确立也将一批为中国教育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低素质”人员(95年以前的代课教师)清理了。
这里再简单说一下,教师资格条例的确立并不代表代课教师就不存在了。像大批公立学校,里面还是有着很多代课教师,这个教师资格证确立的目的只是为了缓解当时教师过剩的情况,提高代课教师的门槛——需要取得教师资格证。
也就是说,在公立学校代课和在私立学校任教的我们统称为代课教师,既计划外民办教师,我们的谢老师就是代课教师大军中的一员,而且是一位非常优秀的一位教师。
一:超长的工作量
1992年,谢老师怀着梦想来到深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997年5月入户深圳,2016年10月在深圳罗湖社保局办理退休。
整整24年,谢老师在教师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默默地为深圳的教育事业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知识。
在一定程度上人们往往对教师职业存在误解,以为教师工作量仅限于每周要上的几节课工作特别轻松,实际上教师可能是晚上要工作到12点之后的比例最大的群体。
实际上,教师的工作量无法估计。完全无报酬的情况下,晚上回家加班、留单位加班、暑假的周末加班,国庆节只一天假,都是极普通的事。
我们拿谢老师的学校来说:
1、上课节数
谢老师学校的代课教师平均每周上课21~25节,这还只是上课节数,而备课,所花费时间平均为上课节数的四倍,新入行教师可能要高达十倍。
2、上课时长
老师白天上课时间是7:30至4:30分,但是4:30分学生放学后,老师还要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晚上上课时间是17:00~21:00。平均下来,老师们每天在校时间长达14个钟,工作时长达到12个钟。
3、其他事情
为第二天上课做准备:备课、写教案、做课件、准备教学道具等;迎接各种评比、考核和检查;勤杂事务和学校活动也要参加。尤其是在考试前后,老师流水批改试卷,一般工作到晚上11点以后。
二:最低的工资
代课教师虽然工作量很长,但工资一直很低。从1990年到1999年的10年中,教育系统职工平均收入在国民经济15个行业中排名一直在第10位和第13位之间徘徊,而且大部分年份较全国职工年平均收入低。
以上说的是整个教师队伍,在这个低待遇的教师队伍中,还包含着一个近乎“赤贫”的阶层,这就是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本来,对民办教师待遇,国家有过明确规定,不能低于当地农民中等以上收入水平。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要》第45条明确要求:“各地要改进民办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和统筹办法,增加民办教师补助费,改善民办教师待遇,逐步使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然而,这只是一个响亮的口号,因为文件没有更具体的规定,又如何落实呢?
我们拿深圳来说,深圳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月平均工资:16000元~20000元,另加奖金;而深圳私立学校教师月平均工资:3000~4000元,除了工资 没有如何福利。
上面那条纲要出了25年,同工不同酬,增加民办教师补助还只是一个口号而已。
三:老无所养
我们前面已经分析了,代课教师的工资普遍不高,不光如此,代课教师所承担的工作业务比公办教师更繁重。在教育界,代课教师诠释了什么是“干最脏最累的活,拿最低的工资。”
也就是说,代课教师普遍没有多少积蓄,他们的养老只能靠政府,而且政府必须承担他们的养老。但是,现实却是残酷的。
谢老师24年从教生涯退休金仅仅1392元,每月扣医保163元,在深圳,这么点退休金简直连乞丐都无法生存。为此,谢老师只能向政府职能部门反应,但是整整2年之久都没有解决。相关负责人是这样说道:这是深圳政府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在以前没有社保政策,退休金是与社保年限挂钩的。
可以看到,这只是个借口。把教师退休金与社保年限挂钩显然不合情理,自相矛盾的。难道,历史遗留问题就不需要纠正、改正吗?
而且《教师法》的不明确,也成了政府推诿、踢皮球的借口。比如:
《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休或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教师的退休金比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但是,关于民办学校:
《教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把民办教师的待遇推给社会力量,这不是赤裸裸的逃避责任么?而且,深圳公、民办教师工资待遇巨大落差,则更令人心酸、令人心寒、令人愤怒!面对着“老无所养,投诉无门”的情况,这进一步加深了民办教师的不满。要知道,深圳公办在编教师退休金高达每个月1.8万,深圳民办教师退休金却只有1392元,12倍巨差。
公民办教师都是教书育人,都是为国家培养人才,学历相同,资格证书相同,仅仅因为学校性质不同,养老金却有12倍巨差。民办教师本身就没有多少积蓄,单靠微薄退休金生活,吃了上顿没下顿,吃着今天愁明天,一直在温饱线上挣扎,度日如年,难以煎熬。
连教师都成了赤贫阶层,沦落到老无所养的地步,这不得不说是个极大的讽刺。
四:优秀教师
现在有一种普遍看法,认为公办教师比较正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1996年9月9日,国家教委在全国开展了首届“中华扫盲奖”的评选推荐活动。根据评选结果,国家教委决定授予10名个人“中华扫盲奖”特等奖;授予189名个人和98个农村中小学、农村成人学校等单位“中华扫盲奖”,并向获奖个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在获得特等奖的10个人中,有3个人是管理人员,7人是教师,在这7名教师中民办教师就占6名。
我们的谢老师也是获得多次荣誉证书的一位优秀教师,连教育局都多次颁发奖状承认她的贡献。
可以看到,代课教师虽然生活艰辛,但并没有影响他们对教育事业的挚爱,他们安贫乐教,不断专研进取,在某些方面,取得了比公办教师更出色的成绩。
同样,我们看到的是荣誉和待遇的严重不匹配,尤其是和公办教师的差距更加让我们感到不公。
叁 结尾
谢老师只是深圳诸多代课教师的一员,这里讲讲他们和大陆代课教师的不同。深圳的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和内地其他地方的代课民办教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内地的代课老师很多是指在公办学校暂时性的代课老师,是公办学校暂时缺人,到外面请来临时代课的。而深圳的代课老师是在公办学校长期代课,甚至一代几十年直到退休;
内地的民办教师指的是没有学历,一般是高中毕业生,留在了公办学校教书的,所以大都在农村地区。而深圳的民办教师指的是在深圳的民办学校即私立学校教书的教师,深圳的这批代课教师民办教师都是正规大学毕业,有教师资格证书,有学历有职称,很多是高级职称的,是十几年前深圳的公办民办学校从内地招考进来的,都是通过学校自己的考试笔试面试和试讲进了深圳的公民办学校的,进了公办学校的就叫“代课老师"或"临聘老师",进了民办学校的就是民办教师了。
由于深圳的公民办学校当时没给这批老师买社保,后来虽然买了,但按最低标准买,所以等退休时,个人账户的钱很少,还有多种其他原因,如社保局对退休金的不合理的计算法等造成这批老师的退休金很少。
也就是说,内地大部分代课教师是95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后以提高教师素质为由清理掉的对象。而深圳的代课教师则是有着教师证、高学历的师范生,统称民代办。
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他们有很多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老无所养。
从对计划内民办教师的清除,再到对低学历的民办教师清除,现在轮到了对师范生的清除。政府的逻辑只有一条:如何不承担民办教师的养老。
无论是计划内民办教师还是计划外民办教师,他们绝大多数几十年默默地耕耘在基础教育的园地上,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浇灌着一代又一代新人的成长,培养了无数人才。
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快速推进拉近公民办教师退休金的差距,设定基本养老金参照各地区平均工资,比如:深圳社平均工资9309元/月,教龄50~100元/月,控高补低。公民办退休金要和情和理,让每个退休教师老有所养,能共享祖国温暖的怀抱。
如果政府还是继续踢皮球、互相推诿,这只能是加深双方的矛盾。到时,民办教师将联合起来以自己的方式做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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