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加班的风波未平,京东又爆出取消快递工人底薪的新闻。关于经济危机的许多传闻,终于在劳动者身上有了应验。正当此时,劳动者除了默默承受,还可以巧妙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于是,一位专业人士向大家提出了以下建议。
作者 |noname
编辑|默默然
美编 |太子豹
微信编辑| 侯丽
201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外很多公司都传出了裁员的消息,从普通工人到城市白领甚至高管都不能幸免。最近,京东爆出,取消了快递员的底薪;同时,996的加班制度开始在程序员中蔓延开。
据传制造业龙头企业富士康裁员34万,美团、摩拜、京东、知乎、新浪、斗鱼、人人车等互联网企业也频频爆出大规模裁员的消息,万科、碧桂园、华夏幸福等地产大公司也遭波及。国外企业也传出裁员消息,据报道通用汽车计划在2019年底前裁掉15%的员工,或达14700人。
在经济寒冬到来之际,以利润为导向的现代企业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裁员、无偿加班等现象都会发生,而受伤害最深的就是普通的劳动者,他们应该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应有权益?本文对可能遇到的纠纷进行分析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希望能有所帮助。
相比于全世界范围,中国的劳动法对劳动者有较好的保护,法律可以成为劳动者维权的有力武器。劳动者与公司的关系被法律规范,纠纷围绕法律展开。
在遇到公司不按法律办事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但更多时候是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劳动纠纷很多时候要依靠打官司解决,即先仲裁后起诉的途径。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仲裁前置,只有经过仲裁才能到法院起诉,而申请仲裁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实体权利纠纷多围绕裁员与加班。但是首先,如果劳动者想得到劳动法的保护,那么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在经济寒冬中得到法律保护的首要前提。一般劳动者在单位入职时都会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劳动者凭手中的合同文本即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但是一些企业为规避诉讼,可能只与劳动者签一份合同并收走,或干脆不签合同,这时如果想证明劳动关系,怎么办?你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比如,你可以到社保部门打印社保缴费记录(如果公司缴纳了社保),也可以到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如果工资以打卡形式发放),此外还可以提供工卡、工牌、工作服等作为证据,也可以提供考勤记录、上班时的照片录像、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果公司开具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还可以该证明作为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在举证责任方面,劳动者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如果能证明有关证据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的,则用人单位应提供该证据。如果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一般需要打两次官司,第一次官司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第二次官司再诉求补偿金等权益。劳动者只有在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才能争取自己劳动法上的利益。
用人单位“合法”解雇我,我能得到补偿吗?
针对裁员,《劳动合同法》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裁员”是一般的说法,在法律中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工资,在有些情况下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劳资双方的矛盾也往往集中在经济补偿金上。
图片来源:StarTribune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几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N或者N+1的经济补偿。
首先,当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有这几种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中,上述第2-4种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提前30日通知,应支付N的经济补偿金之外再支付一个月工资,即N+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即“N”。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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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搜狐
有时,公司一方不会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但会削减劳动者权益,这时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下的情形依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而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劳动合同因下列原因无效时,劳动者也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使合同无效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而使合同无效的;
3)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
此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或者因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者也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在这一次裁员潮中,公司常以“末尾淘汰”、“业务优化”为理由,这些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呢?公司是否可以凭这些理由把劳动者辞退呢?
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其规定是带有强制性的。如果公司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事由。不允许公司非法定事由下擅自解除,否则是违法解除。常常用到的理由中,“末尾淘汰”指的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中的“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不仅要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要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没有履行培训或调岗的义务,也属于违法解除。
被裁员,怎样合法追偿?
首先看看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进入合法裁员的情形: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这几种情况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如果理由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公司必须证明确实是有重大变化。如用人单位以“业务优化”或者“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履行变更合同等手续,及向工会说明情况和向劳动部门报告,否则也是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符合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要件。违法解除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2N)。
什么情况下,我无法索要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由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或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害时,劳动者无法要求补偿金。具体情形包括: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
在上述情形中,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在实际情况中,许多公司为了避开用人单位方提出解雇而带来的法律成本,公司方会让劳动者签自愿离职证明,这时劳动者一定不要签署,否则被公司当做证据证明劳动者自愿离职,劳动者就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了。同时,在公司作出解除合同的决定前,要坚持打卡,注意留证,不要留给公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口实。
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有啥不同?
经济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往往是用人单位方对劳动者有违法行为时应当赔付给劳动者的一笔更高的金额。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用人单位在无理由就裁员,或者所说的理由虚假时,以及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必要步骤,都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并由用人单位就其解除负举证责任。
在这里补充说明两种情况: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3-8情形,和需要支付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中第2-4情形的,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2-8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将上述六种职工在规定情形下裁员,也属于违法解除。
裁员潮中经常发生公司将试用期员工裁员的情况。作为试用期内的员工,遇到了前面的这些情况,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第3-8情形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2-3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这些理由解除时要有证据的支持,以后一类情形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
因此土逗君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前应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比如工资明细,作为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基础;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上一般会载明合同解除原因,可以作为主张的依据,但离职证明上应盖有公司公章。聊天记录等也可以证明离职原因。如果因公司拖欠工资而劳动者提出离职的,建议通过快递向公司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快递回执可以作为公司收到通知书的证据。
996、711,加班狗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经济寒冬中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或者不(足额)支付加班费。
各种加班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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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一般企业都实行标准工时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同时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另外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如果劳动者被要求超时加班,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监察部门给予用人单位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由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但要注意保留证据,以证明加班事实。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法固然规定了劳动标准与经济补偿,但是,在公司每多掏一分钱就少一分利润的现实下,劳动法也难以得到完全的执行,公司会通过向劳动者施加压力的方式来在诉讼中和解并支付低于法律规定的补偿。因此,劳动者的团结在争取权益的过程中非常重要。团结起来的劳动者博弈能力大大增强,可以互相帮助,在诉讼中争取法律所规定享有的全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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