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勤劳是不假,但如果可以选择,有几个人愿意无偿加班呢?
问过不少打工者,几乎没有一个心甘情愿、却也没有一个敢对无偿加班说不的。
道理明摆着,对员工来说,你不加班有人加,毕竟加班是小事,饭碗才是大事,愿意得加,不愿意还是照样得加。
“精英们”说:“勤劳是美德。”
在他们的口中,无止境的个人奋斗是社会进步的来源,资本雇佣一名员工,与其说是雇佣,不如说是恩赐。
完成要求的工作量只是基本要求,员工要证明自己的价值和态度才能不愧对这份恩赐。
而证明的唯一方法,就是工作与生活不分,主动加班,即使下班了也随叫随到。
为了让员工们心安理得地干活,资本用各种手段宣扬“劳动道德论”,让工人们“甘心做奴隶”。
小亮在深圳上班,天天晚上都要加班,少则加到晚上十点、十一点,多则加到零晨一两点,甚至通宵也是常有的。
老员工说,最长的纪录是连续上班48个小时,连上洗手间时都能睡着。
而资本为了让员工有力气持续加班,会准备一些零食,让员工任意吃喝。
但听经历过的人说:那个时候大家都没有一点胃口,唯一想的就是睡觉。
小亮在那个厂待了叁年,感觉那叁年跟坐牢没有什么区别,一个月下来只有发工资那一晚可以不加班,出去玩一下。
可能有人会说,那个厂加班那么厉害、那么累,你干嘛不另外找个地方做呢?
或者说干嘛还要去加班,不去加班不就得了?
塬因很简单:天下乌鸦一般黑,进到哪个厂都是一样。
不加班的厂,很少。
可这些没有班加的厂,只能拿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连自已的基本生活都很难保障,更别说寄钱回家或攒钱了。
出来打工,大都是为了能够挣钱帮家里减轻负担或攒钱让将来的生活能够过的好一点,要是挣的钱还不够自已的生活,别说家人了,连自已都会对自已感到很失望。
劳动法有规定,每天正常的工作时间是八个小时,不得强迫加班,工人有自由选择加班的权利。
但事实上,工人的这一权利在工厂根本没有保障。
有些厂在厂规里明文规定,擅自不加班,视为旷工处理,记大过并要罚款。
还有些厂暗地里给你小鞋穿,如果让你加班你不加,就天天安排你不加班,让你拿最低工资。
或安排一些累的岗位给你,让你苦不堪言,不得不就范,老老实实去加班。
“谁想要加班啊,有这个时间不如陪陪家人,学点东西或者打打牌。
可是不加班,那点工资自己都养不活”,小亮的这番话也正折射出无数打工者的生存概况。
不止他一人,身边的工人都一样,都想要加班,如果工厂长时间没有加班,很多工人就会选择离开。
为什么加班?
不是因为工作的乐趣,
不是因为有美好的前途,
不是因为对企业的热爱,
更不是因为有个好老板。
那是因为,我们的底薪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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