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深圳沃尔玛蛇口店非法解雇的刘胜利(化名)终于拿到了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沃尔玛时非法解雇,需要支付刘胜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万。
刘胜利的二审赢了,但过程却颇为复杂。刘胜利先是仲裁败诉,但一审再输,二审的时候他换了另外一个律师,最终把官司扳了回来。
刘胜利之所以被沃尔玛非法解雇,是因为刘胜利在2016年时抵制沃尔玛强推综合工时制,由此遭到报复。沃尔玛给刘胜利发出的多次警告,都极其不合理,属于找茬。而且,沃尔玛解雇刘胜利所依据的《员工手册》以《奖惩政策》,都是未经沃尔玛员工民主同意,由沃尔玛单方面实施的内部政策,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所要求的设计劳动者重大利益的,需要由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规定。
在判决书上,法院虽然作出了完全有利于刘胜利的判决,但判决理由却是充满“技术性”。
首先,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沃尔玛的《员工手册》与《奖惩政策》合法,其次,法院认可了沃尔玛多次对刘胜利的刁难式及个别针对式的警告处分。
法院最终之所以认定沃尔玛是非法解雇,是因为根据沃尔玛的制度,刘胜利还没有达到被解雇的标准。
从刘胜利案子的判决中揭露了这么一点,沃尔玛针对维权工人的打压,不单违反了中国劳动法律,而且还违反了自己不顾员工意愿强行制定出来的制度。
在刘胜利以及近期深圳大部分的沃尔玛员工被解雇的案件中,其实质就是沃尔玛打压维权工人。这些维权的工友,就是在反对沃尔玛单方面强行实施的政策,这其中就包括了《员工手册》及《奖惩政策》。
在推行这些政策的时候,沃尔玛总会说是为了企业与员工更好地共同发展之类的套话,但在其非法解雇工人时,却连自己的政策都不管了,这就揭示了这些政策的制定,从根本上就是为了控制员工。一旦这些政策在某程度上阻碍了沃尔玛的这一目的,沃尔玛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开这些政策。
刘胜利等被非法解雇的沃尔玛工友的胜利,其意义不仅是多少万的赔偿金,而是在沃尔玛维权的荆棘路上,所取得的一次次艰难胜利,鼓舞了其他还在被不断遭受针对的在职工友。更重要的,是让工友们再一次认识到沃尔玛政策的虚伪之处。
附:刘胜利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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