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12.9”事件真相告白——之四
一、依法进行诉讼活动,惹祸天降。
2015年12月9日中午,河南省平顶山等省辖市的16名企业退役军官行政诉讼原告代表,商量如何对北京市二中院“不登记、不立案、不出具法律文书,”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问题,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反应。企业退役军官,在室内商量告状问题,怎么也没想到会祸从天降。平顶山市公安局在市政法委的指示下,出动近百名警察,包围菜馆,把16名退役军官强行带到一家税务宾馆,隔离审问十多个小时后,不顾已调查清楚的事实真相;不听被询问人的质询,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五名退役军官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平顶山市张宝昌等三名原告以“在老门楼土家菜馆内非法聚会、欲组织、煽动、策划军转人员上访”为由,被平顶山市公安机关查获,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公安违法,被告上法庭。
在“12.9”事件中张宝昌等三名原告受到“拘留”处罚时,12月16日市政法委落井下石,对他们三人又进行经济制裁。平企联(2015)1号文写到:“经12月12日市政法委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停发张宝昌、史书卿、朱玉亭三名企业军转干部的个案补助和慰问金,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平顶山市“12.9”事件发生后被栽赃陷害的当事人认为:他们的行为没有违法,完全是按照法律规定、法律要求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于是,他们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按照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公安局的违法行为。
三、强压撤诉,断其生路。
平顶山市政法委有错不改错。从幕后指挥走到的前台,赤膊上阵。在被告不撤销其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前提下,要求原告撤诉。甚至不择手段、断其生路、强压撤诉。政法委对史书卿、朱玉亭两名原告,按平企联(2015)1号文,扣发了他们的困补和慰问金。更有甚是对在职的张宝昌自今年1月1日起至今(9个月)没发一分钱工资,2016年5月3日市政法委副书记兼稳定办主任习新利,在张宝昌所在单位领导人会议上强调:“明确告诉他,如果不撤诉,扣发的工资永远不给。”平顶山市政法委干预司法,把张宝昌往死路上逼。众所周知:对犯有死罪的人,临邢前还要满足他吃饱喝足的要求。就是在战场抓到俘虏,也要给饭吃。原告张宝昌系中共党员,退役军官何罪之有?遭到胜过死囚的虐待,这是哪家的王法?
正当三名原告处于危急关头,却得到了全省乃至全国数万名原告战友的网上法律声援、扶正仁道支持、慷慨解囊救助,更加坚定了他们顶住政法委的高压,坚决不撤诉的决心,誓与违法行政者决战到底 。
四、政法委徇私枉法祸国殃民
党中央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 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张宝昌等三名原告代表均系中共党员退役军官,为国防事业奉献出了青春年华,现在他们濒临晚年却进了共产党执政的看守所。
平顶山市政法委这样打击迫害原告,伤了退役军官的心凉了服现役军人的心,丧失了人民对党以法治国的信心,助长了政法机关违法行政的歪风邪气,如果党中央再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势必会形成中央说了不算,地方说了算“诸侯割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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