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供给侧改革”的浪潮下,推动经济继续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的一个流行主张是:放开生育政策以补充人口红利,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以推动城镇化发展和第三产业发展。然而,“第一人口红利”的持续注入即使能够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却也无法根本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土地私有化改革必将造成土地的大规模兼并和集中,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和制造业也存在种种困难;大量农民提供低廉的劳动服务造成了低层次第三产业的畸形繁荣,但这根本上不是产业结构的优化。实际上,西方社会中高比重的第三产业主要是收入分化和享乐主义盛行的恶果,这种现状不仅不是合理的,反而是社会经济衰退的征兆。因此,我们必须对那些简单化政策加以审慎的反思和提防。
一、引言
相对于传统的需求侧管理,“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在于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经济结构。在优化要素配置方面,由于随着资本的积累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报酬递减现象,为弥补这一点,劳动力和土地就成为维持经济增长的重要的替代要素,人口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也成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人口制度改革的主要取向是:(1)放开生育政策,补充人口红利;(2)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劳动力跨地域、跨部门流动。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取向则是:(1)确权和加速农地流转,从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2)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寻找新的土地红利。此外,流行的观点还认为,通过加快劳动力的流动和土地的流转,有助于促使农民迅速入城,不仅可以加快城镇化建设,而且可以为制造业提供就业人口,尤其是可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持续增长,并最终克服“中等收入陷阱”危机。问题是,简单地借助市场机制来配置劳动和土地等生产要素果真能够实现如此任务吗?事实上,“供给侧改革”是一个细致而复杂的工程,它必须要关注人类需求层次和结构的变化,需要注重生产技术和产品结构的相应调整,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并弥补它的不足,任何简单地将之混同于供给主义政策的做法都将会造成更大的灾难。本文就此作一详细的剖析。
二、以人口红利来维系竞争力的反思
一般来说,后发国家往往是依赖廉价的劳动力参与国际竞争的。当存在大量产业后备军时,劳动力就处于无限供给阶段,此时工资就取决于维持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相应地,技术提升所带来的利益则主要转化为资本的利润,从而带动投资和生产的扩张,经济也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势头。当剩余劳动力逐渐被工业吸收而导致产业后备军快速降低时,劳动力就逐渐由剩余变为短缺,劳动力工资水平开始不断提高;相应地,资本利润就逐渐下降,投资和生产的扩张势头受到抑制,经济也开始缺乏后劲。这两大阶段的更替也就是“刘易斯拐点”。显然,“刘易斯拐点”后促进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就开始衰减,此时,劳动力更充足、工资更低的地区就会继起,承接并发展更具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相应地,失去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的地区,就必须进行发展模式转换和产业结构调整,否则就会丧失国际市场竞争力,收入水平也就无法继续提高,这就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
从经济发展史看,伴随人口红利的全球制造业相继在19世纪末从英国转向美国,接着在20世纪中叶又转向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然后在20世纪90年代转向了中国大陆地区,中国也成为“世界制造工厂”。但是,中国劳动力供给在2012年出现了拐点:2012年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首次减少了345万人,2013年16-60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了244万人,2014年16-60岁的劳动年龄人口进一步减少了371万人。[1]显然,人口下降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提高了劳动力成本,进而影响到制造业和出口行业的竞争力;相应地,大量资本和企业开始从中国大陆转向劳动力更充足和成本更低的东南亚乃至非洲地区,这造成中国总体经济的下滑。实际上,人口红利的消退是长周期的,因而中国经济也开始步入了下行周期。
因此,众多学者和官员都将中国正面临的“中等收入陷阱”危机归咎于人口红利的消失,从而主张通过放开生育政策来补充劳动力,以人口红利来继续维系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进而得以摆脱“中等收入陷阱”。例如,蔡昉认为,中国人口红利在2013年之后迅速衰减,并且会在2030年前完全消失。而且,蔡昉认为,人口抚养比每升高1个百分点,人均GDP增长率将降低0.115个百分点。因此,为了避免经济发展速度的逐年下降,就应该调整人口生育政策,同时将支撑经济增长的源泉从就业的增长转向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2]问题是,通过放开生育政策就能够避免“中等收入陷阱”而维系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吗?事实上,如果放开生育政策是基于社会伦理、亲情的考虑,笔者是赞成的;但如果仅仅是从获取人口红利以维系经济增长的角度,那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就“中等收入陷阱”的摆脱而言。人类社会发展和福利水平提高不是基于总量而是人均,“中等收入陷阱”的摆脱也不体现为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是人均收入的提升。在经济学说史中,关注国民财富增长和社会福利提高的主要是古典经济学家,其开创者斯密也是以人均国民收入而非总收入或国民财富作为衡量经济福利的标准,因为总产值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才获得国民收入,而国民收入要分配到每一个国民才形成真正的福利水平。试想:如果个体人力资本没有没有提升,劳动生产力没有提高,社会经济结构也没有显著改善,即使经济总量随着人口总量的增加而增长,这对国民来说又有多大意义呢?对“供给侧改革”下的中国经济“新常态”来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远比维系较高速度更关键,追求人均收入的提高远比经济总量的增长更重要。根本上说,当前中国经济的困境就在于,由于长期注重发展依赖人口红利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却没有适应社会形势变化进行调整,从而经济增长就缺乏新的动力。
其次,就人口红利的发展趋势而言。人口红利本质上是由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产生的经济增长潜能,主要体现且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大于非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人口结构。究其原因,儿童人口和老年人口比例高的国家,需要将大量资源用于儿童和老人的赡养,从而不利于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相反,劳动年龄人口越高的国家,则有有较高的产出和较高的储蓄,能够投入生产和再生产的资源比例也就越高,从而也就越有利于经济增长和收入。相应地,人们把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人口年龄结构称为人口红利,并用人口抚养比来度量。目前学术界和国际组织广泛接受的人口红利判断标准是:如果人口抚养比低于0.5左右,也即每个劳动人口所抚养的非劳动人口不到半个个,此时该国存在着人口红利。就中国的情形而言,按照联合国人口司的统计,2005年中国人口抚养比为0.3809, 2010年达到最低点0.3452,以后开始上升,2015年为0.3658,远低于全世界0.523的水平。[3]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2%,比上年末下降0.6%;2013年16-60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7.6%,2014年16-60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7.0%。[4]从中可以看出两点:(1)人口抚养比的绝对水平,当前中国社会还存在明显的人口红利期;(2)从人口抚养比的变动率,中国社会的人口红利已经处于逐年下降时期。
再次,就人口红利的实质内涵而言。事实上,人口抚养比的提升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即使放开生育政策也无法改变,如发达国家的人口抚养比往往较高。其原因有二:(1)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再生产由“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向“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转变,但生育率下降往往滞后于死亡率下降,从而导致人口增长往往会伴随着人口抚养比的上升;(2)即使新出生人口进入工作年龄后可以降低人口抚养比,但这些人进入退休年龄后也会提高人口抚养比,从而最终还是会丧失人口红利。尤其是,在当前中国,放开生育不仅会导致出生率远高于死亡率,而且也会短期内大量增加非劳动年龄的儿童;相应地,这就必然会导致人口抚养比的迅速上升,并严重抑制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因此,简单地通过放开生育,并不一定会带来人口红利,更不一定会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其实,就人口红利对人均收入水平的影响而言,这不仅与人口抚养比有关,更与劳动生产率水平有关。究其原因,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增加每个劳动者的产品剩余,有助于提高资本积累率。为此,一些学者将人口红利细分为“第一人口红利”和“第二人口红利”:“第一人口红利”是指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提高而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第二人口红利”则是指既定人口抚养比下由于资本-劳动比率的提高而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一步地,劳动生产率水平又与教育投资和人力资本有关。显然,人口结构转变对人力资本投资有重要影响,因为随着“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社会的来临,人的寿命延长,从而更愿意进行教育投资以增加人力资本,这才是人口红利的实质内涵。
其四,审视一下美国社会的人口红利影响。从1900年到2010年这一百多年里,美国人口增长了约4.5倍,而且已经连续50年里美国人口增长率保持在8.0%以上。根据美国统计局的数据,具体增长率为:1960-1970年为13.4%;1970年-1980年11.4%、1980年-1990年为9.8%,1990-2000年13.1%,2000-2010年8.46%。[5]正是高人口增长率维系并巩固了美国的全球优势地位,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但是,美国的高人口增长率并不是源于较高的生育率,而主要源于大量的移民,美国的生育率要低于法国、英国等很多国家。相应地,源自移民的高人口增长率就为美国社会带来了这样的影响:(1)美国社会不但没有陷入人口老龄化困境,反而有助于缓解社会养老压力;(2)美国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并且长期都是发达国家中最高的。一方面,就美国从移民中的受益而言,大量的移民不仅带来了带来了庞大的消费,从而为美国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而且,还带来了巨额的资本和人力资源,从而为美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事实上,美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中很大一部分是出生于国外的移民,他们或者在本国完成学业后移民到美国或者在美国接受高等教育后留下来;这些外国科技人员的流入,不仅大大减少了美国的教育支出,而且还大大降低了美国的研发成本,提高了美国的科技水平和劳动生产力。另一方面,就美国社会的收入差距拉大而言,大量移民的涌入不仅增加了劳动力的供给,从而降低普通大众的劳务工资;而且,还恶化了就业环境,从而导致了明显比欧洲人长的工作时间。事实上,美国服务业人员的工资就比欧洲国家低,如在美国打车和吃饭都比在其他发达国便宜,因而美国人较高的平均生活水平是建立在众多人生活水平低下和工作条件恶劣的基础之上的。也即是说,推动美国经济增长和收入提升的人口红利主要源自海外移民,而这种人口增长也造成了美国社会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
最后,审视一下重商主义的人口红利政策。以人口红利推进经济增长的典型例子是重商主义时期的欧洲:新兴民族国家为了生存和壮大,就必须快速壮大自身经济和军事实力,尤其是在国际竞争和对外贸易中积累资本。显然,一国的国际竞争能力以及净出口规模与其产品价格进而工资高低成反比,因而各国都努力将工资保持在较低水平;但同时,较低的工资水平往往难以吸引到足够的劳动者,因而各国又通过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力的充足供应。事实上,为了最大限度地驱使人们进入劳动大军,西欧各国都制定严苛的法律来惩罚那些身体健康的游手好闲和乞讨者。例如,伊丽莎白女王的法令规定:未经许可的14岁及14岁以上的乞丐都要受到鞭打并被打上烙印,除非有人愿意雇佣他们,第二次将被处死,除非有人愿意雇佣他们,而第三次则被视为重犯而被毫不留情地处死。而且,当时有一个流行的看法:被送到国家济贫院的儿童自4岁时就可以在适合他们年龄、体力和能力的任何制造业作坊里工作了,这有助于培养他们持续工作的习惯。[6]如法国财政部长柯尔贝就认为,“一个儿童早期的懒惰是他后来不能正常劳动的根源所在”,并由此颁布法令,所有居民必须在他们孩子六岁时就将其送入花边生产厂工作,否则处以罚款。[7]所以,罗斯巴德说,“对于重商主义者来说,‘充分就业’明确包含的逻辑结论是:强迫劳动。”[8]
问题是,重商主义时期各国关注的是国强而非民富:国强注重经济总量的增长,民富则注重人均收入的提升。正是由于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而且参与工厂劳动并无助于个人生活的明显提升,因而人们往往积极地逃避工厂劳动,政府则实行强迫工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这也与当前中国情形有类似之处:很多农民工之所以返回农村,也就在于缺乏保障劳动者利益的《劳动法》等制度,同时在工厂劳动所获得生活水平也并不比农村生活好多少。与重商主义广泛存在的自愿失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前欧美社会存在大量的非自愿性失业:人们积极寻找工作却难以获得工作机会。究其原因在于,西方社会相对完善的劳动法等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人们参与工厂劳动所获得工资要远远大于单干,从而就会积极寻找工作;与此同时,企业利润的相对摊薄使得企业主并不需要相应的劳动者,因而如何缓解工作供不应求的矛盾就成为政府的重要课题和难题。同时,低工资政策在重商主义时期之所以能够成功也在于,重商主义将海外市场作为商品处理的主要乃至唯一场所,从而商品生产所依赖的市场需求主要由其他国家的国民消费能力而非本国的国民消费能力,而工资作为出口产业的生活费用反而成了负担;为此,重商主义一方面以法律来强制实行低工资政策,另一方面则以法律来强制保障劳动力供给。当然,严重依赖海外市场的重商主义政策并不能为所有国家同时实行,也不可能为一国长期实行;随着市场需求能力由海外向国内转移,体现国民消费能力的高工资对经济增长来说就不再是坏事了,因而斯密就反对重商主义的低工资教条。
可见,尽管流行观点认为放开计划生育能够对目前处于下行的经济注入人口红利,并由此克服“中等收入陷阱”危机,但实际上是行不通的。首先,简单地以人口红利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会持续拉大收入差距,这已经为各国经济发展史所证实。究其原因,当劳动力供给具有无限弹性时,经济增长伴随的是利润而非工资提高。相应地,人口红利的注入主要是增强了国力以及少数资产者的利益,却无法有效提升一般工人的工资水平和普通大众的福利水平。其次,就中国社会现象而言,相比于其他主要国家,当前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所占的比重还是相当高的。试想,如果在这种情形下已经失去了人口红利的话,那么随着生育的放开以及老年化时代的进一步来临,又何言人口红利呢?再次,就社会经济的发展基础而言,一国经济增长往往严重受制于它的自然和社会资源,人口数量的持续增加必然会导致人均自然资源量的减少;此时,如果不通过发展技术等社会资源,经济发展必然会趋向停滞,收入水平也无法持续增长。最后,从中国历史上看,社会动荡往往与人口增长密切相关。例如,到康乾盛世期间,人口爆增到1.43亿,从而直接导致了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因此,要真正摆脱“中等收入陷阱”并促使经济持续增长,关键不是不断注入“第一人口红利”而是“第二人口红利”,而这根本上有赖于教育文化水平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三、私有化路向的土地制度改革审视
土地制度改革是当前经济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通过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也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面。问题是,究竟如何进行土地改革?这在社会各界充满了争论。基于市场有效的信念,新古典经济学人的观点是,初步目标是建立没有政府的买卖双方自主交易的土地市场,最终目标则是土地私有化。在他们看来,一旦土地私有了,不仅加速土地流转而促进了有效配置,而且农民也可以获得根本性的财产保障而不再受有关方面通过土地征收之类进行的盘剥,进一步地,农民贫困、城乡两极化以及房价飙升等问题从此也就可以迎刃而解。果真如此么?这里作一分析。
(一)土地增值归私存在理论和政策障碍
新古典经济学人之所以主张土地私有化,其主要理由是:(1)地价上涨所带来的收益应该归原先占有或使用这些土地的人所有,且只有抛弃政府集体土地征用这一环节而建立直接交易市场,才能使得土地原有人真正享有这些收益;(2)土地资源只有像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完全私有化才会有真正的配置效率,才能促使土地价格进而房价的下降;(3)只有以这种土地收入为资本,失地农民才可以进城购房而缓解房产库存。果真应如此吗?这里从理论和政策两个层面作一剖析。
首先,土地增值归私没有合理的理论基础。这里从两方面作一说明。(1)土地增值究竟应该归属于谁?这涉及对城市土地租金来源的理解,因为土地增值源于租金的变动。实际上,近年来城郊土地之所以迅速增值,主要是由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规划的结果,任何规划的稍微改变都可能使土地价格发生巨大变化。也即,地价上涨不是源自土地所有人的劳动,而是社会共同开发的结果。李斯特就写道:“我们可以看到有许多地段的土地,如采石场、沙坑、牧场等等,也产生地租,但从来没有由人力施以耕种,这种地租只是附近一带文化、资本和人口所有增进的结果。”[9]从这个角度上讲,城市土地的租金甚至与货币资本的利息和生产资本的利润也存在不同,因为后者还与所有者自身的努力有关(如发现活动以及风险承担),而前者则完全与自身活动无关。(2)合理收入究竟应该来自何处?迄今为止,为人类社会普遍接受的依然是劳动产权说,但土地收入主要是垄断而非劳动的产物。显然,基于利益所得与劳动支出或贡献相称的角度,源于垄断的“租金”不能完全归特定个人所有,而应该按照一定规则在利益相关者或者全民中分配。事实上,在经济学说史上,从魁奈、斯密、李嘉图、穆勒父子到亨利.乔治等古典经济学家等都指出,因非人类劳动投入而产生的土地增值应该归公,政府通过征税的方式对这部分利益进行再分配。
其次,土地增值归私无法处理各种补偿问题。这里从两方面作一说明。(1)无法处理影响不同的土地补偿问题。如果因城市开发而带来的土地增值应为特定个人所独占,那么,另一些原有房产因城市规划或道路建设而价格下跌,这种损失又应该由谁来补偿?在过去的实践中,政府可以像垄断厂商那样从盈余项目补偿浮亏项目。但抛开了政府这一中间环节,受损人的损失就应该由那些受益人来补偿。问题是,这又如何建立有效的谈判和补偿机制?(2)无法处理不同用途的土地补偿问题。如果规定土地增值归特定个人所有,甚至允许土地在私人间自由买卖,就必然会产生这一问题:土地将被大量用于短期附加值高的商业项目,而公益性项目则不能获得任何土地。此时,城市又如何合理规划?传统上往往会区分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用地并给予不同价格:一些用来建公园和学校的土地获得的补偿很少,而用来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所获得的补偿则巨大。问题是,同样的一块地,我凭啥愿意给你建公益项目?其实,西方社会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制度:法律给出一个公正补偿标准,而不是根据规划的目的进行补偿,使用土地的人是否赚钱跟补偿没有关系。因此,土地依然可以通过政府征收,但征地产生的价值增值不能归属于特定土地所有者。
再次,土地增值归私不能使农民真正受益。这里从三方面作一说明。(1)目前迅速增值的土地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的郊区,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张及工业化的开发而产生巨大的土地需求,那么,此地农民凭借对土地的私人占有就可以成为暴富者。问题是,边远农村的土地卖给谁呢?这些地区的农民又如何致富呢?(2)即使就城郊农民而言,他们也可能因相伴随的暴富心理及其相应行为而转眼失去这些骤得的财富。究其原因,绝大多数农民所受教育的水平都比较低,甚至不少都沾上了懒散和好赌等恶习,乃至衍生出具有很高的风险偏好倾向。明显的事实是,一些赌博或博彩行业就闻风而动,专门在那些拆迁村庄开设赌博活动。(3)即使土地面临未来增值的空间,其增值也并非就能为土地原有人所获得。究其原因,农民并不像现代经济学所假设的那样具有高度理性,而往往只看到短期利益,从而很可能在土地增值之前就因某些事件(如赌博)主动或被动地将土地廉价卖掉。从历史上看,那些失地农民之所以最终穷困潦倒,大多是因为他们为应付短期困境而主动卖掉了土地。
最后,土地增值归私还会滋生出各种不健康行为。这里也从两方面加以说明。(1)土地增值归私将会滋生出投机活动。一般地,如果土地增值为特定个人所有,就必然会激发出地皮炒作之类的行为,从而加剧市场和经济的波动。基本方法是:那些拥有强大金钱资本的集团到处猎地,并以重划地为目标,猎地后再养地然后售出以谋取暴利,期间必然会造成大量土地闲置。这种现象在台湾非常凸出,乃至成为选举的重要话题。(2)土地增值归私还将滋生出违法活动。开发地的选择往往是因为公共决策尤其是特定政府部门的决策,因而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中必然会滋生出大量的寻租行为。方法很简单:拥有社会资本或权力资本的权势者在价格低廉时事先买下某些地块,然后再通过官商勾结而怂恿政府对此进行发展规划,从而带动地价飙升,然后再抛售获利。事实上,台湾陈水扁被控的龙潭购地弊案就是经典案例。试想,现在的官商勾结问题都解决不了,那么,私有化后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吗?
可见,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土地增值归私的主张都是不可行的。一方面,它潜含着严重的社会不公,会加剧社会矛盾,并严重阻碍城市规划和发展;另一方面,它潜伏了严重的社会危机,会使得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并滋生各种投机和违法行为。事实上,在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人看来,似乎一旦土地私有了,农民们就可以获得根本性的财产保障,就不再受有关方面通过土地征收之类进行的盘剥,农民贫困、城乡两极化以及房价飙升等问题从此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但这种乐观信念显然是理想的,现实情形要复杂得多。
(二)土地私有化必将引发土地兼并危机
新古典经济学人往往认为,土地私有化能够为农民带来巨大收益。问题是,农民们果真可以认识到且有能力保有土地增值的红利吗?历史提供的经验也似乎恰恰相反,百姓每次都是被迫在廉价之时卖出土地和房屋,而在地价和房屋飙涨之时则流离失所,从而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反兼并、分土地”的大规模斗争。因此,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必然会导致土地兼并,这在中国历史上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而且,在现代商业社会,土地私有化所激发的土地兼并无论是在速度上还是在所带来的问题深重上都远非封建社会所能比,必然会给中国社会带来沉重的灾难。这里作一简要说明。
首先,就土地兼并的速度而言,现代社会中的土地兼并速度要几何倍数于以往的封建社会。究其原因,在封建社会,被兼并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作物耕作,而地主使用的耕作工具与一般农民使用的工具并没有多少差异,从而导致土地收益在兼并前后并没有多少显著变化,收益增长缓慢也就限制了大规模土地兼并浪潮的出现。相反,在现代社会,被兼并的土地主要被用于工业和地产行业,这些方面的收益要远大于目前从农业中获得的收益;即使被并的土地仍然被用于农业,大规模生产中的先进技术应用也可以带来比小规模生产更高的收益。事实上,汤因比就指出,英国小农的衰落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但这一进程自1760年议会圈地运动开始以后就大大加快,以致到19世纪初小农作为一个阶层就已经消失了。
其次,就失地农民的处境而言,现代社会中的土地兼并所引发的农民困境要几何倍数于以往的封建社会。究其原因,在封建农业社会,土地无论掌握在农民还是大地主手里,用于农作物耕作都需要相应的劳动力,整个封建时期的农业技术进步缓慢使得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在数量上没有什么变化;因此,这种历史环境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了就业场所,从而也就获得生存的生活保障,尽管也可能变得越来越艰难或没有尊严。相反,在现代工业社会,土地从农业转向工业必然会迫使农民离开土地,即使是大规模农业生产模式也会导致土地所承载的农业劳动力锐减,更不要说被兼并的土地还会大量用于房产开发等非生产性领域,甚至在没有确定高额报酬项目之前更有可能出现大规模的土地闲置。也就是说,封建社会中失地的农民尽管会生活困顿,但还可以以佃农身份维持生活;但是,现代社会中失去土地的那些农民将一无所有,也一无所依。
最后,尤其在当前中国社会,土地仍然是大量农村人口赖以生存的基础。作为一个极度稀缺的要素,如果土地的流转和使用得不到一定的限制和合理的规划,就必然会很快地出现集中和集聚,并主要用于一些强势阶层的需求方面,并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显然,为了避免流离失所,大量的农村人口只有进入城市、转入工业一途。问题是,现实条件能够允许农民大量进入城市和工业吗?如果不能进入城市和工业,那些没有生活基本保障的失地农民又能怎么办呢?很有可能走上暴力掠夺的极端道路。既然如此,为什么大多数“主流”经济学人对当前农村困境所开出的对策大多离不开土地私有化这一途呢?很大程度上,这是是受了教材上自由流动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一基本教条以及受了欧美社会土地私有化这一基本现实的遮蔽,而没有真正地去考察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甚至忽视了中国农村不同于西方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
可见,在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形下,推行私有化的土地制度改革将会其暗含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因为它必将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造成农民的生存危机,乃至滋生出尖锐的社会矛盾。迄今为止,历史上的土地兼并和集中引发的农民问题最终都是在改朝换代后通过重新分配土地才得到解决的。之所以只有通过改朝换代才能根本解决土地问题,又在于:(1)中国土地的法理上属于国家的,改朝换代也就推翻了依据某个朝代法律体系所积累财富的合理性;(2)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每个朝代末期都已经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已经任何小部分或细节上的改良都已经不可能。问题是,现代社会还可以切应该走以前的老路吗?
四、失地农民何以进入城市和工业?
一些经济学人之所以鼓吹土地私有化改革,还在于他们认为,这不仅有助于促使农民入城而推进城镇化建设,而且可以为工业补充劳动力。中共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过,尽管近年来中国的城镇化率在逐年提高,但不少经济学人和房地产商却将之称为“伪城镇化”。在这些人看来,城镇化必须具备两大要素:(1)人民的自由迁徙权,(2)土地的自由流转权。其中,自由迁徙权包括农民可以到城市自由择业以及市民可以到农村自由购房居住,其理由是:只有当人们的收入来源于城市的二产和三产时,他才是真正的市民,而不管他居住在何地;自由流转权则根本上体现为土地私有化,其理由是:只有农民的宅基地能能够变成资本,才能促成进城农民在城市立足,否则土地收益就会被政府占有。
同样,这种观点也得到很多新古典经济学人支持,他们把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受限归咎于缺乏土地私有制,这不仅导致农民进不了城,也使得城市富余能力无法随城市发展向其他区域转移。在这些新古典经济学人看来,如果农民可以将宅基地变成资本,就为在城市立足提供了保障;因此,即使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失地农民也可以从农业转入工业或服务业,从而大大有利于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城。例如,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土地的流传和兼就迫使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和制造业,农民成为城市制造业工人后所获得的薪酬高出农业工资的两倍。问题是,中国当前的那些失地农民果真可以轻易地从农业转向工业或服务业吗?这里,从当前中国农民的生产能力、产品的国际市场情形以及社会新形势等方面出发对此问题作一简要剖析。
首先,就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而言。工业革命时期,英国主要工业是毛纺织业和棉纺织业等,这些行业的制造工作只是重复性的体力活动,只需要低层次的劳动力就行了;但是,现代社会的工业生产对劳动力却有更要的要求,需要劳动者具有相当层次的教育水平。在城市病日趋严重的今天,农民大量进入城市和制造业而不造成严重问题所依赖的条件是:农民要具有相当的教育和人力资本。试问:当前中国农民具有从事工业品制造的技术能力吗?事实上,进城打工者所接受的教育水平普遍不高,无法参与和扩大城市现有的劳动分工,而只能生产出已经过剩的低挡工业品,从而导致当前中国社会的城市病日趋严重。
其次,就“中国制造”的市场状况而言。在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大量农民之所以能够转换成工人,主要在于两个方面:(1)英国工业革命刺激了羊毛业和毛织业的发展,产生了对制造业工人的大量需求,为城市制造出了许多的就业机会,并为产品需求提供了巨大的国内市场;(2)欧洲直通印度新航线的开通、美洲大陆的发现和环球航行的成功促使英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尤其是英国通过殖民而拥有广泛的海外市场,农民进入制造业后生产出的产品被源源不断地流向整个世界,供应整个世界市场。但是,由于中国庞大的人口以及更为先进的现代技术,中国生产的低档产品在世界范围内已经达到了饱和,世界各国都在通过各种方式排斥中国的低档产品。试问,当下中国农民大量进城、进入制造业所生产出的产品供谁消费呢?显然,由于中国农民只具有非常低水平的劳动技能,只能生产低档的产品,他们进入城市和工业后,就面临着市场需求的限制。
再次,就提高工资的民生要求而言。工业革命时期,为了提高在国际竞争中的竞争力,英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往往非常低,并采取强制措施来迫使失地农民去工作。例如,英国规定,凡是有劳动能力的游民,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间里找到工作就一律加以法办:对于那些流浪的农民,一旦被抓住就要受到鞭打,然后送回原籍;如果再次发现他流浪,就要割掉他的半只耳朵;第三次发现他仍在流浪,就要处以死刑。但是,当前人类社会的基本权利诉求已经大大拓展和深入,社会福利尤其是穷人福利得到普遍关注和重视;同时,过去一段时间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却在持续扩大,并已经滋生出了越来越严重的社会矛盾。试问:当前中国制造业能否以极低工资吸纳失地农民来保持国际竞争优势呢?事实上,在劳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要持续地将制造品推向海外市场,关键在于价格低廉以及低水平的工资成本,而这又与社会现实相悖。
其四,就第三产业的发展基础而言。一些学者认为,即使农民目前不具有制造业的生产技能,也可以通过市场的充分开放将他们引入到第三产业中,而第三产业是城市化的更重要特征。他们举例说,中国和德国、日本的制造业就业人口比差不多,都是20%左右,但它们的第三产业就业占60-90%;因此,主要是中国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太慢,从而严重限制了城镇化的发展。但实际上,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是以第二产业高水平的生产力和人的物质需要的充分满足为基础的,否则必然是畸形的,必然会造成社会需求的扭曲,最终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疲软和中断,2008年的经济大危机根本上也源于此。试问:中国目前具有普遍发展高比重第三产业的社会经济基础吗?
最后,就海外移民的现实困境而言。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农民除进入城市和工业外,还有很多选择和发展机会:他们可以留在农村,也可以流向城市;可以留在国内,也可以移民海外。事实上,英国的圈地运动规模的扩大与大规模的海外殖民活动是同时进行的,一批有魄力、有极强冒险精神以及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与好奇心的农民开始移居海外,而且,他们移民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后仍然从事农业劳动。究其原因,相比在本国而言,当时对一个农民来说,与其移居到曼彻斯特当一名工人,还不如移居到加拿大的农村做一名农民。因此,当时的英国农民只要有胆识、有能力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那么,他们的生活就不成问题。试问,当前中国的失地农民有这种选择吗?
可见,上述种种分析都表明,通过土地私有化来推进城镇化的发展道路是行不通的,因为世界市场已经容纳不下中国失地农民所能生产的低质产品。显然,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只能依赖进城者教育水平的提升,而对中国农民来说,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事实上,即使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大量的失地农民移民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后也仍然从事农业劳动。因此,针对新古典经济学人的根本诉求:放开限制城镇化的资源和障碍,彻底解决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问题,尤其是实行土地的私有化改革,从而引发农民从农业转向工业,我们显然必须持慎重态度。
五、服务业畸形繁荣是结构优化吗?
流行的观点还认为,失地农民入城后,即使无法进入制造业,也可以凭借自身劳动从事服务业,这不仅有助于解决过剩产能和缓解就业压力,而且还有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事实上,“供给侧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重点就是推进现代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推进消费升级和消费结构调整;究其原因,第三产业的发展往往被视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化以及第三产业的比重也就成为评估产业结构优化的基本指标。问题是,即使大量的失地农民进城后从事服务业工作,从而产生了低层次服务业的畸形繁荣,这就预示了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了吗?我们逐层进行分析。
首先,就社会生产力的提升而言。一般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社会生产力往往又与社会分工和生产迂回度有关,体现了社会劳动间的分工与协作以及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显然,无论是劳动的深化和生产的迂回度延伸都依赖于资本积累和劳动投入,如果将大量的劳动投入于直接的服务消费,就会造成资本积累的不足。事实上,古典经济学就强调,无论是对生产劳动的需求、劳动分工的拓展还是市场规模的拓展,都依赖于资本积累;为此,它高度重视资本积累,将资本积累视为一国财富创造和经济增长的基础。[10]由此,我们就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审视第三产业的发展:(1)第三产业的出现以及比重的提升反映了社会需求的提升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与产业细化和分工深化相联系;(2)第三产业的合理发展又应该以满足大众的普遍需求以及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限度。从这个角度上说,并不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越高就越健康,尤其是服务业劳动投入的“度”必须适应社会的总体需求水平,并且必须制造业的发展水平为基础。[11]
其次,就经济发展的基础而言。一般地,任何社会经济发展根本上有赖于生产性资本的投入以及生产性消费的支出,为此,古典经济学家注重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也注重生产性消费和非生产性消费,重视资本积累及其投资到扩大再生产中。同时,资本根本上来源于劳动创造的产品,是消费后的剩余产品,这种剩余产品是超出再生产补充劳动力、工具、材料以及生产中使用或消耗的其他投入劳动的那部分;因此,在古典经济学中,剩余产品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因为它的增加能够促进就业而限制富人的非生产性消费,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也可见上图。[12]由此,我们就可以更深刻地认识第三产业中的劳动投入和消费:(1)第三产业中奢侈豪华的餐饮、纵奢极欲的娱乐等劳动服务几乎是纯粹消耗性的,运输、金融等劳动服务则因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力而是生产性的;(2)相比较于第一、二产业,第三产业所提供的劳动服务具有更强的消耗性,它往往难以积累和储蓄,从而就难以成为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基础。[13]但是,现代主流经济学却根本没有考虑不同类型消费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同效应,因而其研究视野具有严重的狭隘性。
再次,就奢侈品的现代认识而言。古典经济学关注生产性消费,生产性消费首先是指必需品的消费,尽管必需品本身是一个社会性而非生理性概念,其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空的转换而变迁。但无论如何,必需品的基本内涵是指社会大众的需求。那么,在当前社会,服务性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必需品了吗?即使从社会发展的视角而言,尽管奢侈性消费对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起到刺激作用,甚至成为技术变革的引擎;但是,这种奢侈性服务业中的劳动在任何社会中所占的比重都不能太高,否则就会浪费大量的稀缺性资源。为此,古典经济学家大多对奢侈性的劳动需求往往“贬”过于“褒”,坚持应该将有限的劳动和资源配置到人类最为紧迫的并满足所有人需要的必需品生产中去。[14]而且,这也为当前一些有识之士所认识和强调。例如被国际发展伦理学会尊为“发展伦理学之父”的古莱就指出,人类合理的发展应该满足这三点:(1)所有国家,不论发达的还是不发达的,都应集中它们主要经济力量充分供应所有人的第一必要货品,这包括食品、住房、保健以及教育服务等,而任何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反对这种优先急迫性的经济制度或政策从道德角度上说都是不公正的;(2)其次应该生产那些使所有人便于获得加强性货品,这是直接关系到人们实现人类潜能的知识性、情感性、文化性、表达性和创造性物品,这类需求具有最高的内在重要性;(3)只有在上述需求相对充分满足之后,才可以合理地使用主要的经济力量来生产奢侈品,如果给予这类奢侈品更为优先的地位,将会造成社会的无序。[15]在古莱看来,在他人处于急需的必需品稀缺下,过于追求奢侈品是非人性的;将时间和精力用于奢侈品消费而不是追求知识等,也明显不利于社会进步。
最后,就低层次服务业兴盛的原因而言。一般地,一国的服务劳动比重往往与其收入结构有关:大凡一个国家的收入差距越大,就会有越多的劳动力被用于直接的服务型支出。例如,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在20世纪90年代,各国被雇为家庭佣人的劳动力比例,巴西是7%-8%,埃及是9%;德国是0.7%,美国是0.6%,英国和威尔士是0.3%;而挪威是0.05%,瑞典则是0.005%。基于面板数据的比较也反映了这一点:在1870年没有大约8%被“有偿雇用”的人是家庭佣人,知道19世纪90年代德国的比例也大致为8%,在1950-1920年间英国和威尔士的这一比例则高达10%-14%。[16]事实上,当收入分配极不平等时,大量贫困人口就被迫投入到劳动服务市场中,此时,富人用极少部分的收入就可以雇用到大量的劳动服务;与此同时,这些富人为得到他们所支出的这部分收入之需付出极少的“劳动”,甚至根本不需付出任何劳动。因此,大量失地农民进入服务业乃至造成低层次第三产业的畸形繁荣,也与两大因素有关:(1)“人”比“物”更便宜,乃至享受佣人或家政服务并不占用太多的家庭支出;(2)收入社会差距悬殊,乃至有很大一部分富人家庭可以享受穷人的劳动服务。为此,面对第三产业尤其是低层次服务业过快发展的时下现象,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收入差距的拉大,并且会造成稀缺性社会劳动的错误配置,从而最终阻碍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问题是,既然任何社会都应该将其稀缺性的社会劳动配置在满足人类必需品的生产上,任何产业的发展都必须是为了满足社会生产和人们需求的正常需要,为什么一些经济学人又极力为低层次服务业的畸形繁荣进行辩护呢?一般地,这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在理论上,现代主流经济学将所有产品都视为同等性质的,而且将盈利最大的产品视为越有价值。这种认知源于边际效用学派提供的“传统智慧”,它认为必须将经济学与它所关注的物品的判断分离开来,应当将必要的与不必要的、重要的与不重要的物品的观念严格地排除在经济学科之外。正是接受了这种教导,“造就了经济学的古怪特性:一个不称职的经济学家对要求更多食物的合理期望与要求更昂贵汽车的奢侈欲求之间竟然不能做出任何评价。”[17]而且,现代主流经济学极力主张按照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以市场供求来生产产品,而市场所追求的是个人利益(效益)而非社会福利(效用),从而就导致了奢侈品的大量生产和低层次服务业的畸形繁荣。究其原因,奢侈品和低层次服务都是富人们所需求的,而富人强大的购买力支撑了这些产品的高需求。相应地,就产生了产业从第一产业到第二产业再到第三产业的变迁,这尤其表现在大城市。为此,深受自然主义思维支配的现代主流经济学就开始将这种现象视为合理,从而就将第三产业的比重提升视同为产业结构优化,从而卖力地鼓吹第三产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在实践上,打上深深“被殖民心态”的中国经济学人往往倾向于将欧美发达国家的一切社会制度、经济形态都视为值得仿效的。显然,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欧美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迅速提高,相应地,中国经济学人也就基于西方社会产业结构的变动趋势来鼓吹第三产业的发展,乃至将低层次服务业的畸形繁荣视为产业结构优化的标志。问题是,事实存在就一定否合理吗?首先,欧美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于全世界,并在全世界占据有利的分工地位,从而有助于推动国家整体实力的增长;但是,当前中国第三产业主要体现为国人之间的相互服务,从而并无助于提升整体国家的经济实力。其次,即使就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而言,它也存在比重过高的问题,这种现状主要是享乐主义盛行所引发的后果,并且也产生了产业空心化等日益严峻的问题。事实上,这不仅导致这些国家近年来经济萎靡不振,而且还造成这些国家的主权债务不断扩大,最终爆发出了全球性经济危机。下图显示,引发此次经济危机的美国、希腊的产业结构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历了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的过程(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也都大体具有相似的产业结构演变模式)。图略
可见,对待第三产业的发展,我们必须持辩证的态度:(1)要充分认识到第三产业的发展是现代产业升级和社会需求提升的需要,也是社会分工拓展和生产迂回延伸的需要,而不能将包括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视为非生产性的;(2)又要提防第三产业的发展脱离必要的度,防止第三产业的过分发展导致制造业的空心化,而不能简单地将第三产业视为产业结构的高级形态,将第三产业比重的提升视为产业结构的优化。然而,第三产业的现实发展却逐渐与社会生产力的提升和人们需求的满足这两大基本目的相脱节,乃至形成了低层次服务业的畸形繁荣。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形,很大程度上与社会收入分配的两极化和享乐主义的偏盛有关:前者使得少数富人在绝大多数人的必需品还没有满足之前就追求劳动消耗性的奢侈服务,后者使得消费的相互攀比而产生炫耀性消费;同时,两者又相互强化,从而产生了普遍性的非真实需求,这是经济危机的根源。[18]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西方的产业结构看成是合理的,更不能以西方产业结构的现状来极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为当前那种低层次第三产业的畸形繁荣进行鼓吹和辩护。
六、结语:简单化“供给侧改革”不可取
无论是以户籍改革促进劳动力流动还是以土地改革促进土地流传,无论是开放生育政策以维系人口红利还是农民入城以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实际上都只是简单地回到供给学派的政策主张。然而,当前中国推行的“供给侧改革”根本上不同于供给学派盛行时期欧美所面临的形势:20世纪80年代的欧美面临是政府干预引起的物价上涨和失业增加这“滞涨”问题,从而偏重于市场化转向,通过减税等提高产品总量供给和扩大就业;但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是的产能过剩和劳动力不足,从而更加注重结构性改革,通过提升生产力水平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换。显然,对“供给侧改革”来说,增加经济总量并不是主要目的,毋宁说是提高人均国民收入从而摆脱“中等收入陷阱”才是更主要和直接的目标;相应地,“供给侧改革”不能简单地委诸于市场机制,相反,政府在经济结构转型中也必须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其实,减税等供给经济学政策即使在20世纪80年代也不见得成功,究其原因,减税政策的依据是拉弗曲线:当税率超过了由税率和税收所形成的倒U形曲线的顶点之时,通过降低利润收入税可以增加富人的储蓄,富人随之增加的投资可以扩大生产和就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问题是,现行税率是否已经超越倒U形曲线的顶点?大量的经济学文献都显示这是毫无根据的,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降税产生了不断高筑的财政赤字而不是投资增加和经济增长。同时,供给学派又以宣称“供给能够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为理论基础,而萨伊定律在处于简单商品生产阶段的早期资本主义也许具有一定的时代适用性,但在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大地脱离社会现实了。实际上,在萨伊定律中,货币仅仅起交换媒介职能的一个面纱,但这没有区分物物交换经济和货币经济带来的需求差异,也忽视了经济体制的不确定性、坎铁隆效应及真实余额效应,等。实际上,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一再爆发,西方社会基本上已经不再相信简单化的萨伊定律了;只是由于20世纪70年代的滞涨危机,基于对凯恩斯经济学的反对,新兴的供给学派菜创新拾起萨伊定律,理性预期经济学则以严格的形式逻辑来为之提供证明。但实际上,这正反映出现代主流经济学与现实之间的脱节,从而需引起我们的反思,而不是简单地套用现有流行理论来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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