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不能又遭连夜雨
——浅议阆中法院的公审公判
2016年3月16日一则阆中市法院对8名违法讨薪农民工公审公判的新闻,引来社会沸沸扬扬,更引起网上热议。而且对8名违法者定刑8个月不等。我对于依法治国,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没有更多异议。我只同情农民工的命运太不幸了!为此淺议几句。
违法讨薪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因为阆中法院是以妨碍‘公务’ 罪来治罪的。这些民工不懂也不明白现在这个社会上的‘公务’ 是什么?山西太原市女农民工周秀云不也是因妨碍‘公务’被民警过失踩死的吗!。。。。。。这种亊例时有耳闻。如今‘公务’ 可以说成了政法系统最擅长使用的‘上方宝剑’。 按说,阆中市的公审公判如此声势浩大是花了大量社会资源进行的、、、、、、只是到今天为止,阆中市公、检、法系统还並没有对‘恶意欠薪’ 者也如此大声势‘公务’ 一下的说法,这就有些不公平了。这样一来,‘公务’ 无形客观变成随意对象的两种标准了。那8名农民命运真太不幸了!
更不幸的是,靠打工赚的血汗錢,现又有8个月刑期执行,这8个月连挣钱的机会都沒有!这应该是违法者应该付出的代价!当然,法官们月月拿着纳税人交给国家后,再发给他们的工资,绝不会感到良心不安,因为这是执法为国。‘恶意欠薪’者更是心安理得或幸灾乐祸,因为他们有‘公务’保护!只是凸显国法是因对对象而施的不公正不公平而已。
屋漏不能再遭连夜雨。习总‘两会’ 说过,非公有经济制的人士,也要‘听党的话,跟党走’。阆中公、检、法系统是否也要向党中央看齐?是否也‘公务’一下阆中市的‘恶意欠薪’者,这也算是给全国农民工和全国人民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
湖南桃源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 张汉平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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