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李昌平同志的评论——《谁在践踏‘集体所有、成员一人一份’的底线?》有不同的看法。
我对李昌平说的“集体土地联产承包到户,是亿万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持不同意见。
理由是:
1、“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就是“包产到户”,“包产到户”不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它是两条路线、两条道路斗争的产物。上世纪60年代它与“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同生俱灭。李昌平年岁小,不知道这段历史。 昌平同志应当深思:毛主席为什么反对“包产到户”,因为既然是“包产到户”,那就必然分田到户,不走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了,必然坚决地反对它。
2、“联产承包责任制”,名实不副。在缴纳公粮的时候,各村缴纳公粮 数量不一样,甚至悬殊。每村的土地都定着产量,这叫“联产”,|联产为了确定公粮数量,即缴纳公粮的任务。所谓“缴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社员的”指的就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散了生产队,缴公粮还按着“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后来国家不让缴公粮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毫无用处了,就成了货真价实的“分田单干”了。
3、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只有走集体化的道路才能培养农民的责任感和集体主义思想意识。没有责任感和集体主义思想意识,就绝不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4、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 还是社会主义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认为土地是农民立身安命的根基,那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思想,在苏区,进行土地革命时,毛主席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最重要、最得民心的事情,就是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行土地革命。”他致信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指出:“过去分好了的田,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之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当时,只分地主的地,不分中间阶级的地。新民主义革命成功后,建国初的土地改革,不但平均分了地主、富农的地,而且平均分了上中农的地甚至中农的地, 总之,一个村人人得到平均的土地。合作化以后,土地入社,土地由私有变成集体所有。社员不再依赖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按劳取酬,工分成了社员的“命根儿”。改革开放后的土地改革,农民又得到了“一亩三分地”,变成小农经营着,失去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而也就失去了亿万农民安身立命的“命根子”。
结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农民。
2026年3月9日
【文/吴尚达,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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