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onthlyreview.org/2025/07/01/communal-governance-and-production-in-rural-china-today/
人民公社的兴衰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人民公社制度在新中国追求国家工业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即使当时中国受到美国和苏联的制裁。1958年人民公社的出现离不开土地改革(1949-1952)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运动(1952-1957)的完成。
土地改革催生了数以亿计的小土地所有者。然而,分散的小农逐渐意识到,任何单个家庭都难以提高农业产量。"三条驴腿穷棒子社"被誉为农民合作和自力更生的典范。1952年10月,河北省西铺村的23户人家成立了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只有230亩土地和"三条驴腿"作为共同财产。"三条驴腿"指的是23户人家共同拥有的四分之三股份。农民们一起努力从山上砍柴,换取大车、牛、骡子、羊和小农具。他们认识到团结的力量,因此成员增加到80多户。1956年,西铺村和其他村庄组成了第一个高级合作社,即建明农林牧生产合作社。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1957年)中,毛泽东高度赞扬"三条驴腿穷棒子社"是"整个国家的形象"。
然而,共产党领导层意识到,只有通过组织合作社,才能从成千上万的小农身上提取剩余价值,为国家工业化奠定基础。在官方话语中,共产党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以及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运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遍试验。之后,中共中央提出了从1953年冬到1954年春将农业生产合作社从1.4万多个发展到3.58万个的计划。到1954年底,农业合作社的数量已增长到10万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比例从1950年的10.7%分别上升到1952年的39.9%和1954年的58.3%。合作社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也从1952年的1.5%上升到1953年的2.5%和1954年的4.8%。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呼吁全面促进农业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作为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三种形式同时进行。到1955年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数量已增长到67万个。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农民人数飙升至所有农民的96.3%,其中87.8%属于完全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合作社。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适当合并小农业合作社为大合作社的意见》。意见指出:"为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有必要系统地和适当地将小农业合作社合并为大合作社。"
1958年4月,河南省遂平县四个乡镇的27个小农业合作社,约6500户3万人,决定合并成一个大合作社,更名为"嵖岈山大社"。该集体后来改名为"嵖岈山卫星集体农庄"。同年5月,在农场管理和分配形式方面,该合作社的规模被认为高于苏联的集体农庄和巴黎公社,因此更名为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三期刊登了一篇题为《一个崭新的社会,崭新的人民》的文章,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是农业又是工业的合作社基层组织形式,实际上是一个工农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官方媒体首次提到"人民公社"一词。后来,1958年9月1日,《红旗》杂志第七期发表了《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简介》。
1956年,河南省新乡县的七里营被指定为农业合作化试点项目,1958年7月,七里营的26个高级合作社合并成立七里营大合作社。有人建议称其为共产主义公社,因为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曾多次谈到"巴黎公社"。与《红旗》杂志上关于公社的文章相呼应,当地人认为"人民公社"是一个好名字。1958年8月1日,七里营大合作社在行政文件中首次采用"七里营人民公社"的名称。8月6日,毛泽东视察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看来'人民公社'是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兵、学、商,以及管理生产、生活和权力。"他还将"人民公社"的特点总结为"一曰大(规模大),二曰公(公有制)。"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出现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热潮。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为2.6万多个人民公社,有1.2亿户——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99%以上——参加了公社。中国采用了军事化的组织和劳动与生活的集体化。许多旨在增加农业生产的灌溉和机械化项目是在大跃进(1958-1962)期间进行的。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进行了调整以处理极端剩余提取、结果夸大、高产虚荣、饥饿和灾害的问题。1961年,实施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建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责任制。三级是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以队为基础。公社成员参加集体生产工作,并根据他们获得的工分获得报酬。成员还可以耕种一小块土地用于自给农业,并经营少量家庭副业。人民公社的数量很快从约2.4万个增加到7.4万个,因为公社的规模缩小了,并且允许农民对家庭消费拥有相对合理的自主权。后来,在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间,人民公社成为主要的农村政治组织,估计农村有7.4万至9.2万个人民公社。
1963年8月,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遭受了百年一遇的洪水。依靠集体的力量重建家园,完成了中央政府下达的12万公斤粮食征购任务:平均每户1500公斤,村民人均口粮200公斤。同年,农民从生产队的基本核算单位过渡到生产大队。这意味着一个村庄升级到更高级别的生产单位。1964年,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
1966年,共产党领导层发生变动。毛泽东发出"五七指示",呼吁"全国各行各业要成为'一所大学校''向世界学习'","学习政治、军事和文化,并从事农业和副业生产"。"大学校"可以解释为人民公社的隐喻。毛泽东高度赞扬大寨群众动员和自力更生的经验,大寨村党支部书记陈永贵在1969年至1977年晋升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75年至1980年担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
农业学大寨运动持续了近16年。推广机械化农业以增加粮食产量。1957年至1980年间,机械化耕作的土地总面积增加了15倍以上,占总耕地的42%。1957年,全国有544个农用小水电站;1957年至1980年间,数量增加到79775个,增长了140多倍。1962年至1980年间,粮食产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4.3%。这高于1953-1957年准集体化时期的3.58%增长和1981-2001年分散经营制度下的1.86%增长。
二十多年来,分三波(1968-1969、1970-1973、1974-1976)派遣了四千万知识青年到农村,部分是为了解决城市就业不足的问题。与数百万当地农民一起,被派往人民公社的城市青年为农业生产、机械化和村庄工业化贡献了他们的劳动力。
然而,随着1978年的改革,中央政府逐渐肯定了农村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家庭承包责任制。该制度意味着村委会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拥有所有权。同时,农户拥有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198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乡政府与公社分开的通知》,到1985年,从5.6万个人民公社中建立了9.2万多个乡镇,从54万多个生产大队中建立了82万多个村委会,从而实际上废除了人民公社作为一种政治制度。这意味着在农村,乡镇政府的建立起到了行政作用,同时,村民集体作为农户的基层自治组织,并拥有土地财产的所有权。换句话说,实行政社合一、民兵一体化制度的人民公社被解散了。
政府的集体主义回归
人民公社制度在中国农村正式存续二十五年,实际全国推行约十七年。这种融入国家行政结构的独特农民政治经济组织形式,在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的四十年间已基本消亡。
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后,中国快速推进城镇化与出口导向型工业化。与此同时,农村土地政策也发生变革。自1983年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全国拥有15亿亩家庭承包耕地,涉及近2亿农户。首轮土地承包期为1983-1997年,二轮承包自1997年起延续至2027年。根据2017年中共十九大精神,二轮承包期满后将再延长三十年,至2058年结束。
在家庭承包制框架下,虽然宪法规定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但其对集体资产的动员能力已被削弱。土地权属在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中存在复杂性与张力。1993年中共中央与国务院明确"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要求不得因人口变动调整承包地。但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并报乡镇及县政府批准后,村集体可进行局部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杨才指出,禁止土地调整导致无地人口持续增加——包括1995年后新增人口、离婚妇女、外嫁女等群体。其研究发现部分村庄新增无地农民占比已近总人口四分之一。
土地流转领域亦存在矛盾隐患。1988年全国人大修宪确立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原则。2016年国务院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可买卖,农户可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合作等形式流转经营权。全国土地流转速度急剧加快。据《中国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5.76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36.73%;参与流转农户约7680万户,占比34.8%。
面对农村人口外流、土地矛盾乃至社区解体等问题,近二十年来中央通过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计划持续投入基础设施改造资金。近年来政策导向重新强调集体经济重要性。
由于地方实践往往比政策设计更复杂,我们发现仍存在多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与社会化经营模式。甚至存在家庭承包制之外的集体化生产典型案例——这些村庄由集体而非农户承担土地生产责任,更近似早期人民公社模式,这也成为下文重点探讨的对象。
值得关注的是当代政策如何重新强调集体生产。过去十年间,"集体经济"频繁现身官方文件。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2022年2月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成果》披露,全国约96万个乡镇、村、组三级组织在农业农村部登记注册并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集体成员总数达9亿人,集体资产总额7.7万亿元,集体土地等资源总量65.5亿亩(约合10亿英亩)。
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重申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可动摇,明确集体资产非可交易私有物,依法确立基于土地集体所有的农村经济组织法律地位,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破坏"。
需要指出的是,"集体"的具体内涵因实际语境存在差异,不同农村经济组织的实际运作模式仍需大量实证研究。但政府近十年来的集体化政策取向表明,其正着力应对1979年改革以来土地资源私有化、市场化、货币化引发的社会分化及乡村解体风险。
中国三个集体主义乡村社区
下文将考察中国不同地区的三个乡村社区。我们通过实地走访,试图了解社区居民与基层干部的生活实践与思想观念。这三个社区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周家庄与雅口分别自称为"人民公社"与"公社",战旗村则采用"村集体"称谓,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延续着集体主义传统。在保留土地集体所有的同时,它们实施经济计划与公社化管理,并为全体成员提供社会福利保障。
位于河北省晋州市的周家庄乡(周氏宗族聚居地),距北京南向三小时车程。作为全国唯一实行乡级核算管理制度的乡镇,虽名义上称为合作社,但被誉为"中国最后的人民公社"。自1954年成立合作社以来,周家庄始终坚持土地集体耕种而非分包到户,采用工分制与年终分红管理。公社下辖10个生产大队,约3000户共1.2万人。
广东省中山市的雅口(崖口)村公社地处珠三角南翼,距澳门、香港仅一小时车程,坐拥京珠高速、广珠城际轻轨、深中通道等交通网络。该村虽未直接使用"人民公社"名称,但坚持以"公社"自称。1978年以来,全村土地未分包到户,仍由生产队按工分制集体耕作。现有8个村民小组和13个生产队,约850户3500人。
四川省成都市的战旗村位于西南地区生态富集带,作为野生熊猫栖息地且土壤肥沃,素有"天府之国"美誉。所在地拥有2000多年历史至今仍在运作的都江堰水利工程(世界文化遗产)。战旗村耕地面积5430亩,辖16个村民小组约4500人。2000年起,该村逐步取消家庭承包制,转向土地资源集体统筹的社区建设模式。2018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视察该村乡村振兴工作时称赞"战旗飘飘,名副其实"。此后战旗村作为捍卫集体经济的典范被广泛推广。
这三个社区通过艰难探索维持着集体治理模式。它们面临的挑战包括:对公共资源与土地资产的集体管控、劳动力调配、粮食剩余生产以及社会性收益分配等。但凭借集体资源动员优势,它们有效制定了发展战略,应对粮食主权、环境污染、贫困、失业与社会公平等问题。这些社区复兴了集体传统与实践,认识到必须通过构建地方自足体系、本地网络与基层治理来实现集体生存与福利保障。
下文将具体分析它们如何通过以下路径争取粮食主权:以农业为核心重组劳动力、转向生态农业;如何淘汰污染产业,通过土地租金、生态旅游与教育项目获取公共收入;以及如何改善住房、道路建设、本地就业与医疗保险等民生领域。
社区层面的粮食主权实践
2025年3月初,我们走访了广东雅口村公社。这片位于高度发达的珠三角地区的土地拥有独特景观——1700亩稻田与2万亩鱼塘被高速公路与高楼大厦环绕。时值春播季节,拖拉机正在翻耕土地,稻苗吐露新芽。机械化劳作中,农民们仍在田间协同作业。上午11时许,我们与一群刚完成田间除草修边工作的老年妇女交谈。她们一边清洗锄具一边告诉我们:这里仍实行工分制,每日工作时间为早8点至11点、下午1点至4点,农忙时每日可挣80个工分。
工分价值取决于生产队年终收益,目前每工分约值12元。这些妇女年轻时曾在餐馆或工厂工作,如今仍可自主选择务农。公社保障所有选择务农者的就业。一位年过六旬的妇女笑道:"农民没有退休一说!"随后骑着电动摩托车驶向乡间小路回家。
为何雅口村坚持公社制度?老支书卢汉满(村民称"满叔")的回答斩钉截铁:"我是共产党员。"这位曾担任37年村支书(2011年73岁退休)的"赤脚书记"始终坚持保护粮食生产,2002年更争取到4万亩滩涂垦造农田。他认为集体化农业能保护弱势群体并保障地方粮食安全。
1979年推行家庭承包制时,在满叔带领下村民达成共识:不分田到户。根本原因在于现实压力——1980年代初至2006年农业税废止前,每个劳动力每年需缴纳600多公斤粮食及肉蛋油等实物税。而雅口村因毗邻港澳,大量青年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多为老弱妇孺。若分田到户,缺乏壮劳力的家庭将难以完税。通过集体生产与工分制,雅口不仅解决了税收难题,更保持了粮食自给。至今村民仍自豪地自称"雅口公社"。
该村实行"一村两制":青壮年可进城务工,留守者参与集体农业生产。村委会将务农者编为13个生产队,集体种植水稻并按工分分配。2010年数据显示:水稻种植净收入251万元,土地租赁总收入1500万元,而务农劳动力分配总额达600万元,人均年收入1.7万元。
雅口村尤为重视环境保护,坚决拒绝高污染产业。1970年代中期曾发展机械工业,1979-1981年引进10家外资工厂开展来料加工,雇佣2000多名工人。但外资企业占用本地土地、劳动力与能源进行生产出口,财富大多外流,而工业废物却严重污染土地与地下水,导致本地物种减少、草木枯萎。1980年代中期起,雅口主动放弃工业发展,逐步转向生态转型,以生态稻田与健康农产品开发生态旅游项目。
周家庄的人民公社制度能保留至今,老书记雷金河(抗日时期的老党员)起到关键作用。1980年改革推行时,他坚持认为公社制度更具优越性。1980年11月30日,周家庄公社10个生产队举行公投,3055户中多数选择不分割土地与集体资产。
周家庄公社博物馆藏有一份文件:第一生产队274户联名按下红手印拒绝分田到户。这份文件从未像安徽小岗村"大包干"手印契约那样被主流媒体宣传。为保持低调,1984年周家庄公社更名为"合作社",但实质仍保留人民公社制度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体系。
未分割的耕地由10个生产队集体耕种。每年各队评估社员对口粮(小麦、谷子等)的需求量,预留足够土地满足社员需求,其余土地用于水果蔬菜种植、小麦制种、林木培育或奶牛养殖等项目。
自2011年起我们十余次走访周家庄。农业始终是这个实质公社的核心关切。当前正转向绿色农业与有机肥使用,并注册"周家庄人民公社"品牌,销售面粉、小米、奶粉、粉条等农产品。2024年全国农产品价格暴跌时,周家庄凭借"丰年积累、歉年补贴"原则稳定了社员收入。其对农业的优先保障成为维持自给自足与地方粮食主权的基石。
相比之下,四川战旗村1978年曾实行家庭承包制。1990年代中期5家集体企业相继倒闭。1994年尝试股份化改制机械砖厂、豆瓣厂、酒厂、面粉厂与复合肥厂,成立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股份合作社,但效果不佳。村纪委委员杨明学指出:"缺乏所有权激励导致管理层积极性不足,公私利益不分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市场竞争加剧下企业效益下滑。"
2003年,村党支部副书记高德敏带队考察华西村、南街村、刘庄村等新时代集体经济先进村,发现村集体经济实力并非来自土地细分经营,而是源于土地资源统一整合运营。
考察归来后,干部们逐户动员村民每人捐出约200平方米土地给集体,由集体代缴全部农业税。高德敏向村民解释:规模化种植有利于提高农业产出,减轻村民劳动负担,更易获得内外资投资。
此后集体经营土地持续扩大:2003年集中100亩,2006年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获500亩耕地,近年更开展村际农业合作。目前战旗村户籍人口4400余人,专设2000亩粮田。2025年春节,村委会向每位村民发放福利礼包:"一袋5公斤大米、两包面条、900毫升食用油、一包饺子、两盒酱料"。战旗人强调:稻米优先,自产粮食令他们倍感自豪。
2024年12月我们采访高德敏时,他虽未面临直接的饥饿或气候危机,却深怀粮食安全忧患:
"战旗村实行粮食储备,用自己的粮食端牢饭碗。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人首先要生存——可以不用手机、不住楼房,但不能不吃饭。即使中国实现城镇化,农村必须保留。乡村社会的主要作用就是解决粮食问题。"
目前战旗村联合邻村建设万亩现代粮食生产园(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设立的经济特区),发展高标准农田,覆盖育苗、种植、烘干、仓储等农业全产业链,并通过电商增值、生态旅游与研学活动提升价值。近期建成日烘干90吨、仓储600吨的粮仓,服务战旗及周边村庄。高德敏表示:"我只想让大家树立粮食危机意识。我带头为粮仓捐了第一笔1000元,相当于200多公斤大米。"
2012年起战旗村还着力解决工业污染问题,主动关停搬迁5家污染企业:复合肥厂(迁)、砖厂(关)、砂石厂(迁)、预制件厂(关)、铸造厂(迁),为生态农业与乡村旅游转型铺平道路。
土地收益与公共福利
上述三个乡村社区均以土地经济为基础,通过多元化土地利用获取收益。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与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农业仍是核心产业,但因其收益有限,社区需通过其他土地经营方式支撑社会福利支出。它们通过建设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商业综合体或培训中心,以及土地租赁甚至出让等方式拓宽收入来源。
雅口村与战旗村曾尝试重工业但因污染放弃,周家庄则曾成功运营阀门厂多年。2011年后因周边小镇小厂竞争被迫关停工厂,转而探索新模式:将旧厂区改造为现代工业园区租赁给企业;建设物流仓储设施;将部分土地租赁给香港农业公司种植蔬菜;另辟土地发展果园生态旅游。
公社的农田随后被重新分配给各生产队。为应对人口增长并保护耕地,2015年周家庄规划建设高层住宅区,社员可购买单元房,底层商业空间由公社统一出租。以"中国最后的人民公社"为品牌的生态旅游与红色教育培训项目带来可观收入。
早在1982年,周家庄就开始统一规划免费宅基地,每户可获200平方米宅基地建设二层独院住宅。公社持续投入基础设施改造:电网升级、街巷硬化、路灯更换、饮用水管更新、厕所改造、天然气入户。10个生产队均获河北省"美丽乡村"认证。
公社为全体成员提供人均500元生活补贴、100元电费补贴、免费自来水安装与医疗保险。2024年社会福利支出超4500万元,医疗保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00元,近600万元医疗费用由公社全额承担。
除国家农村社会养老金外,公社为60岁以上无子女老人发放月津贴,承担其生活费、医疗护理及丧葬费用;为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生活保障;工伤致残者每年补贴3000元。公社还建有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教育体系,乡镇设卫生所、各生产队有诊所,并主导婚丧仪式从简,避免攀比浪费。
如果说周家庄通过出租土地经营物流、农业、工业和商业来获取地租,那么战旗村的情况也大同小异。自21世纪初以来,该村开始推进集体所有权与资产管理权分离:通过清算当地企业的资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收回了全部集体产权。例如在2003至2005年间,村里对豆腐厂、砖厂、复合肥厂、面粉厂和啤酒厂进行了改革,向五家企业主及员工支付了420万元人民币,相当于持有20%的股份。通过这种方式,村集体重获完全所有权。
2011年,战旗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集中全部耕地,重新核发土地权益证书,评估集体经济资产并与人口匹配分配股份。他们将这些资产与总人数进行比较,并向每位会员分配股份。土地清算分三类定价:农用地2150元/亩、建设用地4.6万元/亩(参照国有征地价)、未利用地2150元/亩。注册成都集凤投资管理公司处理集体资产,设立收益分配机制:50%用于公共积累与再生产,30%用于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20%用于村民分红。
战旗村如何评估其采用土地经济的经验?领导层普遍认为,“集体公共资产最好采用基于租赁的方式”,因为这样可以澄清投资者、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并强调经营者是“牧牛人”。在他们目前的安排中,村集体是唯一的土地所有者,并使用土地租金来确保公共生计。
2007年战旗村利用208亩集体建设用地,获成都小城投资公司9800万元投资,土地总收益1.3亿元。偿还1.15亿元贷款本息后,剩余1500万元投入社区建设与基础设施。
近年来,这个村庄通过发展生态旅游和教育项目收获颇丰。当地建成了18种乡村手工艺体验区(酿酒、榨油、豆瓣制作、棉鞋等)、天府农博馆、500米全省各地特色小吃美食街、天府战旗酒店及可容纳2000人的乡村振兴培训学院。
2015年,战旗村开发了一个“具有成员认定方法的集体经济组织”,认定1704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以每亩5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13447亩未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四川迈高旅游公司(使用权有效期为40年)。该村因此获得了706万元人民币的收入。
2024年战旗村集体资产达1.1968亿元,集体经济收入730万元。拥有11家餐饮单位、11家住宿单位、8家生产企业,总产值约3亿元,提供就业1200余人,纳税300余万元。组织党政培训收入超150万元,中小学生手工艺研学课程600余班次接待3万余人,收入40余万元。
位于珠三角开发区的雅口村面临土地出让压力。2002年完成滩涂垦造后,为避免资产被少数村干部控制追求短期收益,满叔推动股份制改革——让每位村民都能参与集体资产决策。这比政府推动村民持股政策还要早。基于此,村委会将2万亩垦地纳入股份基金会,每位成员分配5.5亩股份,成立雅口村民土地股份基金会统一管理收租并发放年度分红。即便是不参与集体经营的村民,只要经营自家生意也能获得股份。
2006年实施第二轮股份制改革。2008年92%股东投票同意以5万元/亩价格一次性出让11700亩土地给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获5.4亿元收益用于全村社保与医保,村民人均获现金14.2万元。但数年后同一地块挂牌价飙升至50万元/亩,村民意识到农地转建设用地的市场溢价。2022年某5600亩土地以36万元/亩出让提案因未获三分之二股东同意而搁浅,村民股东权利得到有效行使。
集体主义的挑战与嬗变
中国数千年来延续着小农经济与乡村治理传统。王朝更替往往源于土地兼并、苛捐杂税或外敌入侵引发的农民起义,而新王朝的稳定通常依赖于土地再分配与赋税减免政策。新中国成立后的首要举措即是土地改革,随后通过合作化运动推动互助生产与集体化经营,以应对灌溉、机械化等现代农业需求。
1958年大跃进期间,首次推行的人民公社遭遇农民抵制而被迫调整。文革期间以行政力量重新强化的人民公社制度,在保障基本生存需求(粮食、医疗、教育)的同时,将农业剩余价值提取用于国家工业化建设。
原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1991年)中指出:国家必须实现工业化,必须积累农业剩余用于工业投资,这需要一些人做出牺牲。中央政府经过反复讨论,决定农民必须做出这些牺牲和贡献。
农业集体化以国家大规模榨取农业剩余作为原始工业积累的基础。正如温铁军教授分析认为,与西方通过殖民掠夺和全球转嫁成本的发展路径不同(在15至20世纪初通过海外殖民掠夺发展,二战后又通过全球体系转嫁经济升级成本),中国通过两种内向型积累实现工业化:一是通过高度集体化组织提取全国劳动力剩余价值,利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获取农业剩余;二是将大规模劳动力投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资源被资本化以弥补资本短缺。这种全民动员体系在维护主权完整的前提下完成了工业化原始积累的“危险性惊人的跨越”,但这种非典型发展模式带来的巨大的制度成本却最终不得不由全体国民共同(且往往不均等地)承担。
关于集体化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国家工业化,已有许多研究。研究表明,1953-1986年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剪刀差为工业现代化奠定基础。严瑞珍计算显示1955-1978年间工农产品剪刀差扩大44.9%;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研究指出1954-1978年国家通过不等价交换获取农业投入5100亿元——而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仅9600亿元。孔祥智测算,农民六十年间各种贡献约13.7万亿元。
人民公社制度在组织生产与提升效率方面成效显著,但自上而下的集体主义并非总是受到社员欢迎,这也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化。这解释了为何解散人民公社的家庭承包制受到欢迎并被宣称为符合民意。
1978年改革后,分散农户成为生产主体,部分农村集体保留服务管理职能。村庄集体保留土地所有权与调整权、租金收益权,农户则获得承包经营权与生产自主权。
人民公社制度的消亡意味着政府从农业领域及农村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中撤出。这些成本如今由农户自行承担。在随后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信用合作社、供销社等各类官方农村机构逐渐式微。中国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政策与出口导向型工业化同步推进,使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在国际分工中,作为半边缘国家,中国以劳动力与自然资源牺牲向核心国家输送部分剩余价值。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意味着农村获得更多自主权,但也使其更易受新自由主义时代市场波动冲击。沿海地区向跨国制造产业开放后,乡镇企业也在冲击下萎缩。这一切叠加农村人才流失与资本外流,使得农村社会面临解体风险。
近年来面对欧美制裁,中国政府推动内需增长与乡村振兴战略。振兴乡村意味着重组分散农户、激活农村集体,这一切以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为背景,这一举措旨在促进地方治理和民主参与——全国60万个村庄每三年直选村主任。
回望历史,亿万农民先经历革命后三十年的集体化阶段,又经历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原子化与个体化过程。政策转变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因具体情况而异,本文研究的三个社区亦不例外,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的历史和轨迹。它们能长期坚持集体经营的关键在于:拥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无私奉献且受人尊敬的基层领袖(如雅口满叔、周家庄雷金河、战旗村高德敏)。同样重要的是要指出,在所有这三种情况下,违背市场化和自由化的原则,都需要地方社区付出额外的努力,才能坚持走自己选择的道路。只有通过村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广泛谈判,就集体及其成员的最大利益达成一致,才能解决许多内部矛盾和冲突。
满叔的忧虑具有代表性:"内外势力都企图掠夺我们几十年积累的土地资源和财富,守护社区变得困难重重且充满风险"。为应对这些风险,三个社区探索出自给自足与集体生存之路,特别关注市场逻辑下的弱势群体(他们若身处更加碎片化的体系中将遭受重创),警惕贫富分化问题,通过土地资源集体所有与管理抵御内外部的掠夺。
最终我们认识到,集体或公社的存续不能仅靠经济利诱维系。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具有破坏性,必须培育基于社会人际关系的纽带。当多数成员能看清个人贡献与公共福祉(最终回馈个人)的关联;当他们在集体劳动中获得主动性、满足感与自豪感;当他们认识到为后代营造友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长远责任时,公社才能真正焕发希望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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