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贵“三农”专著《现代农业宏观思路探索》连载(11)
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之一:
发展推广特色家庭农场
第五章
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
明确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的五个农场:特色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土地托管农场、村组集体农场、企业股份农场。
展望世界百年,没有一个国家靠小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根基,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那种“不改变小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观点,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在不改变“大包干”制度的情况下,政府主导建立健全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推行土地流转发展多种方式的农业规模经营。种养加专业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特色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土地托管农场、村组集体农场、企业股份农场等多种方式的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在全国遍地开花,发展现代农业如火如荼,实现农业现代化前景灿烂辉煌。
但是,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较少,农业规模经营面积较少,农业相当部分还是农户小生产经营的国情。与发展现代农业很不适应,与实现农业现代化很不适应。
建议决策层编制《2022 年至 2049 年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规划》:把政府扶持发展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把政府扶持发展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列入省区市县乡政府的职能范畴。
建议政府在引导发展推广种养加专业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特色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土地托管农场、村组集体农场、企业股份农场等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的同时,重点发展推广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体的“五个农场”:特色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土地托管农场、村组集体农场、企业股份农场。
“五个农场”是现代(新型)农业规模经营的主要生产方式,“五个农场”是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体,“五个农场”的经营团队还是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的骨干实体,“五个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希望所在。
发展推广特色家庭农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推行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生产经营,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遍及全国花香果繁。家庭农场已经发展到五六十万个,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一个庞大的规模生产经营实体,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一个重要的规模生产经营方式,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一个重要的实体支撑,对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各省市自治区对家庭农场的界定条件不尽一致,申请家庭农场大都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经营规模要达到一定标准。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要达到在 100 亩、200 亩以上,果园面积要达到 30 亩以上,设施农业面积要达到 20 亩以上,茶园面积要达到 50 亩以上;牛存栏要达到 100 头以上,猪存栏要达到 300 头以上,羊存栏要达到 200 只以上,鸡存栏要达到 1万羽以上。
二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可以有短期雇工。
三是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 60% 以上,年总收入在 10 万元以上。
四是农场主是农民身份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
这些政府扶持的家庭农场条件有的是必须的,是符合国情农情和实情的,有的是不切实际的,有的是画蛇添足的,有的是弊多于利的。
“农场主是农民身份,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
这个条件将那些有意愿、有资金的城镇居民身份和城镇户籍的人排除在家庭农场之外;将众多有意愿、有技术的农业学校毕业生和农业技术人员排除在家庭农场之外;将那些有意愿、有资金、有人脉资源的退休离职干部职工排除在家庭农场之外;将那些有资金、有技术、有意愿在内地创办家庭农场的港澳台胞排除在家庭农场之外;将那些有资金、有技术、有出口市场渠道、有意愿在内地创办家庭农场的华侨和外国友人排除在家庭农场之外,对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无一好处!
那些有意愿、有资金的城镇居民身份和城镇户籍的人;哪些有意愿、有技术的农业学校毕业生和农业技术人员;那些有意愿、有资金、有人脉资源的退休离职干部职工到农场创办家庭农场;那些有资金、有技术、有意愿在内地创办家庭农场的港澳台胞;那些有资金、有技术、有出口市场渠道、有意愿在内地创办家庭农场的华侨和外国友人;是发展现代
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欢迎鼓励扶持这些人到农村兴办家庭特色农场,有利于解决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资金问题,有利于解决决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技术问题,有利于解决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人才问题,有利于解决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内外市场销路问题,有利于学习国外境外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经验问题。对发展
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无害!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大部分青年壮年劳力进城务工,大部分有资金有技术有门路的人举家迁居城镇经商办企业,不少农村成为老弱病残妇少留守的“空心村”。缺少人才,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最大问题 。
建议有关政府修改申报家庭农场有关条件。引导鼓励扶持那些有意愿、有资金、有技术的城镇居民、城镇户籍的企业家、大专院校毕业生、退休离职干部职工等群体到农村兴办家庭特色农场创业;引导鼓励那些有资金、有技术、有意愿的港澳台胞到内地创办特色家庭农场,引导鼓励那些有资金、有技术、有出口市场渠道、有意愿的华侨和外国友人在国内创办特色家庭农场。给发展特色家庭农场带来资金、技术、人才、经验和市场,拓展农民就业领域,促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
“家庭农场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可以有短期雇工。”
这个条件不符合农村实情。家庭农场不可以有定期雇工、不可以有长期雇工吗?我国农村家庭人口 4 人较为普遍,五六个人家庭少见,家庭至少一人带孩子做家务,实际劳动力仅有一两个两三个。家庭农场将定期雇工长期雇工排除在家庭农场之外,明显脱离了我国农村的实际。对维持家庭农场正常生产经营、对安置扩大农民就业、对发展现代农业
实现农业现代化无一好处!
建议有关政府修改申报家庭农场有关条件。引导鼓励特色家庭农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自主招聘使用各种人才,扩大短期雇工、定期雇工和长期雇工。满足特色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人才需求,拓展农民就近就业渠道,促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
“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 60% 以上,年总收入在 10 万元以上。”
粮食、食用油以外的菜果瓜肉奶蛋等农产品价格季节性周期性涨跌幅度较大,有时甚至相差一倍以上,硬性规定家庭农场“年总收入在 10万元以上”显得不合乎实际。
建议有关政府修改申报家庭农场有关条件。引导鼓励特色家庭农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但不能过高要求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和产值。
“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 100 亩以上,果园面积 30 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 20 亩以上,茶园面积 50 亩以上;牛存栏 100 头以上,猪存栏 300 头以上,羊存栏 200 只以上,鸡存栏 1 万羽以上。”
这些家庭农场规模生产经营标准明显过高。粮食耕种面积在 100 亩以上,每年投资需要 10 万元;设施蔬菜面积 20 亩以上,一次性投资 30万元;牛存栏 100 头以上,一次性投资上百万元;猪存栏 300 头以上,一次性投资 200 万元;鸡存栏 1 万羽以上,一次性投资上百万元。
这些家庭农场规模生产经营标准明显过大过高,让有意愿投资经营家庭农场的个人和企业因为资金不足望而生畏打消创办家庭农场念头。
建议有关政府修改申报家庭农场有关条件。建议调整家庭农场规模生产经营标准: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 50 亩以上,果园面积应在 20 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应在 10 亩以上,茶园面积应在 30亩以上;牛存栏应在 50 头以上,猪存栏应在 100 头以上,羊存栏应在100 只以上,鸡鸭存栏应在 5000 羽以上。
建议政府调整特色家庭农场产品条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产品条件,都应该是名优特独新产品,都应该是食品安全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市场销路不好或食品安全不合格产品的家庭农场,即使生产经营规模再大产值再高,也不应在政府扶持的特色家庭农场之列。
建议政府增加特色家庭农场环保条件:特色家庭农场不但应该达到规模条件和产品条件,还应该达到环保条件。
从事种植业的特色家庭农场,应该搞好农作物秸秆枝叶蔓的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防止焚烧遗弃秸秆枝叶蔓造成空气污染和环境污染;搞好塑料薄膜、地膜等生产资料的回收,防止焚烧遗弃造成空气污染、环境污染和土地污染。
从事肉奶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应该处理粪便等环保设施齐全,防止家禽牲畜粪便造成空气污染和环境污染。
从事水产养殖的特色家庭农场,应该处理废水等环保设施齐全,防止废水造成环境污染和水源污染。
建议发展推广特色家庭农场,因为特色家庭农场生产的产品是名牌产品、优质产品、特色产品、独家产品和创新产品。名优特独新产品市场广阔效益高发展前景好!这是生产低端产品、一般产品的传统家庭农场望尘莫及的。
建议政府调整特色家庭农场规模标准的目的,是鼓励引导城乡有意愿投资经营特色家庭农场的个人和企业兴办特色家庭农场,规范特色家庭农场的高产优质环保生产,促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
特色家庭农场,是种养加专业户的升级版。是特色家庭农场主投资生产经营的农场,或是特色家庭农场主投资主导,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生产经营的农场。
家庭农场主投资生产经营的特色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投资生产经营,盈利亏损家庭农场主“一人担”“连桌顶”。
特色家庭农场主主导,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是新时代出现的新兴特色家庭农场,实现了家庭农场主导权与生产经营权的分立。家庭农场主同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签订合同,委托现代(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实体承担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
特色家庭农场主主导,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生产经营的特色家庭农场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特色家庭农场主主导并提供生产经营资金 , 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生产经营的方式。特色家庭农场主提供生产经营资金,委托监督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生产经营农场,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农产品或销售农产品的现金;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接受委托接受监督承担农场生产经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生产经营农场的费用或折价农产品。
这种形式的特色家庭农场,解决了部分家庭农场主缺少生产经营人才难题,促进了特色家庭农场的发展。
第二种是特色家庭农场主主导,不提供生产经营资金,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投资生产经营的方式。特色家庭农场主不提供生产经营资金,委托监督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投资生产经营农场,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上交的农产品或销售农产品的现金;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接受委托接受监督投资生产经营农场,按照合同约定获取上交农场主后剩余的农产品或现金。
这种形式的特色家庭农场,解决了部分家庭农场主缺少生产经营资金和缺少生产经营人才两大难题,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特色家庭农场主主导,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实体生产经营的特色家庭农场,实现了家庭农场主导权与生产经营权的分立,解决了部分家庭农场主缺少生产经营资金不足和生产经营人才匮乏难题。从而吸引众多有意愿、有人脉的城乡居民兴办特色家庭农场,促进特色家庭农场的发展。
特色家庭农场主主导、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生产经营的特色家庭农场,实现了家庭农场主导权与生产经营权的分立,给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开拓了一个新的服务领域。让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实体有了更为广阔的展示才华的用武之地,促进了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的发展。
另外,将耕种面积在 50 亩以上的粮农、将果园面积 20 亩以上的果农、设施蔬菜面积 10 亩以上的菜农、茶园面积 30 亩以上的茶农等生产名优特独新产品的种植户列入政府扶持发展的特色家庭农场,将会促进众多种植专业户向特色家庭农场发展,尤其会促进丘陵、坡地、山区的农业规模生产经营的发展。
建议政府政治上给荣誉,政策上给扶持,经济给实惠,项目上给优先,发展推广特色家庭农场。让众多种养专业户和普通家庭农场发展升级为特色家庭农场,发挥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大主体的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2021 年6月初稿
2025年2月定稿
作者张宝贵简介
张宝贵,陕西省西安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社区文化发展促进会顾问、长安区政协原秘书长。运用毛主席哲学思想干新闻搞“三农”研究40年,100多次获得中国新闻奖等全国、省市新闻奖、社科奖,200项宣传研究建言成果写入中央文件。
曾被聘为西北大学新闻系兼职讲师、陕西师大新闻传媒学院兼职教授、陕西农村网青年记者导师。新闻专著《田园报春花——张宝贵获奖新闻作品选》,多篇稿件入选大学教材;理论专著《领导与新闻谋略》(张宝贵 李正善著)被陕西出版集团推荐参评“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宣部优秀理论读物,得到中宣部景俊海副部长的肯定赞扬;“三农”专著《现代农业宏观思路探索》被农业农村部农业经济研究中心金文成主任赞誉为“您在《现代农业宏观思路探索》中的建言,非常系统、深入、中肯,为我们国家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政策支持体系提供了很好的探索和思考。”
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报》、《新闻出版报》等国内20多家媒体和日本放送电视网百余次报道。被誉为“新闻奇才”、“三农专家”、“研究领导新闻学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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