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隔代抚育中的"不过问"逻辑导致家庭教育主体无法扮演相应的角色,农村交往中的"不得罪"逻辑带来了社会主体在小孩成长教育中的缺位,而学校官僚行政中的"不出事"逻辑则使得学校在一定程度上退出对学生的成长教育。三者角色的缺位共同构成当前农村校园欺凌现象发生和增多的结构性因素。
一、农村校园欺凌的特殊性与普遍性
农村校园欺凌应该受到关注,因为农村校园有其独特性:农村是乡土熟人社会,教师和学生一般为本乡本土人;农村校园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属于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在外打工,祖辈成为他们的主要看护人;农村学校在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上相对比较落后,教师除教学任务外,还要负责农村家务和农务;农村校园是开放式的,欺凌现象既可以发生在广阔而隐蔽的校外,校外辍学人员亦可进入校园实施欺凌;农村学生有自己的村落、宗亲成员,欺凌者和被欺凌者都可以将同村同族的学生乃至成年人引入欺凌事件中;等等。这些因素都影响农村校园欺凌较城市校园欺凌在形式、频度、强度上都会有差别。从调查来看,农村校园欺凌的发生率正快速增长,很多欺凌者与校外青少年混混勾连在一起,使校园欺凌带有团伙化特征。二、家庭教育中"不过问"的隔代抚育逻辑
家庭是中小学生的"初级群体",具有社会化、情感及社会控制的功能。社会控制的功能即为教化的功能,是指家庭为其成员提供基本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但是,在广大中西部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有一部分孩子随父母进入城市,但更多的孩子还是继续留在农村,跟随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由"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组成的留守家庭,是形式和功能都残缺的家庭,它使家庭成员间缺少经常性的面对面的交往,也使得代际的情感联系难以维系,更重要的是留守家庭在社会控制的功能上无能为力,因而难以在中小学生的成长中扮演教化角色。留守家庭社会控制和教化功能的缺失,主要表现为在隔代抚育中,祖代对孙辈成长教育的"不过问"逻辑,从而导致家庭教育主体缺位。家庭教育主体缺位则是农村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第一位的因素。"不过问"逻辑,是指祖代(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作为隔代抚育的主体扮演的是"慈祖"的形象,在孙辈成长过程中对孙辈的任何行为都放任自流,不做是非对错等规范性的要求和如何行为等原则性、操作性的指导;相反,对于孙辈对自己提出的任何事项和要求都不问缘由地予以满足;祖代与孙辈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话语交流和情感沟通。祖代只注重满足孙辈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需求,而不注重情感、道德、规范、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尤其是对孙辈在成长中表现出来的"问题"与"过错",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过问"乃至回避的态度,从而使得孙辈的言行过失在家庭中得不到及时矫正,并可能在祖代的"纵容"下不断放大。祖代对孙辈的"不过问"逻辑主要表现为"溺爱"和"不闻不问"两个方面。溺爱就是祖代对孙辈百依百顺,什么都依着孙辈,满足孙辈的生理需求,孙辈要什么就给什么、买什么(吃的、喝的、玩的、穿的等),对孙辈的要求从来不会拒绝。祖辈生怕孙辈吃得不好、穿得不好、玩得不好,还生怕孙辈受了委屈、吃了苦、遭了罪,尤其是生怕孙辈吃的、玩的、用的比其他小孩差。祖代会在各个方面极力创造条件给予孙辈以满足,在各方面予以无微不至的关爱。当然,更舍不得打骂,即便是温和的教育也生怕孙辈受到伤害。"惯着""顺着""依着""宠着"和"捧着"是祖代照顾孙辈最主要的行为策略。
案例6-1刘显贵老人和他的孙女也属于隔代养育,由于老人对孙女的性格和习惯养成不重视,也没有向孙女好好讲道理,使得在家里情况那么困难的情况下,孙女还是不懂事。在父亲患上大脑胶质恶性肿瘤,爷爷患上肺气肿,家里没钱给他们看病,且母亲又与父亲离婚并出走的情况下,孙女还找老人要手机,"老人机"还不要,一定要智能的。老人最终还是依着孙女花了1100元去给她买手机。
溺爱首先是祖代因血缘联系而对情感的自然流露,是对孙辈表达祖代"爱"的一种方式,因为孙辈是自己的孙子孙女,所以什么都想给予他们最好的。祖代的溺爱还有两重考虑。一重考虑是"讨好"孙辈。受访的祖代认为,孙辈五六岁以后就已经有了记忆,而且小孩的记忆是选择性的,你对他(她)一千次好,只要有一次骂了他、训了他,或者有一次没有满足他的要求、忤逆了他的个性,他就会记住,认为你对他不好,会把这个仇记一辈子。所以要对他好就要一直对他好,这样,"他就会记得小时候爷爷奶奶对自己好,长大以后就会有孝心,会来看你、来关心你,你病了会给你端茶倒水"。因此,为了自己以后不被记恨、有孙辈孝顺,就得现在宠着孙辈。尤其在当下农村孝道衰弱的大环境下,孙辈能够隔代记住自己的"好"、孝顺自己是农村大多数老人最后的愿望。案例6-2 67岁的香花老太太对笔者说,她现在都记得自己小时候奶奶对自己很凶,动不动就又打又骂,所以直到现在都对奶奶印象不好。等到自己有孙子的时候,香花老太太就记住了这个教训,她照顾孙子时就不打、不骂孙子,孙子要什么都给他买。她儿子媳妇外出打工前交代过她不能给孙子买零食吃,但是只要孙子想要吃什么,她就会去买什么,而把儿子媳妇的交代当作耳边风。香花老太太对此解释说,我要是不给他(孙子)买东西,他长大了就会恨我得要死,而不是恨他爸妈,我为什么要去讨他的恨呢。
另一重考虑是"做给儿子、媳妇看"。在各种行为上溺爱孙辈,祖代的苦心还在于要将自己对孙辈的态度展示给自己的儿子、媳妇看。儿子、媳妇将小孩交给老人看管,小孩在老人那里过得如何(有没有吃好、喝好、穿好、受到关爱等);老人有没有辱骂、虐待小孩:老人有没有亲自送小孩上学(安全与否);老人有没有关心小孩的学习(买学习用品);老人有没有看护好小孩不被人家欺负;老人有没有偏心(同时看护多个子女的小孩);等等。这些都是在外务工的年轻夫妇十分关切和第一时间想要知道的。老人对小孩的态度,是儿子、媳妇(尤其是媳妇)今后如何对待老人的重要考量指标。为此,老人希望给儿子、媳妇留下一个好印象,至少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亏待了他们的小孩。儿子、媳妇虽然知道老人对小孩溺爱不好,这样不仅会惯坏小孩,还使小孩难以完成正常的社会化(会养成许多小毛病),但是老人溺爱和宠爱小孩,至少说明老人对自己的小孩好、没有偏心。所以他们会坦然地接受老人对小孩的溺爱,不会因此埋怨老人,更不会对老人产生怨恨情绪。同时也会记得老人的"好",在以后赡养、照顾老人时就不会找各种理由来"搪塞"。相反,如若老人对小孩过于严格、苛刻,什么(吃、穿、住、行、玩、医等)都舍不得给小孩买,甚至有时会打骂、教训小孩,年轻夫妇尤其是媳妇就会认为老人对小孩不好,进而会认为是看不起自己,由此产生对老人的不好印象,甚至记恨老人。特别是在老人同时看护多个子女的小孩时,子代会比较老人是否偏心,一旦觉得自己的小孩在老人那里没有受到平等的待遇,就会对老人怀恨在心,返乡后会找老人出气。
"不闻不问"亦是如此,是指无论孙辈提出什么要求老人都无条件地满足,对孙辈的任何言行一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做价值判断,不予以纠正,而是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因为老人知道,只要指出孙辈言行上的是非对错,或是对其进行严加管教、责备和训斥,都会违背孙辈的意志,招来孙辈的反感,从而与其发生冲突。为此,孙辈不仅会记老人的仇,上了初中的孙辈还可能与老人对着干、出手殴打老人。重要的是,孙辈还会添油加醋地向自己父母告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外务工的年轻夫妇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小孩是不会撒谎的,从而置老人于不利地位,简直百口莫辩。所以,老人看管孙辈一般不敢打、不敢骂、不敢说狠话,说话重点、大声点都怕传到儿子、媳妇那里去就变了样。为了不给孙辈告状的由头、不给儿子和媳妇留下无端指责的"把柄",老人最好的态度就是对孙辈的言行装聋作哑。
案例6-3 醉次长到十五六岁时,跟父母待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半载。他出生不久父母就南下打工了,一直是奶奶和外婆带大,即一段时间在奶奶家,一段时间在外婆家。2014年底的时候,16岁的醉次背着菜刀追赶他外婆,嘴里还喊着"杀掉她老娘再杀掉她女儿"。之所以嚷着要先杀掉自己的外婆,再杀掉自己的母亲,是因为他外婆将他在农村做的各种丑事、坏事都打电话告知了他远在广州的母亲,让他隔空挨了一顿臭骂。就因为这事,他要报复自己的外婆,把外婆追得东躲西藏,最后逃到别人家的楼顶上才躲过了砍杀。从这以后他外婆更"老实"了,好坏都不再说醉次的事情了。
案例6-4 60多岁的国婶和老伴在家带着一对孙子女和一个外孙女,孙子8岁,孙女和外孙女都6岁。三个小孩的吃喝拉撒玩和读书都由他们老两口负担,女儿有时候会寄些钱过来,儿子、媳妇则从来没有表示过。老两口尽量一碗水端平,吃穿玩的都是一式三份。有次上街买了蛋糕回来,也平均给小孩分配了,但是孙子吃得比较快,吃完后就找另外两人要,由此发生了孙子与外孙女的打架。国婶说了孙子不该抢妹妹的蛋糕。小孩为争食打架本来很正常,但是后来孙子跟母亲通电话时却有鼻子有眼地说爷爷奶奶只给某某(外孙女)买蛋糕,不给他和妹妹买蛋糕,还打了自己。等孩子的父母回家后,就找茬向国婶撒气,说国婶只顾女儿家的,不顾孙子、孙女。国婶一肚子的委屈说不出来。
祖代在孙辈的抚育上扮演的是"慈祖"的形象,他们照顾孙辈的最佳策略是溺爱和对他们的言行不加管束,这便是隔代抚育中的"不过问"逻辑。从调查来看,"不过问"逻辑的深层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祖代自身知识结构欠缺,他们对现代教育的知识体系和方式方法无所认知,知识结构和知识体系陈旧老化,跟不上时代要求,不仅在子代那里通不过而无法施教,甚至难以在孙辈面前获得教育的权威。有这么一个典型案例,读小学的孙子跟奶奶一起生活,一次他让奶奶闭上眼睛,他报数学题让奶奶计算,结果奶奶不能马上答上来,孙子就说:"你都不如我,你不能当我的老师。"自然奶奶说的任何话在孙子那里就不起作用,管教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也是最深层的方面,是农村家庭代际权力结构的变化,家庭权力的天平由父代向子代倾斜,老年人在家里不再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威望。为了使自己的老年生活过得顺畅,不受子代的"气",他们在带孙辈时就必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去得罪孙辈,反而要讨好孙辈,把对孙辈的"好"做给儿子、媳妇看。隔代抚育的"不过问"逻辑加深了留守儿童的"问题化"。首先,在学习方面,由于缺乏父母的监督,留守儿童自觉性相对较差,上课、作业不认真,逃学和辍学的情况较多,有不少人早早地就跟人"打遛""混社会"。其次,在品行规范方面,由于他们正处于身心迅速成长时期,缺乏对事物正确与否的判断能力,而父母又长期不在身边,他们得不到父母及时的亲情、照顾和教育,缺乏正确的引导、适时的监督和矫正,很容易受不良信息和行为的负面影响。最后,在心理上,留守儿童因为常年缺少家庭的亲情关怀,心理上很容易出现问题,如孤僻、对父母充满怨恨、被遗弃感、盲目反抗或逆反心理等。作为抚育主体的祖代在"不过问"逻辑的指引下,即便被告知、了解和知晓了这些问题,甚至深知这些问题的严峻性,他们也无法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以阻止或矫正事态的发展,那么这些问题就会逐渐"长大",成为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问题,甚至成为社会问题。
案例6-5 曾翠是00后,父母在外打工,跟爷爷奶奶一起住,五年级后在学校寄宿,每周五回家,周日去学校。13岁上初中以后便产生了厌学的情绪,经常逃课跟辍学的高年级男生混在一起,还跟这些人回校殴打、勒索同学。上初二之后经常连续几个星期不去上课,老师只好打电话让她的父母去找。父母从打工地点回来找到曾翠后,她在家待了几天又跑了,不知去向。这样折腾一两年之后,父母也失去了耐心,就不管她了,她也就从初中自动退学,彻底成为到处"混"的人。2016年下半年了。曾翠的父母甚至不知自己的女儿是跟谁怀的孕。
正是在此背景下,步入小学初中的留守儿童很容易成为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而在欺凌者中,留守儿童的占比竟然高达80%,这确实与家庭教育主体的缺位有较大的关系。一方面,祖代对留守儿童的价值规范包括是非对错、黑白善恶等缺少正面教导和行为指引;另一方面,祖代放任留守儿童暴戾、骄纵、蛮横、霸道、偏执、嫉妒、自私等性格的生长,而不加以规训;再一方面,当留守儿童出现行为过错时,祖代不能及时更正,亦不能与学校取得良性互动、共同解决问题,更不会主动去了解孙辈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状况;等等。
案例6-6 案例6-3中提到的醉次是典型的留守儿童校园欺凌者,从小调皮捣蛋,在村里经常以大欺小和欺负女孩。读初一的时候就长得又高又壮了,经常跟四五个已辍学的高年级学长混在一起,在学校敲诈勒索、收保护费、偷自行车贩卖、调戏女生等。学校里的学生和老师都对他恨得咬牙切齿,却没有任何办法。只要是他看不顺眼的同学,他就动手打,打到自己舒服为止。有一次将一个不愿意给他保护费的同学打伤,使后者住院缝了十多针。还有一次他将前座女生的头发给点燃了。每次犯事之后学校要找家长,他就把外婆找过去(奶奶已经70多岁走不动了),到学校后外婆也很无奈,跟校长、班主任说,这么大的孩子我也管不住了。后来学校也就不再找他的家长了。正如案例6-3所说,外婆将醉次的丑事打电话告知他父母后,醉次就背刀追砍。外婆索性也就不再管醉次了。醉次初一没读完就辍学了,他对笔者说,不想在学校里浪费青春。
三、村庄教育中"不得罪"的社会交往逻辑
社会作为教育主体在中小学生的成长过程中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既可以是抽象的"社会风气"的熏陶浸染,也可以是多元社会主体直接的规训教化。在农村,社会教育主体就是村庄。农村中小学生仍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生活在村庄里,接受村庄的教化和熏陶。村庄是农村小孩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它作为一个整体对本村庄的中小学生的道德品行、文明礼仪、规矩规范等的形成起到关键作用。相对而言,当村庄风气和正面教育得当时,生活于其中的中小学生就整体表现得较为懂礼貌、有品行;当村庄的风气不正、教育不得当时,其中小学生就整体表现得较为飞扬跋扈、品行不端、不讲秩序和规范等。在村庄教育中的"不得罪"逻辑是后者的主要表现,它使得农村中小学教育中的社会主体缺位。而社会主体缺位则是支撑农村校园欺凌现象不断增长乃至极端化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大概在2000年以前,村庄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功能和伦理共同体,村民之间既相互比较、相互竞争,又在生产、生活和交往上相互帮助、相互提携,同时人们还共同遵守和践行着村庄的基本道德伦理和规矩规范。正是基于村庄公共规则基础之上的村民交往,才使得村庄成为伦理性共同体和农民的心灵归属。在村庄里,村民之间是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一方面,当村庄风气不好的时候,个体村民会受到其他村庄人的鄙视,也会被认为缺少道德品行,不被他人信任;另一方面,个体农民的品行也会影响到其他人对村庄整体和其他村民的评价。也就是说,在村庄里,没有超越村庄和其他村民的个体,也没有不与个体发生关系的其他村民;个体的事情就是村庄的事情,任何村民的事情概与其他村民息息相关。所以,在中小学生教育中,某个小孩出现了道德品行问题,如辱骂老人、殴打同学等,并不仅是这个小孩家长、家庭的个体问题,也是村庄和其他村民的问题,那么其他村民为了村庄和自身的荣耀与声誉就会出面教育这个小孩和他的家长。而这个家庭也不能把自己小孩的问题视为与村庄、其他村民无关(不需要他人管闲事),而是要正面接受村民的指责和教育。在这里,村庄的公共规则发挥了作用,村庄舆论得到了正面的引导,每个人和家庭的言行都会得到村庄的拷问和评头论足,错的就要敦促纠正,对的就会得到赞扬。那些在村庄里敢于"黑着脸说直话"、勇于指出村庄的不正之风、善于评理论事等不怕得罪人的人,会成为村庄有权威、说话有分量的人物。而那些敢于冒犯村庄规范且不予更正的人,会遭到村庄集体的排斥,没有人(敢或愿意)跟他们交往,从而导致他们的"社区性死亡"。因此,在这个时候,村庄在中小学生教育中发挥的是正面作用,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相对会较好一些。
案例6-7 笔者曾在湘南水村调查到这么一个案例,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水村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一向游手好闲,经常因在外偷东西而进派出所,为村里人所不齿。某夜竟然偷了本村一户人家的耕牛。被查出来后,觉得没脸在村庄中生活便喝药自杀了。这是典型的冒犯了村庄规范后导致的"社区性死亡"。当时村里人并没有对他的自杀感到惋惜,而是认为他不自杀还有什么路可以走。
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农村逐渐生发出一种"不得罪"的行为逻辑,就是在村庄的社会交往中,村民放弃对交往对象的言行进行村庄伦理和规范的考究,采取"中立"和去道德化的态度与之交往,目的在于不得罪对方并从双方交往中获得收益。针对本村庄中小学生的言行亦是如此,人们采取"不得罪人"的策略,对他们违反村庄公共伦理和规则的言行视之不见、充耳不闻,既不愿意站出来当面评头论足、指出错误,也不再在背后戳人家脊梁骨,形成村庄舆论。因为只要你站出来说真话、讲道理,人家事主就会认为你在"造谣"、说人家的坏话或管人家的闲事,从而对你有意见,把你"打入另册",这样你也就把事主给得罪了。在过去做得罪人的事情是会得到村庄的普遍同情和支持的,现在无端去做得罪人不讨好的事,则会被村庄其他人认为是"傻子",是吃了饭没事干管闲事的人,得不到村庄舆论的支持。所以,为了不得罪人、不当"傻子",遇到违反村庄公共规则和伦理的人和事,最佳的策略就是保持"缄默"。
在关于中小学生不当言行上,村庄的"不得罪"逻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他人小孩的不当言行不再认为与自己有关,这是一种心理上的改变。过去主要是村庄内的中小学生在外打架、斗殴、吃喝嫖赌等,村庄内部每个人都会觉得脸上无光,尤其是其他村庄的人在跟自己谈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就会觉得整个村庄的脸都被丢尽了。村庄中与犯事的小孩血缘越近的人(如同一五服、家族、房头等),越会感到羞愧与耻辱,认定自己也有一份责任在里面,觉得是自己和村庄没有教育好的结果。因此越会有教育和规训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从而不会怕得罪人。相反,如果村庄里出了一个有出息的年轻人,全村庄、全家族都会觉得很荣耀,所谓"鱼大塘里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份功劳在里面。但是现在人们不再将他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了,不再把村庄的"丑"当作自己的"丑"了。人家小孩的好坏都与自己无关。这样就使得人们不再觉得自己"有责任"把这个事情给扭转过来,以纠正犯事小孩的不当言行。这种对村庄和村庄其他人的"责任感"的丧失,亦即对村庄事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的产生,是村民不得罪逻辑产生的心理基础,即"人家的事情我何必要去操闲心呢"。
案例6-8 陈归朝读小学五六年级时就长得人高马大,经常欺负其他同学,包括用力拧同学的皮肉、敲打同学的头、拉扯前座女同学的头发、强行借同学的钱不还、围殴不听他话的同学等。他在六年级时喜欢上了学校一个成绩好、长得漂亮的"校花",经常写信骚扰、当面威胁,使得该女生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而不得不转学。前两年,因犯盗窃国家电网罪被判重刑。说到此人的问题,他叔叔、族人都不认为陈归朝走到这一步与自己有任何关系,只认为与他父母没有教育培养好有关。陈归朝的叔叔说,"他是他,我是我,他的事情我没有责任,我管不着人家的事,只要我自己不偷不抢就行了"。在他们的观念中,自己的事与别人的事已分得非常清楚。
其次是不去说人家的事。既然内心觉得对他人、对村庄没有了"责任",也就不再扮演得罪人的角色,也就不会去指出犯事学生及其家庭的错误、不再敦促其回归正轨,从而使得村庄内部难以产生正面的舆论和强有力的道德感。同时,对事主家庭来说,自己家出的事情是自己的家丑,与其他人没有关系,应尽量捂住家丑不外扬.更不希望被人家"说三道四",使自己的脸无处可搁。对待那些敢于说事、指出错误的人,事主认为是故意搬弄是非、"出风头""管闲事",因而会怀恨在心,甚至会伺机打击报复。这样,既然当面指出错误、背地里戳脊梁骨得不到村庄公共舆论的支持,事主家庭又不希望你说出来,那么这种得罪人不讨好的事情也就不再有人做了。"为什么要去得罪人呢""得罪了人又得不到好处",成了村民对待不良言行的第一反应,"三缄其口"则是他们的行为表现。据笔者调查,现在农民在一起聊天都不谈村里的、身边的事情,而是讨论与村里没关系的国际国内大事;在一起打麻将基本上不说话,专心致志的程度令人惊讶。原因就在于只要一说村里的家长里短、是非曲直、臧否人物等就会带来矛盾和纠纷,让自己处于被动。与其如此不如不说,免去了不少麻烦。
案例6-9 笔者在某乡镇中学调查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十几岁的男中学生,不仅跟学校外边人员一起吸毒、嫖娼,还经常带人到学校欺负、勾引、性侵女中学生。此人的行为传遍了他所在的村庄,但谁都不知道他的父母是否知道。一次村庄几个妇女谈起此人的事情,另一个妇女赶紧制止说,"不要到外边去说,人家听到了会骂"。这里的"人家"就是指该中学生的父母。"会骂"说的就是该父母听到人家说自己儿子的坏话后会给予报复。为了不被骂不被记恨,只有不去说、不去传。
再次是村民不再断绝与犯事而不纠正错误家庭的社会交往。断绝来往,致使其"社区性死亡"是对一个农民家庭最大的惩戒。但是现在无论小孩犯了多大错误、家长多么护短或者不闻不问等,即便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村庄的声誉,村民也不会对这样的家庭给予排斥、给脸色看,不与之交往,当着面或背地里说坏话,使之在村庄里成为"臭人""过街老鼠"。相反,村民会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继续与之进行正常往来,包括交谈、娱乐、互助、人情往来等。这样做的结果是,事主家庭的生活、生产和社会交往没有因小孩犯事而发生任何改变,他们因此感受不到任何来自村庄的压力,进而认识不到小孩和自己不当或错误言行的严重性,也意识不到要改正的紧迫性,也就不会去改正。案例6-10 还是醉次的案例。醉次的奶奶是个很护短的人,她只希望人家说自己家孙子好,不乐意人家说孙子的"坏话",即便人家好意给她提醒、提意见,她也不高兴,甚至会数落人家,更见不得人家直接批评、教育自己的孙子。甚至自己的亲家提到这个外孙背刀追赶自己的事,醉次的奶奶仍然护着孙子,说是亲家的不是,意思是亲家不该去告孙子的状。村里其他人都怕这个老太太反咬自己一口,也就不再说她孙子的事。但是村里人并没有因此不与老太太交往,而是尽量小心不触碰她的底线,维持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越是如此,老太太就越护短。
农村之所以会出现"不得罪"的社会交往逻辑,与以下两个方面的变化有关系。一是农村家庭的核心化和原子化程度加剧,农民的"自己人"认同圈从过去的宗族、房头和大家庭转变为核心家庭,宗族血缘观念淡化,核心家庭越来越成为农民唯一的认同与行动单位。为此,农民更加在乎自己核心家庭的事情,而不关心与之无关的事情,不愿意为了他人的事情而做得罪人的事。二是随着村庄的日益开放、人口流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村庄共同体快速瓦解,村庄里具有公共性的规则和伦理不再为人们所遵守,而违反这些规则的人也得不到相应的惩戒。村庄里站出来说公道话、讲道理、"出风头""管闲事"的人越来越少。这意味着,村民之间的交往不再具有公共性,而是越来越私人化。私人化交往的目的不在于强化村庄的伦理规范、是非对错和政治正确,也不具有道德感和正义性,而是构建和增进私人感情,强调不制造私人矛盾、不伤和气等。
农民"不得罪"逻辑的直接后果是导致农村小孩的社会教育主体缺位,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不当言行得不到村庄的制约与规训,使他们在村庄一环的社会化中无法得到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规则秩序的熏陶与引领。同时,村庄对小孩的家庭也不再构成压力,使之对小孩给予符合村庄要求的规训,小孩在村庄的成长教育越来越成为家庭的私事,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父母、隔代抚养的祖代)因此更容易也更可能疏于对小孩的正当管束和教化。进而,在农村校园欺凌事件中,村庄这个角色完全隐匿了起来,村民对本村庄小孩的欺凌行为无动于衷,表现为冷眼旁观,甚至是持看笑话的心态。这在另一个意义上是对农村校园欺凌行为的姑息与纵容。
四、学校教育中"不出事"的官僚主义逻辑
学校作为"次级群体",是学生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教育主体,也是他们形成规则意识、道德品性、人格结构、思维方式等最重要的场所。同时,学校还是学生心目中裁断是非对错、善恶美丑等最权威的机构,相较于父母和家人,他们更愿意接受学校和老师的说法。对学生来说,学校除是接受教育和社会化的场所外,它还具有重要的规训和惩戒的功能。对于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伦理规范的学生,学校有责任和义务通过教育和惩戒措施予以矫正,将学生带入正途。在农村,传统的惩戒措施包括、体罚罚、款以及开除等,用现代教育的眼光来审视,这些措施确实具有不正当性。但现在问题是,当这些惩戒措施被抛弃的同时,农村中小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对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伦理规范的学生,包括严重的、经常性的校园欺凌者,已不敢给予惩戒和规训,甚至有时正常的管教行为也无法进行。在农村学校的学生管理中,普遍盛行着"不出事"的官僚主义逻辑。农村校园欺凌现象的增多与该管理逻辑的流行关系密切。所谓"不出事"的官僚主义逻辑,说的是在农村中小学管理中,学校管理层面对学生的调皮捣蛋、欺凌同学、违法乱纪等言行,为了不使这些学生把事态闹大或出更大的问题而被上级政府或管理部门知晓,不敢给予他们正常的管束和惩戒,而是采取和稀泥和息事宁人的办法,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农村学校"不出事"逻辑的出现,与当前整个基层治理中高压维稳有关系,安全和信访问题上"一票否决"给基层教育管理者和学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与学校更多地注重学生智育和应试教育(合格率、升学率等),而忽视学生的德育和规则教育也有关系。农村学校管理的"不出事"逻辑是典型的消极、不作为的行政逻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校管理层没有责任担当;二是一线教师担不了责任。就第一个而言,学校管理层为了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维稳工作,保证学校不出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故,从而不被上级政府问责,在出现学生校园欺凌、打架斗殴、违反校纪校规等事件后,不是勇于承担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而是怕事态进一步发展到难以收拾的程度,或者出现更严重的事故,进而被上级问责,所以对相关事件和学生采取消极对待及"花钱买平安"的方式给予处理,或者是将责任推给班主任和普通老师,从而使事件得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使相关责任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理。"怕出事"的背后就是"怕担责任"。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管理层推卸责任的做法一般如下。一是对一般性的校园欺凌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没看见、不知道,最多口头制止;而对比较大、比较严重的欺凌事件则采取"拖延""捂盖子"的策略,只要被欺凌者不再找到学校,或者闹得不是很激烈,就搁置不处理。二是对那些找到学校要"说法"的被欺凌者家长,则采取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的方式冷处理,使事态尽早平息。三是尽量不采取切实措施处理那些校园欺凌者,因为一旦处理,一方面是害怕这些学生做出更出格的事情来,比如联络社会上的灰黑势力对学校领导和老师进行打击报复,或者是对被欺凌者更加严厉的欺凌。笔者调查的几所学校近年来都发生过本校学生集结校外势力对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实施肢体报复,口头威胁的则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唯恐欺凌者负气自杀或者威胁跳楼。欺凌者一般性格刚烈,极有可能在被处分后做出极端的行为,同时他们也敢于和惯于用自杀作为威胁,迫使学校和老师步步退却。无论哪一方面都会使事态扩大,使学校在维稳上"出事",而出现学生的"人命案"是学校最大的安全事故。四是在学校建围墙和增设门卫,防止学生与社会上混混等势力串联进入学校欺凌滋事。但农村学校没有足够的经费请年轻保安当门卫,为了节省开支,多数是返聘退休老师当门卫,而退休老师因年老体弱或不愿多事而难以抵挡混混进校。
案例6-11 杨慧雨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由爷爷奶奶带大。她是个非常蛮横的校园欺凌者,虽身材瘦小,个头不高,但性格暴戾,从小村里的小孩就不愿意跟她一起玩。在中心小学读书的时候就经常欺负其他女同学,还把男同学打得头破血流。小学毕业后转到县八中读初中,一进去便跟人搞起了团伙,不仅带人回到中心小学来打人、勒索,在八中作为"大姐大"也让其他同学闻风丧胆,成为学校和老师心中的"鬼见愁"。她既在班主任面前威胁过跳楼、拿刀割腕,也跟校长叫板,虽然有多次严重的欺凌行为,但是学校毫无办法,没有给予任何处分。直到2016年下学期,杨慧雨纠集一伙人将班上一个同学殴打至几乎致命、住了几个月的院,她自己也被拘留,在全县舆论影响很大,学校方才下决心将她开除。
就第二个而言,学校管理层级没有责任担当,就希望将管理责任下移至教师层级,让一线教师来承担管理责任。也就是说,学校管理层级为了不出事、出了事也不担责任,就把更多的责任压到教师层级,希望通过加强一线班主任和授课老师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来杜绝相关事件的发生,同时又不承担他们在管理中出现问题的责任。学校管理层在学生面前"做好人"、扮"红脸",让一线老师"做坏人"、扮"黑脸"。但是农村一线教师更没有能力承担学生管理的责任,原因如下。一是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都相对较低,被污名化的问题十分严重,不仅农民认为"没有本事的人才留在农村当老师",而且连学生都瞧不起老师。农村教师在学生和家长面前树立不了权威。一位年轻的初中老师在访谈中介绍说学生经常跟她开玩笑,"老师,你一个月工资2000块钱不到,我现在出去打工也不止你这点儿工资,你这么负责干嘛?管好自己就行了"。农村老师从教师职业中获得不了尊严和成就感,职业精神弱化,师生之间感情淡薄,不愿意花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在与学生的沟通上。二是农村老一辈教师正在逐步退出讲台,他们不想在退休之前出问题而导致"晚节不保",因而不会对学生过于严厉,对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也往往视而不见。而新进的年轻老师则﹣方面没有多少管理学生的经验,另一方面女老师比较多(占85%-90%),难以对调皮捣蛋的学生进行管教,尤其是无法对付跋扈惯了的校园欺凌者。笔者调查了解到,在农村中小学教师中,女老师是受到学生威胁和恐吓最多的群体,甚至有的女老师遭遇过初中男生的性骚扰。三是农村老师尤其是年轻老师还要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小孩,有的老师甚至要耕作农事,他们在课后没有时间和精力可以放在学生的管理上。据农村校长反映,年轻老师(女老师居多)经常一下课就不见踪影,多数是回家带小孩了,即便学校规定不到下班时间不得离开办公室,也很少有人做得到。有不少年轻女老师在上课时间把小孩带到办公室,让其他没上课的老师看护。而"家访"在农村则基本上不存在。四是为了使班上学生不出现恶性的打架斗殴、扰乱学校秩序的事件,许多班主任采取与班上高大威猛的欺凌者、拉帮结派的头头、与外边混混有关系的学生搞好关系的策略,千方百计地讨好他们,让他们不要在学校惹是生非,甚至让最厉害的欺凌者去管其他同学。讨好学生的办法包括给学生买早餐、给学生提供叫醒服务,或者把他们叫到教师食堂一起吃饭、让他们担任班干部,等等,教师们形容这一现象是"老师忍辱负重,学生有恃无恐"。五是一旦在学生管理中出现事故比如学生出走或受伤,需要承担责任,农村教师也承担不起,于是干脆不管。笔者调查到,某学校班主任在教育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时,因当场被欺凌者辱骂便一怒之下扇了欺凌者一个耳光,导致欺凌者脑震荡而赔偿了数万元医药等费用,学校没有给他承担一分钱。此事给该校老师的教训是"明哲保身才不会出事"。六是老师作为个体无法抵挡学生对自己的报复,包括言语、精神与肢体的报复。调查中,有的老师反映自己被学生威胁之后,整天担惊受怕,神经过度紧张,生怕在哪个山沟里、树林里、河道边、田埂上就突然被揍、被砍、被推下河了。
案例6-12 小魏是初二的学生,跟爷爷奶奶住一起,父母在县城做水果生意,父母除每个月打电话关心他的成绩以外,其余概不询问。他从六年级开始就跟一些初中生混在一起,经常在学校附近的村落里偷鸡摸狗,读初中以后就成了学校里最大"帮派"的头儿,在学校里经常打群架、欺负老实巴交和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2016年下学期,读初二的小魏在上课时间溜进集体宿舍企图盗走同学柜子里的300元现金,被检查宿舍卫生的老师逮了个正着。小魏不仅不认错,还威胁该老师如果敢说出去,就会在老师晚上回村子的路上把他干掉。该老师情急之中扇了小魏一个耳光,后来学校为了保护老师而没有给予小魏任何处分。但该老师仍然很长一段时间晚自习后不敢一个人回家。
农村学校管理中"不出事"的官僚主义逻辑虽然在一时给人"没有出事"的假象和幻象,保住了学校领导的"官帽子"和学校的"优秀""先进"称号,却遮蔽了深层的问题和矛盾,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越怕出事,就越会出事。学校做好人,班主任和普通老师就不好做人,学校怕出乱子、当甩手掌柜,班主任和老师就不会真去管理。学校管理层"怕惹麻烦""怕出事"的做法,无论哪种方式都不严肃、都丧失了原则和基本底线,既无法给予被欺凌者基本的正义和法理支持,更无法震慑欺凌者和潜在的欺凌者,甚至助长了学生欺凌者的嚣张气焰,使他们认为即便欺凌了同学也不会受到学校的处罚。受访的校园欺凌者称,能够欺负到人家才是有本事的表现。校园欺凌者从过去在学校被边缘化、被人家看不起的负面角色,转变为校园"高大全"的主流形象。学校老师和学生用"横着走路"来形容校园欺凌者的飞扬跋扈。学校和老师越是怕出事,欺凌者就会越以"出事"为威胁,使得学校更加畏首畏尾不敢管事,欺凌者就越可能制造事端,形成恶性循环。也就是说,学校在校园欺凌中不敢碰硬钉子、处理问题不讲原则,就更会增加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也就增加了学校"出事"的概率。二是"不出事"的官僚主义逻辑降低了学校和老师的权威,学生遇到问题不找老师,而是自己解决。学生逐渐认为学校领导和老师是无能和无用的,自己出了问题去找他们解决是一种无能、懦弱的表现,自己能够摆平自己的问题才是能耐。学生自己解决问题的途径不外乎以下几个:辍学或转学,在农村因被欺凌而辍学的较多;把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以不受其他同学的欺凌,或者欺凌比自己更弱的同学,这个只有少数案例;比较多的是加入某个"帮派"群体,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而受到保护,代价是学习成绩变差、自己变坏、成为欺凌者,同时也使校园欺凌现象增多;还有的被欺凌者在屡受欺凌之后,不是报告老师,而是找本村同族人,尤其是在外混的年轻人进校园摆平事情,更使校园充满了暴力、血腥和学生的不安全感。三是"不出事"的官僚主义逻辑使得农村学校教育失去了惩戒的功能。惩戒是针对学生不当言行进行批评教育的惩罚性措施,是学校全面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但是,在稳定安全压倒一切的压力下,绝大部分农村学校迫于无奈,不敢轻易处分一个学生,惩戒成为农村中小学的"敏感词"和不敢逾越的"高压线",甚至"谈罚色变"。学校也似乎从农村学生成长教育中退出。
五、小结
上文从农教育主体结构的视角,主要论述了在家庭、村庄和学校三个主体缺位的背景下,农村校园欺凌现象发生和增多的根源。家庭隔代抚育中的"不过问"逻辑导致家庭教育主体无法扮演相应的角色,村庄交往中的"不得罪"逻辑带来了社会主体在小孩成长教育中的缺位,而学校官僚行政中的"不出事"逻辑则使得学校在一定程度上退出对学生的成长教育。三者角色的缺位不仅无法实现各自的教育功能,而且使得它们无法相互作用形成有机的整体结构,最终导致农村中小学生成长教育的主体结构缺失,主要表现为家庭与学校勾连的中断、村庄对小孩及其家庭监管的缺位,以及学校对农村社会的脱嵌,它们共同构成当前农村校园欺凌现象发生和增多的结构性因素。家庭、村庄和学校三个主体不仅各自在校园欺凌事件中表现得软弱无力和无以应对,而且三者之间两两关系的非良性发展,更给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留足了空间。对农村留守儿童隔代抚育的问题之一是祖代从自身晚年生活出发,对孙辈的社会成长不闻不问,更不会主动跟学校和老师联系,询问孙辈在学校的相关情况,即便知晓了相关情况也不会主动联系学校共同解决问题。而在"不出事"官僚主义逻辑的支配下,只要学生在学校不犯大事、不出大问题,学校和老师就不会主动沟通家长,不会去了解学生家庭和学生在家庭里的情况。从而使得家校之间的双向互动不畅,双方都不能综合起来考虑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一旦学生成为欺凌者或被欺凌者,也就会被认定为学生个人的性格和本性问题,进而认为是不可救药和不可教化的。在村庄里,村民不再把其他家庭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也不再认为自己家庭的事情与其他人有关,甚至反感他人说自家的事、指出自家的过错,从而使得村民与村庄、其他村民隔绝起来,互不隶属、互无责任。村民因而不再关心他人的闲事,对其他家庭小孩出现的成长问题包括校园欺凌,也不再会去教育、督促和监管。个体家庭缺少了村庄这样一双整天盯着的眼睛、这样一只叮咬的牛虻,在小孩的成长教育上就会更加有惰性。本来在农村,学校与村庄是相互嵌入、相互支持的,村庄需要学校给自己培养有知识、有德行的子弟,学校则需要村庄输送良好的学习苗子,需要村庄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也需要村庄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等。但在村庄"不得罪"逻辑、学校"不出事"逻辑的支配下,学校与村庄出现了脱嵌现象,村庄不再关心学校的事务,学校在管理上也将村庄撇开,不再考虑村庄的因素。其结果是,在校园欺凌现象中,学校缺少了村庄的约束因素,只能只身承担;相反,村庄里的混混、宗亲等势力在没有村庄制约的情况下,会成为校园欺凌的主要制造者。
选自 杨华著 《县中:中国县域教育田野透视》 2024年7月当代中国出版社、重庆出版社联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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