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在当下新一轮重建基层的浪潮中,基层的问题被层层揭开,村干部腐败尤其醒目。外界一般认为,村官是小官,查办惩处很容易,却不知村干部常常藏于反腐的死角,反而难以查办。
贺雪峰教授在分析一个街道纪委书记的办案经历后发现:一方面,街道一级办案条件十分有限,无法像县级以上纪检部门那样使用多种手段,因此陷入“不查办,村民会认为街道包庇村干部;查办又缺少办案手段”的两难境地;另一方面,村干部之间、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存在利益之争,一些关于村干部问题举报或上访,也可能是村庄内部斗争的延伸,弄不好,街道也会被卷入村斗之中,反而更难治理。因此,乡镇一级对待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的访诉,常用的对策不是办案,而是抹平,即要求被村民举报的村干部向纪委说明情况,从而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一观察反映了乡村基层治理和基层反腐工作的复杂性,值得深思。
本文原载《人民法治》2018年04期,转自“秉轩法苑”,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位参考。
乡镇治理中的办案与抹平
L县M街道纪委书记张平提到,他刚从县纪委下到街道当纪委书记时,查处过一名村干部的事情,令他终生难忘。原来查处村干部其实也不容易。
张书记刚到街道当纪委书记,就有A村村民来反映村财务问题,村民怀疑村支书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表现是村财务一百多万元现金在账上进进出出,很可疑。张书记派人查账,总账是平衡的,只查出宅基地的收费没有进账,被举报后,宅基地收费很快进了总账。此外,村总账比较乱,钱进钱出,用到哪里去了,从哪里进钱的,缺少明细,明显有收入没有入账,也有支出没有入账,说明有小金库。因此,张书记决定从村文书身上突破。
因为之前在县纪委办过“双规”大案,张书记对查处村干部是相当有信心的。他将村文书叫到县里宾馆控制起来,试图通过软硬兼施让村文书交待问题。没有想到,问了一天一夜,村文书一句话没有讲,只是沉默。之前以为村干部没有见过世面,心理素质差,一吓唬就全都讲出来了,没有想到他心理素质很好,尤其是整个晚上似乎精力充沛,毫无被击倒的迹象,后来张书记才了解到,文书在企业是上夜班的。
因为街道一级纪委没有“双规”的权限,只能谈话,村文书沉默,张书记就毫无办法。为了防止文书告张书记非法拘禁,张书记事先对支书讲:“叫你来肯定是有问题的,你要是认为自己没有问题就留在这里讲清楚,若有问题你就走”。文书既不走,也不说话。持续一天一夜之后,张书记担心万一出事不好办,只好送村文书到他家门口。
张书记的第一仗打败了。他判断村里财务肯定有问题,只是不知道问题在哪里。
送回村文书后,村民认为街道包庇村干部,持续上访。张书记只能再调查。三个月后查到一个线索,就是一个企业租村里土地盖了厂房,企业效益不错,却没有租金入账。张书记将企业老板叫来问支付租金没有,老板说付了租金。拿来收据一看,问题来了,因为收据上的公章是撤镇改街道之前的旧公章,10万元收据就是假发票了。再叫来村文书,拿出假发票,村文书一下子崩溃了。他说他做账时发现钱越来越多,自己也搞不清楚从哪里来的,有多少。他将钱藏在地板上了。
因为涉案金额比较大,而小金库只能算违纪而不能算违法,在缺乏手段的情况下,张书记必须办实一件证据,才能将案子送到县公安局经侦队,张书记因此重点追问企业老板上缴10万元租金下落。他说其中5万元分给了村民,还有5万元借给亲戚做生意了。张书记很快将村文书借钱给亲戚做生意办实,文书签字画押了,将案子交给了县经侦大队,以五万元挪用判了村文书的缓刑。期间,村书记因为担心被抓以及其他负债问题跑掉了。街道重新配备了村两委班子,村民满意,也不再上访了。
张书记说,街道一级办案,时间、手段、力量都有限,不可能象县级以上纪委有“双规”的手段。因此,在村民上访时,即使发现了村干部贪污挪用的线索,一般也不敢随便办案,而要慎之又慎。一方面,面对村民上访反映情况,街道纪委不可能不闻不问;另一方面,除非已经找到了完整贪污挪用证据,街道纪委是无法将案子送到县经侦大队,从而就没有力量与手段来彻查案子的。不查办,村民认为街道包庇村干部,查办又缺少办案手段。搞不好将人控制起来查不下去只能放人,反而让村民怀疑是包庇村干部。因此,查处村干部并非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无论如何,这个案子张书记还是办成功了,村文书被判了缓刑。也是在刚到街道当纪委书记时,张书记还查办了坊前村的村支书,只是查办不成功。当时有村民举报村支书冒领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3万元,徐书记找村支书谈话,村支书很强势,不仅不承认,而且认为是街道故意为难他。实际上,举报村支书的是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是两派,村支书控制了村支委,村主任控制了村委会,两派斗争十分激烈。村委会主任试图抓住村支书冒领3万元将支书告倒。村支书听到村主任告他的风声,找到支委,与支委一起造了一个用冒领款作为村招待费的会议记录,这样村支书冒领就不是贪污而只是违纪,退回去了,最多只能给他一个党内警告处分。
在与坊前村支书谈话时,街道书记、主任与张书记一整夜都没有睡,随时掌握谈话情况,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街道纪委不可能将村支书移送县经侦大队,只能放人。放人也是有技巧的。因为坊前村不仅村干部分成了两派,而且村民代表和村民也都分成了两派,搞不好村里就彻底乱了,在坊前村同时开展的几项重点建设工程就可能做不下去。即使村支书有问题,若没有特别确凿证据,街道也不敢随便查处。
经此两仗,张书记对查办村干部经济案件变得慎之又慎。实际上,他到街道当纪委书记五年也就查办了以上两起村干部经济案件,而村民告村干部经济问题的上访是很多的。之所以不敢再办案,原因有二:一是街道纪委缺少办案的手段与人力资源;二是村干部是嵌入村庄的力量,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上访往往是村庄内部斗争的延伸,弄不好街道就被卷入到村庄内部斗争中,从而将村庄搞得更乱更不好管理。
与张书记办案的思路不同,一般乡镇一级对待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的上访,采取办法是抹平。所谓抹平,就是要求被村民反映存在经济问题的村干部向纪委说明情况。要让村干部说明情况,前提是让他们知道村民反映或举报了哪些情况。一旦村干部知道了村民反映的情况,他们就有足够时间来应对抹平问题,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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